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鼓励科技创新,促进科技进步和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动我县“三个文成”建设,根据省、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文成县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及有关规定,决定评选县第五届科技进步奖,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本县单位或个人于2005年1月至2007年6月完成,并由县级以上科技行政部门组织鉴定、评审、验收并持肯定性意见的科技成果,或已经授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或由于特殊情况未经验收的项目,但促进我县科技进步成绩显著的,经县科技局批准,也可以申报文成县第五届科技进步奖。具体分类如下:
1、科学研究成果阐明自然现象、特征或规律方面有新发现,从而对科学技术发展有明显作用的;
2、技术发明、技术创新、实用新型已取得专利权(在有效期内),并已通过实施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3、应用技术类成果,经实施、推广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
4、重要工程建设、设备研制和技术改造项目在技术上有明显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
5、科学决策研究及科学技术管理有重要创新,经实际应用推广取得明显成效的;
6、其他对促进我县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的科技成果。
上述各类科技成果,凡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未妥善解决,以及其他不符合省、市科技进步奖励办法及有关规定的不得申报科技进步奖。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县科技进步奖应具备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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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份数 |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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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 |
6 |
统一使用文成县科技进步奖励推荐书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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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评审、验收证书 |
1 |
原件或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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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总结报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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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证明 |
1 |
税收证明由税务部门出具(原件)、各级政府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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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行业许可证 |
1 |
医药、农药、食品、计量、消防、安全等项目须呈国家规定部门批准的准产、准用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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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能说明的技术水平、代表性论文、专著、知识产权情况等证明材料 |
1 |
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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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数据软盘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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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一份推荐书同上述其他材料附上目录装订成1册,与其余推荐书一起上报。
2、科学技术进步奖一般由项目第一完成单位申报,由各业务主管部门对上报的技术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审查后签署推荐意见上报。
3、推荐书中主要完成者,一等奖不超过10名,二、三等奖不超过5名,超过名额限制的,按规定以排名在前者列入。
三、奖级设置
按照《文成县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的要求进行评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奖级,由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
四、受理时间
第五届县科技进步奖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8日,请各有关单位抓紧做好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不详之处,请与县科技局办公室联系。
电话:67861183,联系人:朱建军。
附:文成县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
(在文成科技信息网公告通知栏或浙江网上技术市场文成分市场公告通知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