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控制矿山安全事故,提高处置重特大矿山事故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文成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一、行业现状
目前我县有关矿山企业都属小型股份、私营企业,规模小、效益差、开采工艺落后、安全设施缺乏,业主与员工的安全意识较为薄弱。开矿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的矿种有建筑用凝灰岩、砂石料、砖瓦粘土、陶土、高岭土、花岗岩、矿泉水等。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三)快速反应,联动处置。
(四)专群结合,资源整合。
(五)科学施救,降低损失。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需要县政府组织指挥处置的重特大矿山安全事故。具体包括:
(一)矿山企业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下同)超出事发地乡镇应急处置能力的重大事故。
(二)矿山企业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的特大事故。
(三)已经或者可能导致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的特大矿山安全事故。
(四)县政府领导认为需要由县重特大矿山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处置的重特大矿山安全事故。
四、组织机构
(一)成立重特大矿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县府办、公安、安监、卫生等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的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地乡镇主要负责人为副指挥。相关的事故应急协管部门、应急保障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必要时请驻文部队领导参加。
(二)建立重特大矿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小组
县安全监管局根据救援工作需要,确定相关行业和领域的有关人员,组成应急救援处置小组。
(三)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一般由事发地乡镇政府负责人为总指挥,有关部门领导、有关人员及其专家参加。
五、工作职责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1、决定启动文成县重特大矿山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2、组织指挥重特大矿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实施监督和指导;
3、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设施设备,指挥调度、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驻文部队参加矿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请示市政府启动市重特大矿山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二)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小组主要职责
1、提供县重特大矿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决策咨询和建议;
2、参与有关重特大矿山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研判等工作;
3、参与重特大矿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工作,联系技术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三)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1、迅速确定应急救援方案,全力实施应急救援;
2、划定事故影响范围,设置安全警戒线;
3、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转移、疏散安全受到威胁的人员和财产;
4、调集和配置有关应急救援资源,切断事故灾害链;
5、组织事故善后处理、现场保护、调查工作;
6、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矿山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事态发展及救援进展情况;
7、做好矿山安全事故经验教训总结和救援评估工作。
(四)相关单位主要职责
1、县安全监管局:负责县重特大矿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及时报告矿山安全事故;组织编制和管理重特大矿山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适时组织模拟演练;检查、督促、指导各乡镇及各矿山企业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矿山安全事故调查;承担县重特大矿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县公安局:负责现场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负责人员撤离区域的保卫;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3、消防大队:负责现场被困人员的搜救。
4、交巡警大队: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交通的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5、县卫生局:负责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工作。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转运伤员;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