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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文综治〔2007〕1号 

 发布时间:2007年03月02日


各乡镇党委,县直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意识,有效地预防和打击犯罪,推进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全面建设“平安文成”、全力打造生态旅游县和建设“生态文成、魅力文成、和谐文成”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县综治委决定,三月份继续在全县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和中国共产党文成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会议精神,围绕平安创建,立足正面宣传,通过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载体和活动,广泛宣传综治政策法规,积极宣传全县综治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大力褒奖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弘扬社会正气,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维护社会治安、建设“平安文成”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要内容
    1、宣传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中办、国办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以及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指示精神。
    2、结合“无邪村居”创建工作,大力开展农村反邪教警示宣传教育工作,做到“进村、入户、面对面”,切实增强广大农民和农村青少年识别邪教、抵制邪教的能力。
    3、大力宣传报道“平安文成”建设,“严打”整治斗争,“百业百企”创安,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乡镇、单位、企业、校园创建等活动的工作成效。
    4、认真开展法制、禁毒、禁毒、反偷渡、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等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5、广泛张贴、悬挂综治宣传标语。有条件的乡镇和单位还要通过开展知识竞赛、召开座谈会、组织法律咨询活动等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载体和活动进行宣传教育。
    三、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确定专人负责,并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宣传月活动的计划,周密组织实施,加强检查指导,切实把宣传活动搞得扎扎实实。宣传、文化、广电等部门要发挥主渠道的作用,加大力度,密切配合,共同把综治宣传活动引向深入。
各乡镇、各部门要在4月5日前向县综治办上报宣传月活动情况的书面材料。
附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宣传口号
 
 
2007年2月27日 
 
主题词:综治  宣传  通知
抄 送:市综治委,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
文成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2月27日印发
附件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宣传口号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解决我国治安问题的根本措施
    2、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
    3、建设平安文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4、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
    5、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决定,深化“平安文成”建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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