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场圃:
为认真贯彻和学习《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全面领会《消防条例》精神,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森林防火警示教育活动月的通知》要求,中共文成县委宣传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县林业局、县广播电视台,决定联合开展以学习、宣传《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为主题的全县森林消防知识考试和电视竞赛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成员单位、各国有场圃。
二、 活动时间
第一阶段:《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知识考试(书面初赛)。
考试时间全县统一于8月28日下午2时30分至5时整,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考试(试卷和参考资料已发至文成县电子公文交换系统)。请各单位部门于8月27日上报参加考试人数,联系电话67864337、67833435;考试结束后请于8月29日上午派员将试卷送交县防火办。评卷后,以各参加单位考试人员的平均分和参加人数等因素确定前6名为优胜单位,继续参加第二阶段的电视现场决赛,并设立组织奖。
第二阶段:《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知识竞赛(电视现场决赛)。
获前6名的优胜单位选派3名本单位工作人员组成《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知识竞赛代表队参加第二阶段的电视现场决赛(时间另行通知)。决赛设立一等奖(奖金3000元)1名,二等奖(奖金2000元)2名,三等奖(奖金1000元)3名。竞赛地点设在县府礼堂。
三、 活动要求
1、各乡镇政府、各有关单位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并将此次活动作为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的重要活动来宣传。
2、此次竞赛题目范围为《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望各参赛队集中一定时间认真复习。第二阶段的复习资料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统一提供。
中共文成县委宣传部 文成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文成县林业局 文成县广播电视台
二○○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 知识考试 竞赛活动 通知
抄送:温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县委办 县府办
文成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2007年8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