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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07年01月26日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确保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顺利开展,根据《浙江省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要求(试行)》(浙卫发〔2006〕172号)、《文成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文政发〔2005〕89号)精神,特制定文成县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一、主要目的
    通过建立文成县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基金,以购买和补贴公共服务的方式,重点加强直接面向农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充实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减轻农民负担,使农民享有更好的卫生服务和卫生安全保障。
    二、主要内容
    现阶段我县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主要内容及要求见《文成县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要求(试行)》(详见附表1)。
    三、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管理体制,成立公共卫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县政府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为主任,分管领导为副主任,宣传、发展和改革、教育、民政、财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公安、农业、环保、卫生、人口和计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文成县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督查具体项目的开展;县卫生局设立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业务实施工作;各乡镇政府要强化对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确定一名公共卫生管理员,落实项目内容,完成工作目标;乡镇政府需在辖区内各行政村聘用公共卫生村联络员,建立村级公共卫生联络员队伍,明确职责,加强培训,积极推动工作开展。
    四、组织实施
    县政府为全县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县、乡两级政府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县卫生局为全县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具体业务实施部门。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要求,加强协调,按照分级负责管理的原则,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个人。                                           
    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承担,鼓励其他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参与竞争,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根据我县目前实际,集中力量,积极创造条件,整合优化资源,将各中心卫生院转型改造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分院)、村级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改造成社区卫生站,形成一个覆盖所有人口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今后可对条件发展成熟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步实现每个乡镇办好一家卫生院,并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长远目标。完善中心对站的管理考核,建立“按需聘人、竞聘上岗、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用人机制。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公共卫生工作实行院长(主任)负责制,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日常工作,接受县卫生局、疾控、监督和妇幼保健机构下达的各项公共卫生工作任务,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计划,对辖区社区责任医生团队布置工作,收集、分析、上报各类数据资料、督查考核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医疗康复等服务质量,确保各项工作整体协调有序开展。
    通过推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建立健全医生驻村和农村社区责任医生制度的形式,扎实做好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1:1500-2000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社区责任医生。社区责任医生在现有乡镇卫生院符合执业资格的卫技人员中,通过竞聘产生,不足部分可在乡村医生当中竞聘产生。同时按照全科医生职称制度,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现有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向全科医师转型。
    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应依法履行公共卫生工作职责,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等工作。
    五、经费保障
    全县按农村常住人口每人每年15元的标准,设立文成县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并设立农村公共卫生基金专户,县卫生局为“农村公共卫生基金专户”直接管理部门。专项资金由县财政预算安排(其中省财政对我县按农村常住人口每人每年10元补助),主要用于补贴直接面向农民公共卫生服务的项目支出。专项资金不冲抵县级财政已有的对农村卫生事业的其他投入,不得用于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按“费随事走”的分配原则,公共卫生专项经费除了用于项目直接成本支出、适当的管理费用支出以及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其他职工和村公共卫生联络员的补贴外,主要落实给各社区责任医生,根据社区责任医生的服务人口、服务范围、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及辖区居民的满意率等因素,合理制定分配方案并加强督查考核
    六、考核评估
    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机制,将服务到位情况和农民满意程度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县政府每年年底要组织卫生、财政、发改、教育、计生、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根据《文成县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价体系》(见附件2)开展考核,并根据考核评估结果核拨专项补助资金。各乡镇政府也要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每半年对辖区内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估。
    各乡镇要建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报表制度(见附件3),并按季度(每季度结束后10天内)上报县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再按季度将各乡镇工作报表汇总后及时上报市卫生局;原《文成县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文政办发〔2005〕232号)随文废止。
 
 
 
    附件:1、文成县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要求(试行)
    2、文成县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价体系
    3、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工作报表
    附件1
文成县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要求(试行)
 
一、乡镇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管理体制建设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及要求
目标
具体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人
1
公共卫生工作管理服务网络
成立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管理体制,落实县、乡两级政府和村级组织的公共卫生责任。
配备乡镇公共卫生管理员、村级公共卫生联络员;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和纳入干部的绩效考核;定期开展辖区内公共卫生工作检查与考核。
1.建立乡镇农村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卫生工作分管领导以及一名专(兼)职公共卫生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乡镇政府
2.将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一年二次以上专题研究卫生工作。
乡镇政府
3.加强辖区内乡镇、村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管理,制订相应的管理考核办法,纳入干部的绩效考核。 
乡镇政府
4.制订乡镇对村的公共卫生管理考核办法,并纳入乡镇对村干部的绩效考核。
乡镇政府
5.各行政村(居委会)确定一名专(兼)职村级公共卫生联络员,明确职责,协助做好日常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乡镇政府
6.定期开展辖区内公共卫生工作检查与考核,每季一次组织村级公共卫生联络员举行业务培训,每月一次组织召开乡村医生会议。
乡镇政府
 
