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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综治、创安考核工作的通知
 

文交〔2006〕145号 

 发布时间:2007年01月19日


考核项目
考评内容
评分办法
自评
评分说明
考评
一、
单位
内部
管理
有序
和谐
稳定
(325分)
1、单位领导重视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建立创安领导机构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综治、创安台帐健全规范。(115分)
(1)无综治创安机构各扣10分,人员未落实扣20分。
(2)综治创安工作无计划、无总结、无检查分别扣5分,对下属单位无考核的扣20分,对所属或分管单位创安考核情况未上报县综治办扣10分。
 (3)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无综治述职报告每人扣5分。
(4)台帐不健全规范的扣10分。
(5)每季研究部署综治工作至少1次,缺1次扣5分。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层层签订综治工作责任书。(30分)
责任制没建立,责任书没签订或落实不好的各扣15分。
 
 
 
   3、按《治安保卫工作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值班、门卫、消防、财务管理、上岗培训、奖惩等一系列安全保卫制度。(30分)
每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
 
 
 
    4、建立调解组织或确定专兼职调解人员,正常开展调解活动;内部矛盾得到有效化解,不发生集体上访、越集上访等群体性事件。(50分)
(1)无调解组织或专兼职调解人员扣10分
(2)排查、化解本系统、本部门单位的不稳定因素记录扣10分。
(3)发生群体性事件每起扣15分,配合处置不力的每起加扣10分。
 
 
 
    5、积极完成综治委(办)下达的各项综治工作任务,综治成员单位严格履行综治工作职责,建设“平安文成”责任单位顺利完成工作任务,其他单位配合当地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助抓好单位周边治安环境治理。(100分)
视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情况酌情扣分,其中建设“平安文成”责任单位乡镇测评占20分。
 
 
 
一、
单位
内部
无违
    6、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正常开展,工作人员法制教育素质较高。(50分)
(1)综治宣传月无计划、无总结各扣5分,开展情况10分,视情给分,没有开展的不得分。
(2)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开展不力的扣10-20分。
(3)没有开展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的不得分。
 
 
 
法犯
罪行
为。
(210分)
7、不发生工作人员违法犯罪现象。(40分)
发生工作人员违法每例扣20分,犯罪不得分。
 
 
 
8、归正人员、戒毒出所人员无重新犯罪现象。(40分)
出现重新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分,被治安扣留以上行政处罚的每例扣20分。
 
 
 
9、落实“法轮功”人员的帮教措施,不发生“法轮功”人员赴京去省进行聚集、串联和其他违法犯罪案件。(40分)
    发生“法轮功”人员赴京一人次扣20分,去省一次扣15分,发生其他案件扣10分。
 
 
 
10、不出现新滋生吸毒对象。(40分)
    新滋生吸毒人员每例扣20分。
 
 
 
三、
单位
内部
保卫
工作
健全
(210分)
11、按照《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的规定,制订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制度,重点部位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每季度开展一次以上安全保卫工作自查活动。(60分)
(1)制度不健全的扣20分。
(2)重点部位不明确、治安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扣20分。
(3)当年安全保卫自查每少一次扣10分。
 
 
 
12、单位内部不发生型事案件。(80分)
    刑事案件发生率在工作人员(师)总数1%以上的,每起扣20分。
 
 
 
13、治安案件发生率控制在工作人员(师生)总数的3%以内。(40分)
(1)治安案件发生率超出3%,每起扣10分。
(2)治安案件发生超过10%的不得分。
 
 
 
14、加强国家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教育,不发生损害国家安全或泄密事件。(30分)
(1)国家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教育没开展、涉处活动或可能损害国家安全的可疑情况不及时向国家机关报告的扣20分。
(2)一般泄密事件每起扣15分,发生损害国家安全事件或重大失泄密事件不得分。
 
 
 
 
15、根据本单位职能,制定、演练和实施处置相关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相关应急物资的准备。(35分)
(1)相关应急预案没制订或未组织演练的扣10分。
(2)相关应急物资没准备的扣10分。
(3)发生突发事件未按预案处置的每起扣15分。
 
 
 
 
16、经常对工作人员(师生)进行有关安全知识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落实整改。(60分)
(1)没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的各扣20分。
(2)隐患整改不落实的每起扣30分。
 
 
 
 
    17、不发生工作人员负主责以上的交通事故和单位集体活动交通安全事故。(60分)
    一般交通事故每起扣5分,重大交通事故每起扣20分,发生特大交通事故不得分。
 
 
 
 
    18、不发生灾事故。(80分)
    一般火灾每起扣40分。
 
 
 
 
    19、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化学品、精麻药品、放射源等管制物品管理规范,不发生泄露、爆炸和脱管失控事件。(40分)
(1)因管理不善失窃、外流的每起扣2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40分;
(2)发生泄露、爆炸等事件,致人重伤或严重中毒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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