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快速、及时、高效、有序地处置各类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浙政发〔2004〕21号)、《文成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建设“平安文成”、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提高政府处置各类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中,发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需要县政府组织指挥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具体包括:
(一)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下同)以上的重大事故。
(二)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的特大事故。
(三)可能导致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50人以上中毒(重伤)特大事故。
(四)县政府领导认为需要由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指挥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三)快速反应,联动处置。
(四)专群结合,资源整合。
(五)依法规范,权责明确。
四、组织体系
(一)成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赶赴现场最高领导担任,县府办、公安、安监、卫生等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的主管部门、事发地乡镇主要负责人为副指挥(必要时请驻文部队领导参加),相关的事故应急协管部门、应急保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抢险救灾和事故处置实行统一指挥。
(二)建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
县安监局根据救援工作需要,聘请相关行业和领域的专业人员,组成专家组。
(三)成立前沿救援指挥部
前沿救援指挥部指挥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确定一名负责人或由事发地乡镇主要负责人担任,有关部门领导、有关人员及其专家参加。
五、工作职责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1、决定启动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2、组织指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实施监督和指导;
3、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设施设备,指挥调度、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4、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请示市政府启动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二)县安监局主要职责
1、承担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2、组织编制和管理全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适时组织演练;
3、检查、督促、指导各乡镇及专业应急救援机构管理工作;
4、及时收集、分析全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相关信息,并提出处置意见;
5、承担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专家组主要职责
1、提供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决策咨询和建议;
2、参与有关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研判等工作;
3、参与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四)前沿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1、迅速确定应急救援方案,全力实施应急救援;
2、划定事故影响范围,设置安全警戒线;
3、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转移、疏散安全受到威胁的人员和财产;
4、调集和配置有关应急救援资源,切断事故灾害链;
5、组织事故善后处理、现场保护、调查工作;
6、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事态发展及救援进展情况;
7、做好事故经验教训总结和救援评估工作。
(五)相关单位主要职责
1、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救援的治安保卫、交通管制等工作,组织协调火灾、道路交通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县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城市公用事业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3、县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相关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和交通建筑工程、文成县管辖水域水上交通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