二、保证农村居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及要求
目标
具体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人
2
健康教育
村村设置健康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
户户获得健康教育资料,及时上门宣教;
开展育龄妇女和学生的身心健康咨询与教育。
健教资料户覆盖率达到80%;
学校健教开课率达到100%;农村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70%。
7. 村村设置健康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 各行政村在农民比较集中、容易看到的地方或主要公共场所至少设置1个宣传栏[宽约3米、高约2米(离地1米)],定期更新内容。行政村健康宣传栏覆盖率达到100%;健康宣传应结合防病重点,按季更新宣传内容,每年不少于4次;保存档案资料。
乡镇政府、公共卫生管理员(以下简称管理员)
8. 户户获得健康教育资料,及时上门宣教:印发健康教育处方12种以上、卫生知识宣传单6种以上;并及时上门宣教,包括常见病、慢性病、重点管理疾病的防治知识等;引导正确的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保证每户居民每年获得至少1份健康教育资料,户覆盖率达到80%以上。居民基本卫生常识知晓率达70%以上。
责任医生、村公共卫生联络员(以下简称联络员)
9. 开展育龄妇女和学生的身心健康咨询与教育:开设社区健康教育学校(包括孕妇健康教育学校和育儿学校),开展育龄妇女健康知识培训,各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举办健康教育讲座(按教育部门要求),落实育龄妇女和学生身心健康咨询与教育。
县教育局、乡镇政府、责任医生
10. 组织动员孕妇和3岁以下儿童家长参加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举办的孕妇和儿童健康教育。孕妇在孕早期或孕中期接受一次健康教育,其覆盖率达70%以上;3岁以下儿童家长每年接受一次育儿教育,其覆盖率达70%以上。
联络员、责任医生
 
3
健康管理
充分利用健康体检、临床诊疗、无偿献血、婚前检查、职业体检、重点人群服务等体检资料,结合主动上门服务,逐步为农民建立动态的健康档案,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
农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70%以上;
每年开展免费健康随访、健康教育4次。
11. 充分利用健康体检、临床诊疗、无偿献血、婚前检查、职业体检、重点人群服务等体检资料,结合主动上门服务,逐步为农民建立动态的健康档案,农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70%以上。
乡镇卫生院、责任医生
12. 对健康档案提示的健康问题和行为危险因素,开展上门随访服务,包括疾病防治、康复保健、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内容,重点落实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病)、恶性肿瘤病人等重点人群的健康随访。每年每户免费上门服务次数大于4次。实行针对性的健康干预,重点是不合理的饮食起居方式,生活卫生习惯等,并按要求提供保健服务。及时汇总上报访视和干预情况,并记入健康档案。
乡镇卫生院、责任医生
4
基本医疗  惠民服务
方便农民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治;建立双向转诊制度;结合农忙和疾病防控等情况,及时组织开展社区巡诊,处理常见病患,访视重点对象,落实防控措施,做到小病不出村镇、大病及时救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医药收费政策,对困难群众适当减免诊疗费用。
农村患者在乡镇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比例达到75%以上。
13.建立健全社区责任医生制度,按每1500-2000服务人口配备1名责任医生的标准,落实社区责任医生,并配置适量责任护士组成团队,负责所管辖居民的常见病诊治,主动开展上门巡诊服务,每次诊疗情况及时记入健康档案。社区责任医生对所管辖居民的自诊或转诊率达90%以上,社区居民对自己责任医生的满意率达90%以上。。建立社区责任医生上门巡诊制度、会诊制度、病例讨论制度、双向转诊制度以及定期在中心轮流门急诊值班制度。
14.结合农忙和灾后防病等疾病防控情况,及时组织医疗队,落实应急任务,开展社区巡诊,处理常见病患,访视重点对象,落实防控措施,做到小病不出村镇、大病及时救治。农村患者在乡镇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比例达到75%以上。
15.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及国家规定的医药收费政策,合理用药;制定相应的诊疗减免政策,对特别困难群众适当减免诊疗费用。
乡镇卫生院
 
