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进一步明确防汛抗旱职责,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国家防总《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文成县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台风暴雨灾害、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雨、地震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四)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水平。
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驻文部队、武警、民兵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要。
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县防汛防旱指挥部
县本级设立文成县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汛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防汛防旱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汛办)设在县水利局,负责全县防汛抗旱日常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部门单位设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
1、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组织机构
县防汛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县水利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县人武部部长(或副部长)、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县水利局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贸易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旅游局、县广播电视台、县商业工作办公室、县供销总社、县物资公司、县电力开发投资公司、县电信局、县电业局、县气象局、县人行、县保险公司、大峃镇人民政府、百丈漈发电厂等26个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2、县防汛防旱指挥部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拟订全县防汛抗旱政策性文件、规章制度,以及跨乡镇的行政区划的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县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度全县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3、县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全县防汛抗台宣传工作导向,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县人武部:负责执行全县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组织现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申请支援救灾部队;在重大汛情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派驻联络员。
县发改局:指导防汛抗旱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防汛抗旱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建设、计划和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粮库防汛防台保安工作,做好救灾粮的调运和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