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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提升服务水平。以开展“四优一满意”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大经费投入,完善工作制度,不断加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推动优质服务深化、细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深化生殖健康检查制度改革,结合农村医疗合作免费体检项目,力争让全县育龄妇女全部得到一次以上妇科、乳腺等基本项目的免费生殖保健优质服务。加大“三下乡献爱心”活动资金和设备投入,最大限度满足育龄群众的需求,提高育龄群众的满意度。
(二)在夯实基层基础、严格管理执法上实现“新突破”。
一要夯实基层基础。基层基础不扎实,计生工作就被动。无论是统计数据、信息反馈,还是服务管理、解决难点,大量的工作都要靠基层去做。如果急在上头、热在中间、冷在基层,什么事也办不好。为此,我们要继续按照“立足实际、分类指导、稳妥推进”的工作思路,将村民自治协议管理这项基础工程、网底工程、亮点工程做规范做深入做出特色,这是我们今年要做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要着力提高村级组织抓计生工作的胆量、能力和水平。特别是要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作用”,有效解决村级“断层”问题。
二要管好流动人口。要以流动人口基础管理为着力点,加强管理制度的落实。按照双向管理的要求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加大考核力度,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考核机制,加快构建部门协作、信息共享的管理机制,促进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大峃镇流动人口管理中队的作用,继续探索实践在外地设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站有效的经验和做法,认真组织乡镇干部外出落实任务,努力降低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率。
三要加大执行力度。要努力在名人、富人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上取得突破,在当年违法生育征收兑现率上取得突破,在往年遗留违法生育征收上取得突破。同时要培育1至2个据实征收的典型案例,造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声势,达到征收一户、影响一片、引导一方的社会效果。人民法院、税务、工商、房管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按照“宣传引导、依法征收、协调联动、综合治理”的要求,形成强有力的严格执法工作氛围,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入兑现率和征收的工作质量。
(三)在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上实现“新突破”。
一要完善责任机制。以落实动态管理为主抓手,促进人口计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群众化。进一步完善计生责任机制,落实离任审查追溯制、违法生育个案问责制、工作滑坡预警机制、动态管理月清月结制度。继续实行“月排名、季通报,年挂牌”管理制度。同时,根据各乡镇的指标完成和动态管理指标进度情况,不定期、经常性地组织人员,采取非常规性的检查方式,深入乡镇、村(居)检查指导,严肃处理虚报、瞒报统计数字的行为,从而促进人口计生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要完善决策机制。拓宽信息采集渠道,完善驻村干部月报告单制度和基础信息有奖举报制度。始终把生孕信息大排查活动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全力提高孕前管理水平;加强信息化管理,继续开展育龄妇女信息清查和核对工作,不断完善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提高软件的应用率和实用性,做到人不漏管,项不出错,育龄妇女入库率要达99%以上,数据准确率要达到99%以上。
三要落实奖励政策。切实落实好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奖励政策,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于9月底完成对扶助对象的调查、确认、上报及奖扶金的按时发放工作。进一步完善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为一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及社会保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计划生育家庭实行权益保障和救助制度,帮助计生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