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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
发布时间:2006年11月22日
    17日上午,全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据悉,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根据方案,我县的农户交费是5元,可获得最高的赔付是1.8万元。
    据了解,全省范围内具有浙江农业户籍的所有农户都将有资格投保,每户投保家庭可享受政府补助,但对于一户多宅者,政府只补助一宅参保的农户。即对于有多套农村自有生活住所的农户,如为一套以上投保,政府将不予补助。根据我省农户住房现状,每户农户住房保险金额为1.8万元,即最高赔付1.8万元,其中每间最高赔付3600元。
    如果受保住房受损,未达到倒塌程度,被视为不享受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范围内,不予赔偿。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农民保险房屋倒塌,保险公司按约定标准赔偿。
    保险的方式和原则是,实行“农户自愿参保+政府补助推动+保险公司市场运作”的办法,建立三结合缴费机制。政府财政补助与农户自愿参保相结合,省财政补助与市县农户比例相结合,以县区为单位,农户参保面必须达到50%以上,省财政相应比例补助,中央及其他救灾资金补助与农户参保相结合,农村困难户由财政全额补助。按照方案,我县属于一类风险区域,每户农户每年保费是15元,农户交费5元,省财政补助4元,县财政补助6元,农村低保户和没有实行集中优养的无保人员其自交保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副县长钟信友、县相关部门领导及各乡镇负责人在我县分会场收听收看了电视电话会议。
来源:电视台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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