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当地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职工子女;
2、因下岗失业、大病、残疾、突发性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职工子女;
3、在城市上学的,因工伤事故、工资拖欠、大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子女。
三、活动时间
活动分为两个阶段:7月10日至8月20日为活动筹备阶段;8月20日至9月10日为集中发放助学金阶段。
四、活动要求
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各级工会要统一时间、统一名称,统一行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举行启动仪式、集中宣传报道等形式,多方筹集资金,扩大工会助学的社会影响,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到活动中来,以多种助学形式,帮助更多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完成学业。
具体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如下:
1、认真做好活动的策划、筹资和资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尽快确定本年度的筹款目标和资助人数目标。
2、省总工会将于8月上旬举行助学活动启动仪式,各市工会请于8月20日前后举行助学活动启动仪式,名称统一为“2007年度XX市工会金秋助学活动启动仪式”。
3、发挥工会优势,积极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困难职工信息,通过政府助学的主渠道,帮助更多符合国家助学政策的困难职工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要做好地方工会与高校工会助学工作的衔接,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帮助考入高校的困难职工子女申请到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努力把国家助学政策落到实处。同时高度重视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助学工作,积极帮助这部分贫困生享受到各种优惠政策。
4、关于由工会资助入学的贫困学生与生活情况,建立定期、不定期回访制度。通过入户入校走访、召开座谈会、信件反馈、电子邮件交流等方式,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情况,掌握他们的心里动态,听取他们对工会助学的建议意见,以便增强工会助学活动的针对性。
5、充分发挥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作用,通过职业介绍平台为暑期返乡的贫困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使其获得一定的劳动收入。积极为应届毕业的贫困生提供就业信息,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改变其家庭生活困难的状况。
6、做好金秋助学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各级工会的保障和宣教部门要密切配合,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集中报道助学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件和感人事迹,宣传捐款企业和个人的善举,选对经过工会助学完成学业、事业有成的学子典型。及时向省总宣教部、保障部报送具有宣传报道价值的新闻素材。
7、积极推动整合政府、社会、集体和个人的助学力量,采用单位或个人与贫困生结对帮扶、对口资助、劳模爱心帮扶等形式,努力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工会运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助学格局。
8、对下岗失业职工家庭,要通过提供免费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提供公益性岗位、提供创业指导等方式,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提高经济自立能力。
9、各市总工会要将2007年度金秋助学活动方案和阶段性统计表于8月10日前,助学活动总结报告和统计表于9月10日前报送省总保障部。
浙江省总工会办公室
2007年7月10日
主题词:金秋助学 通知
抄送:全总办公厅、保障部,省教育厅,陈加元副省长
浙江省总工会办公室 2007年7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