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根据《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省物价局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部署的2007年度收费验审工作精神。现就开展2007年度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验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审范围
(一)所有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
(二)按规定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提成、分成的部门和单位;
(三)以收费形式征收各种基金和集资的单位。
二、验审内容
(一)收费单位在收费过程中是否有擅自扩大范围、提高和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频次的行为;
(二)收费单位有无完善、规范的收费操作程序;
(三)实行委托收费和减免收费时,是否按规定程序审批;
(四)收费单位是否及时申领《收费许可证》和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实行亮证收费;
(五)收费单位收费是否及时、足额地缴存财政专户或上缴国库;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规定用途使用。有无隐瞒收入、虚报支出等弄虚作假的行为;
(六)收费单位是否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监制)的收费票据,是否按规定的项目填写,有无转借、代开、挪用收费票据的行为;
(七)有无利用行政、事业单位公共管理职能,设置前置条件和变相收取费用或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由其裙带关系,工会技协创办的企业收取经营服务性费用;
(八)收费单位是否按规定要求实行公示制度。
三、时间安排
收费验审工作从2008年3月初开始至2008年5月30日结束。
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3月初为宣传发动和执收单位自查阶段;
3月10日至5月15日为验审实施阶段;
5月15日至5月30日为验审总结建档阶段。
四、验审收费标准
验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财综字[2007]8号、浙价费[1993]21号和[1993]财综70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验审要求
(一)、验审材料
收费单位验审时要提交收费票据准购证、收费票据存根、收支明细表、年度会计报表、收费许可证正副本、收费有关文件依据、收费单位自行制定的收费管理制度、收费操作规程及减免审批程序、收费验审自查表(加盖公章)。验审自查表格可在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zjw.zei.gov.cn公告栏下载。
(二)、重点验审项目及标准
1、国家和地方明令取消及降低的行政审批收费项目和标准;
2、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焦点、热点、难点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3、关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三农”政策落实,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4、往年验审中屡禁不止的违规收费项目和标准;
5、环境及资源要素补偿类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三)、在开展年度年审同时,根据上级部署开展疾病预防收费和卫生监督收费专项验审。
(四)、在验审工作中如发现收费执收单位存在违规、搭车、变相收费等行为,将由物价检查、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的职能予以查处。情节严 重的给予曝光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 文成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