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采取“分片负责、对口支援、定期轮换”办法为西藏选派干部的部署,我市从今天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派第五批援藏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派干部的人数。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财政厅浙组〔2007〕23号文件精神,这次我市共公 开选派3名援藏干部。分配给我县的推荐名额为3名(按1:2比例上报),其中担任西藏嘉黎县委书记1名;嘉黎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1名;嘉黎县发改委主任1名。
二、选派干部的条件和要求。选派援藏干部的条件是:1、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纪律观念强,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不怕吃苦,甘于奉献;思想解放,作风扎实,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身体健康。2、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3、推荐担任嘉黎县委书记的人选,要求是具有一定时期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岗位工作经历的县党政正职后备干部;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的人选,要求是现职副县或正科级的市管后备干部;县发改委主任的人选,要求是懂业务的现职正科或副科级干部。
根据西藏工作需要和干部本人的条件,选派的干部可以平职选派,也可以提职选派。
三、选派干部在藏工作时间和待遇。第五批援藏干部在西藏工作时间为3年。
援藏干部的有关待遇按省规定的标准执行。1、援藏干部在藏工作期间,仍享受派出单位同类同级干部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享受援藏所在地区同类同级干部的地区津贴。调整工资时,援藏干部与派出单位其他人员一样按政策规定调整。援藏期间由选派单位给予向上浮动2个级别工资档次,援藏期满后经考核表现好的可转为固定工资。2、援藏干部赴藏前由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御寒制装费10000元、生活补助费15000元,进藏后每月生活补助费2000元,并办理援藏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援藏干部家属子女是农村户口的,有关部门可为其配偶和子女办理“农转非”手续;家属子女符合招工条件的,予以照顾安排;夫妻分居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将配偶迁到一方所在地。4、援藏干部在藏工作期间,不得作为分流或下岗对象,如原派出单位撤并或破产的,由市、县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妥善安排工作;如其配偶下岗或分流,应帮助安排好工作和生活。5、援藏干部休假探亲按国家规定执行。休假和探亲合并使用,一年一次;援藏干部在藏期间,其配偶可赴藏探亲一次,时间3个月。休假、探亲的差旅费由各自单位报销,如有困难,同级财政给予补助。6、援藏干部每年休假回浙江时安排一次体检,所需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7、援藏干部所在单位分配经济适用房,应优先考虑符合购房条件的援藏干部。8、援藏干部的子女,在入学入托等其它方面给予照顾。
四、选派干部的方法和时间要求。这次选派援藏干部通过发动广大干部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援藏干部的条件和德才兼备原则择优选拔。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负责我县有关人员的报名工作。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5月9日上午11时。欢迎符合条件的广大干部积极响应组织号召,踊跃报名,接受组织挑选。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联系电话:67810168。
中共文成县委组织部
文成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文 成 县 财 政 局
2007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