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县纪委胡永锋书记召集县纪委监察局有关科室人员,就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明确提出要求。
胡永锋指出:全县“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局,纪委监察局作为牵头单位之一,任务比较繁重,全体干部必须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以更高的觉悟、更优良的作风、更严明的纪律投身到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去,以达到党员干部要有新形象,效能建设要有新提高,为民服务要有新进展,推动发展要有新成效的目标。
胡永锋强调,纪委监察局落实《关于在全县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文委〔2007〕29号)过程中,必须做到“四个到位”:一是人员到位。把《实施意见》的相关内容落实到科室,分工到人,各项专题活动牵头人要认真领会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抓好各项专题活动的组织实施,保证高标准、高质量。二是组织到位。县纪委监察局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专题活动牵头科室要与责任单位加强联系,深入调查研究,尽快拿出具体实施方案,为开展好“作风建设年”活动提供有力保证。三是时间到位。要妥善处理好“作风建设年”活动与做好经常性工作的关系,合理安排时间和工作,扎扎实实开展好“作风建设年”活动,确保开展活动与完成工作两不误。四是措施到位。要突出重点,找准切入点,真正使作风建设活动的成果让群众受益。既要做好规定动作,又要结合实际,搞出自己的特色,要采取不同形式和多种渠道开展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