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中,朱雅乡日前在全乡建立推行民情民事代言代理员制度和民情民事面对面沟通日制度,变群众上门办事为干部主动进村服务,以实干取信于民,取得了良好实效。
一是制定出台民情民事代言代理员制度。乡党委、政府以各驻村干部为底子,为每个村配备至少1名民情民事代言代理员,具体负责上情宣传、民情反映和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为群众代办“乡政府证明”、代写相关报告等事项。为督促该项制度的真抓落实,该乡同时组成督查组对此进行明查暗访,将此项工作纳入干部的年终考核,对落实不力、引起群众强烈不满的干部给予相应的党政党纪处分。
二是建立完善民情民事面对面沟通日制度。即每个月和每半个月分别组织召开一次乡级民情民事面对面活动和村级民情民事面对面活动,由乡、村两级班子分别负责解决本阶段内和上期余留的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以达到知民情、解民忧、谋发展、办实事、促和谐的目的。据统计,该乡实施该两项制度以来,已累计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28项,为56名村民代办事项64件,落实资金3万元,无发生一起越级上访案件。(朱雅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