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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有线电视收费公示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29日
农村有线电视收费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单位
具体标准
收费对象
执收依据
备注
1
有线电视入网费
居民
元/户
300
有线电视用户
浙价服[2006]92号
 
非居民
元/终端
基准价为180元
有线电视服务机构可在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与用户协商确定
实施工程预埋
已收取配套设施建设费或预埋工程费的,不收
 
小有线电视网
元/户
基准价为150元
有线电视服务机构可在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与村民委员会协商确定
2
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居民
元/户
14
申请暂停使用有线电视网络的,暂停期间有线电视服务机构不得向用户收取
非居民
按接受终端计收,每个接受终端收费标准按不超过居民拥护的标准,由有线电视服务机构与用户协商确定
 
小有线电视网
元/户
5
3
暂停、恢复使用收费
办理暂停手续不收费。申请恢复使用的,可收取恢复使用费每户30元
含材料
4
移址收费
居民
元/户
50
含材料
非居民
有线电视服务机构与用户协商确定
 
5
转户(改名)手续费
元/户.次
10
 
 
来源: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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