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属医疗卫生单位、中心防保站、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
自2006年7月开展“三满意”主题活动以来,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医务人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群众满意”品牌战略,扎实开展“办群众满意的卫生、创群众满意的医院、做群众满意的健康卫士”主题活动,各单位院容院貌焕然一新,干部职工的凝聚力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得到改善,医德医风不断净化,医疗质量进一步提高,并涌现出一大批“忠诚、敬业、求精、奉献”、“扎根于农村、服务于群众”的先进人物。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医疗卫生单位和医务人员在“三满意”主题活动中奋勇争先、再创佳绩,经研究,决定评选首批“群众满意的医院”、“群众满意的健康卫士”。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和范围
首批“群众满意的医院(卫生单位)”全县共评选5个,其中中心卫生院以上医院1个,县直属非医疗单位1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3个;首批“群众满意的健康卫士” 全县共评选25名。其中局机关1名,县级医院7名,乡镇卫生院(含中心卫生院)11名,预防保健5名,卫生监督执法1名。评选名额原则上按医务人员数比例,分配到各医疗卫生单位,评选名额适当向基层一线倾斜,并注重各条战线的结构平衡,充分体现先进典型的代表性。
二、评选条件
(一)群众满意的医院(卫生单位):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贯彻执行卫生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大力实施“群众满意”品牌战略,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目标,坚持把追求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放在第一位。领导班子团结,富有开拓进取精神,院容院貌整洁,团队凝聚力强,内部管理顺畅,在“三满意”主题活动中成效显著、亮点频出,起表率作用,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得到极大提升,并获取良好经济、社会效益,在群众中口碑良好。
(二)群众满意的健康卫士:模范实践“群众满意”品牌战略,自觉树立和落实“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贯彻执行卫生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注重加强自身修养,道德情操高尚,医风正派,坚持原则,廉洁行医,无收受红包、回扣、吃拿卡要等情况;爱岗敬业,责任心强,专业上开拓进取、精益求精、技术拔尖;密切联系群众,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扎根山区、无私奉献,深受群众信赖和敬重;在“三满意”主题活动中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群众满意,走在前列。
三、评选办法
(一)群众满意的医院(卫生单位):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法筛选,由各中心防保站以片为单位组织本片各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广泛征求当地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联评,产生“群众满意的医院”初步候选单位,并予以公示,报县卫生局。同时各县属医疗卫生单位均要写出创建事迹自荐上报局“三满意”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经党风廉政、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审核后,提交局党委,由局党委组织相关人员联评,并在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最终产生首批群众满意的医院(卫生单位)。
(二)群众满意的健康卫士: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推荐评选,首先由各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其它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内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产生 “群众满意的健康卫士”初步人选预备人,并予以公示,报当地中心防保站;然后由各中心防保站以片为单位进行初审、联评,产生“群众满意的健康卫士”初步人选,并予以公示(预防保健的乡镇防保站推荐至当地中心防保站,由中心防保站汇总后报县疾控中心,再由县疾控中心、县妇幼所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进行初审、联评;卫生监督执法由县卫生监督所牵头初审、联评,机关由县卫生局组织初审、联评,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独立推荐),再报局“三满意”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经党风廉政、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审核后,提交局党委,由局党委组织相关人员联评,并在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最终产生首批“群众满意的健康卫士”。
四、表彰方式
局党委将在2007年卫生工作会议上对评选出来的首批“群众满意的医院(卫生单位)”、“群众满意的健康卫士”进行表彰,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并在新闻媒体上有组织有重点地对这次受表彰的“群众满意的医院(卫生单位)”、“群众满意的健康卫士”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和报道他们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医疗卫生单位和医务人员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望。
五、工作要求
评选首批“群众满意的医院(卫生单位)”、“群众满意的健康卫士”是我县卫生系统开展“三满意”主题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巩固和扩大“三满意”活动成果、进一步推进“群众满意”品牌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尤其是牵头单位,在推荐评选中,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深入群众,发扬民主,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反复筛选,同时要注意各层次、各类型医疗卫生单位、医务工作者的结构平衡,真正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的群众满意的单位,把争做群众贴心人、医技精湛的优秀医务人员推荐上来。各牵头单位要在3月20日前完成本片区的初审、联评工作(独立推荐单位要在3月15日前完成),并将文成县卫生系统首批“群众满意的医院(卫生单位)”候选单位登记表、文成县卫生系统首批“群众满意的健康卫士”候选人登记表及先进事迹材料(字数在2000字左右)各一式两份,上报局“三满意”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1、文成县卫生系统首批“群众满意的医院(卫生单位)”候选单位推荐评选名额分配表
2:文成县卫生系统首批“群众满意的健康卫士”候选人推荐评选名额分配表
3、文成县卫生系统首批“群众满意的医院(卫生单位)”候选单位登记表
4:文成县卫生系统首批“群众满意的健康卫士”候选人登记表
二OO七年二月八日
主题词:三满意 评选先进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
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谢作雄县长、刘峰副县长
文成县卫生局办公室 2007年2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