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温州市档案局《关于举办档案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温市档﹝2007)13号),转发给你们,请需参加培训的同志将报名表于4月10之前寄(送)或传真到县档案局办公室。联系人:朱飞鸥,联系电话:67866076,82078718传真:67866076
附件:温市档 ﹝2007﹞13号文件
文成县档案局
2007年3月23日
主题词:档案管理 培训教育 通知
温州市档案局文件
温市档[2 0 0 7]13号
关于举办档案管理人员继续教育
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各县(市、区)档案局、馆,市直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
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业务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省政府令1 5 7号)、《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考核管理办法》(浙人教﹝2004﹞250号)以及市人事局的有关规定,温州市档案局拟于4月下旬委托温州市档案咨询服务中心(培训部)举办一期2007年度全市档案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课程: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及《浙江省档案馆管理办法》、《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标准》及管理办法、《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数字化加工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等课程。
二、培训对象
1、经过档案专业‘‘六门”基础课程培训,持有结业证书,但近两年内未参加过继续教育培训的档案工作人员。
2、要求晋升初、中、高级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3、档案文秘工作岗位上,需要知识更新,接爱继续教育培训的工作人员。
三、办班时间、地点
时间拟定于4月下旬,培训时间3—4天,具体办班日期和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费用:
每人收取培训费4 5 O元(包括资料费、教务费),需食宿的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各单位自理。
五、考核与登记:
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按照《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考核管理办法》,给予继续教育登记,并作为晋升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的必要条件之一。亦可获得公务员培训必修课学分3分。
六、报名办法:
参加培训的人员,填写《温州市档案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表》(表式附后),加盖公章后传真至86518968,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15日。联系人:陈玉萍。手机1 3 7 05 7 7 8 0 1 8。
请各县(市、区)档案局(馆)、市直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协助做好报名的组织工作。
二00七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档案管理人员 继续教育培训 预备通知
温州市档案局办公室 2 0 0 7年3月16日印发
温州市档案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表
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