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欢迎进入温州文成政府门户网站
文成概览
|
文成县志
|
文成年鉴
|
文成图库
|
视频资料
|
文成统计
县长之窗
|
政府机构
|
政府工作
|
应急管理
|
大事记
政府信息
|
乡镇动态
|
部门动态
|
文成警示
|
图片新闻
|
视频新闻
最新文件
|
公告公示
|
法规规章
办事大厅
|
办事指南
|
表格下载
|
政策解答
建议提案
|
网上听证
|
建言献策
|
网上调查
|
政务论坛
公共信息
|
城市信息
|
便民公告
|
实用信息快速查询
|
文成地图
当前位置:
中国文成
>>
政务频道
>>
政务动态
>>
乡镇动态
>> 正文
金星乡“二先二后”加强救灾物资管理
发布时间:2007年05月24日
为了切实解决农民生活实际困难,确保救灾物资的合理使用和科学管理。日前,金星乡实行了“二先二后”制度,使救灾物资的使用和管理更加规范。
一是严格执行“先申请报告、后审批签发”的审批程序。受灾的农民向乡社会困难求助中心提供相关证件、收入证明和受灾事实,乡民政员对其提供的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符合条件的上报乡班子会议讨论。根据乡班子会议统一意见再发放救济对象和救济金额。
二是严格执行“先公示、后发放”发放程序。每发放一次物资,不论数量多少,都坚持“先公示、后发放”的原则,将发放对象、物品、数量等群众密切关注的内容委托各村委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经公示无异议,最后由申领人在发放册上签字领取救灾物资。
在救灾物资发放的过程中做到“四优先”:即重灾户优先、受灾特困户优先、受灾优抚对象优先、受灾五保户优先。注重救灾物资日常管理,对每一户受到救济的农民都要填写救助卡和救助名册,并及时收集归档,由民政员专职负责。
来源:金星乡 作者:周旭宝
[收藏]
[字号:
大
中
小
]
[打印]
[关闭]
国家部委网站
外交部
发展和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国防科工委
公安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事部
劳动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铁道部
交通部
信息产业部
水利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卫生部
人口计生委
人民银行
审计署
省市政府门户网站
北京
重庆
上海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台湾
广西
新疆
香港
澳门
省级部门网站
省发改委
省经贸委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省公安厅
省监察厅
省民政厅
省司法厅
省财政厅
省人事厅
省劳动保障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建设厅
省交通厅
省信息产业厅
省水利厅
省农业厅
省外贸经济合作厅
省文化厅
省卫生厅
省人口和计生委
省审计厅
省地方税务局
省环境保护局
省广播电视局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省林业厅
省体育局
省统计局
省海洋与渔业局
省质监局
省药监局
省旅游局
省粮食局
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省外事办公室
省侨务办公室
省人防办
地级市政府网站
杭州市政府
温州市政府
湖州市政府
金华市政府
衢州市政府
嘉兴市政府
绍兴市政府
舟山市政府
台州市政府
丽水市政府
兄弟县市政府网站
欧海区人民政府
鹿城区人民政府
龙湾区人民政府
瑞安市人民政府
乐清市人民政府
永嘉县人民政府
平阳县人民政府
苍南县人民政府
泰顺县人民政府
洞头县人民政府
copyright(C)2006 文成县人民政府主办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版权所有
文成县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建设管理 备案证编号:浙ICP备 06031832号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