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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总工会关于做好出席文成县总工会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推荐选举和上报工作的通知
 

文总工〔2007〕46号 

 发布时间:2007年05月11日


各乡镇、县直机关、企事业(私营企业)单位工会:
    根据文委发〔2007〕30号《中共文成县委关于同意召开文成县总工会第七次代表大会的批复》精神,文成县总工会第七次代表大会于2007年8月下旬在县城召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为了选举好出席大会代表,圆满开好这次代表大会,按照《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经县总工会常委会研究决定,将出席县总工会第七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安排及产生办法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工会按照代表安排名额认真依法选举,现将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条件
    1、当选代表必须是文成县境内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中国工会会员。
    2、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素质好。
    3、积极努力干好本职工作,在生产(工作)中完成任务出色,成绩突出。
    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善于团结同志,有参政议政能力,敢于同不良现象和行为作斗争。
    5、热爱工会工作,努力完成工会组织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为干部职工群众说话办事,被职工群众所信任。
    二、代表名额安排及产生办法
    1、代表名额分配的原则:
    (1)县工会第七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200名。坚持体现代表的先进性、广泛性、代表性的原则,根据基层工会会员人数、基层工会组织数和工会工作开展情况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各系统和乡镇及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来直接安排落实出席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
    (2)由于基层工会组织多,代表名额有限,对会员较少的单位,一般不安排;
    (3)因限于代表名额,各乡镇机关工会(包括原十三个撤扩并乡镇工会工作委员会)原则上只能安排1名,教育系统包括民办学校统筹安排,已建立私营企业工会的注重规模以上企业和工会工作开展较好的企业工会,私营企业未建工会的不能安排。
    2、代表的组成:
    体现代表的先进性、广泛性、代表性的原则,既有各系统各单位的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又有在“三个文成”建设实践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各级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同时适当考虑女职工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
    3、代表的产生:
    (1)各乡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私营企业工会要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严格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坚持选举程序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代表候选人的产生可由基层工会党组织和工会委员会推荐提名,或者由会员直接提名,经会员(代表)大会或工会委员(扩大)会采用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正式代表,代表选举工作要求在7月15日前结束。
    (2)个别基层工会因人事变动或特殊原因到届末换届的,在选举代表时,应与本单位工会组织调整、换届改选同步进行,并将本单位工会调整、换届改选的结果报县总工会批复。
    (3)当选的代表须填写代表登记表一式三份(上报县总工会二份,本单位工会留存一份),表格填写要内容齐全、字迹端正、手续完备。务必在7月15日前报送县总工会办公室。此件要求各级工会在县政府公文交换系统自行下载。(联系人:叶方贵、郑永忠,联系电话:67862316  67862989)。
    文成县总工会第七次代表大会的召开,是我县广大干部职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县总工会要求全县各级工会组织、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切实行动起来,深入贯彻县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三个文成”的战略目标,大力开展职工技术创新活动,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文成县总工会第七次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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