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消防部队灭火及抢险救援执勤力量,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招合同制消防员的通知》(温政办[2006]16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07年度在全县征招5名合同制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招对象和条件:
征招对象为年龄18-25周岁,户籍不限,必须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政审合格证明,初中以上学历,政治思想素质好,身高166厘米以上,体格检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男性应征公民体检标准,愿意从事消防执勤工作的男性青年。同等条件下,部队退役的优秀士兵、地方消防职业学校消防专业毕业生、身体素质好、文化程度高的优先录用。
二、工作性质:
合同制消防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签定正规的劳动合同,为企业用工性质。被征招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2年(含试用期),期满后根据需要可续签合同。合同制消防员合同期满后,即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合同制消防员一律充实到各县消防中队从事消防执勤工作,执行消防部队规定,实行军事化管理、教育和训练。
三、工资待遇:
合同制消防员试用期间,按政府规定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并发给一定的生活补助。转为正式用工后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考勤奖两部分组成,高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具体标准根据当地实际,由县公安消防会同劳动、财政部门确定。并按规定参加城镇企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截止日期2007年10月31日,报名地点:文成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建设路235号),联系电话:67863800 67862014
五、征招程序:
征招程序按发布公告、接受报名、面试预选、体检、体能测试、政审、按择优录选原则确定征招名单、办理录用登记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进行。
二00七年十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