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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消费市场成销“废”市场引起关注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10日
    据统计,2006年,工商部门经办案件涉及假冒商标、冒用认证标志、虚假标注等达50多件,其中属周边地区向县境内销“废”的30多件,后者占全年案件总数五分之一。
    据悉,该类违法行为具有如下共性:一是当事人多数为周边发达县市个体经营户或私营企业,其中以个体经营者居多;二是经销的物品大多为电器类、保健品类,如汽车转向灯、电饭堡、电暖袋、燃气灶、脱水机、电脑配件、口服液等;三是违法行为性质大多为假冒商标、冒用认证标志、不正当竞争、虚假标注、无合法进口手续等;四是销售对象为零星散购的直接消费者也有当地经销该类商品的间接消费者;五是所经销商品往往价廉质差。
    来自工商部门的情况显示,当前农村市场依然是假冒伪劣产品的重灾区,消费安全仍是农村消费的突出矛盾。我国农村市场是一个极具潜力的市场,然而又是一个尚未成熟的市场,最为典型的特征是大量商业企业还没有把触角伸向农村,而原有农村供销社的职能已逐渐弱化。一些假冒伪劣产品乘虚而入,由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比正品更好获得超额利润,一些不法商贩于是对假货趋之若骛,农村成了倾销假冒伪劣商品的“重灾区”。
    究其原因:一是农村消费者维权面临“技术瓶颈”。多数农村消费者既缺乏足够的产品信息,也缺乏收集信息的资金,更缺乏分析信息的知识和能力,就是即使知道上当受骗也往往 “忍气吞声”;二是贪小便宜的消费心理作祟。农村消费者由于经济来源有限,购物以价格低廉为主导,使假冒劣质商品有可乘之机。三是违法行为主体对自身违法行为认识不到位。四是经销商诚信意识、文明经营意识有待提高。
    面对劣质商品纷纷“上山下乡”,农村成为假冒伪劣商品“灾区”与“盲区”,农村消费市场成销“废”市场。县工商高度关注。一是重拳治乱,加大源头治理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斩断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农村的渠道,使不法商贩无处藏身,使问题商品不断现形;另一方面,将12315投诉和消费者协会维权职能延伸到农村,健全消费维权网络,为农民维权创造便捷的途径和方式。实施借力监管,聘请并发挥好“消费维权监督员、食品安全信息员、案件查处举报、取缔无照联络员、注册登记咨询员”五大员作用;在38个行政村制作设立统一版式的消费维权宣传栏,作为消费知识宣传重要载体。二是注重规范引导,加强诚信建设。引导经销商文明、诚信经营,是狙击问题商品入市流通的有力保障。该局积极探索流通领域商品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加强经营户的信用指数管理。三是注重认知提高,加大宣传力度。当前较多农村消费者安全消费知识淡薄,或者根本没意识到自己购买的是问题商品,或者觉得问题商品问题不大,使用功效相差无几。由于认知问题,使问题商品无法断根绝迹。同时,该局还通过农村消费学校,开展经常性的消费知识讲座,提高农民消费者的消费知识。
来源:县工商局    作者:邢玉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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