 
5
合作医疗  便民服务
负责合作医疗相关问题解答,协助做好政策宣传。
及时了解本区域参加合作医疗人员就医情况。
通知并协助参加合作医疗人员及时报销。
合作医疗群众满意度达80%以上。
16乡镇、村干部、中心和站的职工熟悉合作医疗政策和本县合作医疗方案,政策知晓率达85%以上。按时完成县下达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各项指标,做好政策宣传、保费收缴、补偿核销等工作。
乡镇政府、村两委,卫生院、管理员、联络员、责任医生
17合作医疗制度、政策上墙公布,宣传资料入户,做好政策宣传、问题解答;每季度公示本村参合人员报销情况。
村两委、联络员、责任医生
18无乡镇政府、村集体在农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个人交费垫资、强迫农民参加、克扣农民报销款等违反合作医疗政策的情况发生。
乡镇政府、村两委
19乡镇、村有参合人员名册,专人妥善保管;名册中家庭和个人基本情况项目齐全、登记准确。
乡镇政府、村两委、联络员
20及时了解辖区参合人员就医情况,通知并协助参合人员及时报销等。未实行出院实时报销的,乡镇应制定合作医疗便民报销服务办法,由乡镇、村代办报销手续;报销单据管理规范,报销登记本登记清楚、完整,手续齐全,报销款及时送达农户手中。
乡镇政府、管理员、联络员
21组织辖区参保人员参加二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体检完成率和建档率达到90%以上。
乡镇政府、管理员、联络员
22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乡镇政府、管理员、联络员
 
 
 
 
三、保证农村重点人群享有重点服务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及要求
目标
具体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人
6
儿童保健
向0-7岁的儿童提供省免疫规划规定的7种一类疫苗的接种服务,确保接种率达到95%以上;
0-3岁儿童在首次体格检查时建立系统管理档案,定期接受8次健康体检。
1、免疫规划建卡发证率达到95%;五苗单苗接种率达到95%;儿童入学入托查验证率达到95%。
2、42天建册率达95%,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
23、预防接种服务
按县卫生局要求开展规范化门诊建设,合理设置预防接种门诊、接种点:
①按照受种者的居住地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根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及时给予建立预防接种卡、证,建卡、发证率达到95%以上。
②为0-7岁的儿童提供省免疫规划规定的7种一类疫苗的接种服务(按周、按旬或按月接种),保证免疫规划的七种疫苗的接种率达到规定的指标。其中儿童卡介苗、乙肝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白百破疫苗、麻疹疫苗的单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五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0%以上、乙肝首针及时率90%以上。每月填报儿童常规接种情况等报表,并报县疾控中心。
③每月收集村级上报的儿童信息资料,及时掌握儿童外出、返回时间,安排接种工作;及时对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和各种原因未能接种疫苗的儿童给予补种, 流动儿童补种率达90%以上。每月填报儿童常规接种情况等报表,并报县疾控中心。
④负责掌握和提供辖区目标儿童的底数、变动信息、各种原因未能接种疫苗的情况;每月将出生、外来和外出的儿童情况报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要求向预防接种对象发放预防接种通知,做好宣传动员;参与强化免疫、应急接种活动的组织动员等工作。
卫生院、责任医生、联络员
 
 
6
儿童保健
向0-7岁的儿童提供省免疫规划规定的7种一类疫苗的接种服务,确保接种率达到95%以上;
0-3岁儿童在首次体格检查时建立系统管理档案,定期接受8次健康体检。
1、免疫规划建卡发证率达到95%;五苗单苗接种率达到95%;儿童入学入托查验证率达到95%。
2、42天建册率达95%,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
24、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
①掌握辖区内幼托机构、中小学校数量(包括民工子弟学校)及每年招生人数;指导幼托机构和学校开展接种证查验;收集、汇总学校查验接种证资料;及时对无证或未完成基础免疫的儿童给予补证或补种。
②按乡镇的要求,向未完成相关疫苗接种者发放补种通知,动员其及时补种。
卫生院、责任医生、联络员
25、儿童系统管理
①每年组织一次全乡妇女、儿童保健工作会议。
②掌握儿童花名册,并提供名单,组织动员家长带儿童进行体格检查。
③开展新生儿访视,并做好记录。
④系统管理:出生42天健康检查,1岁内每三月一次体检,1-2岁儿童每半年一次体检,做好检查记录,纳入健康档案统一管理。
⑤参与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协助对可疑或确诊进行跟踪管理。
⑥筛查体弱儿,并专案管理,对体弱儿进行随访。
⑦开展入托儿童体格检查,进行集居儿童健康管理,为儿童制订合理食谱提供指导。
⑧接受培训和指导,召开和参加例会,做好总结和计划。
卫生院、责任医生、联络员
 
7
妇女保健
1、向孕产妇提供5次产前检查、3次产后上门访视和1次产后常规检查。
2、向育龄已婚妇女每三年提供1次常见妇女病检查。
1、婚前保健咨询率达60%,产前检查率和产后访视率达95%;
2、年妇女病检查率达到30%。
26根据《婚前保健工作规范》要求,掌握辖区新婚数,设立咨询点,放置婚前保健宣传资料,主动为欲婚青年提供咨询服务,落实婚前保健工作。婚前保健咨询率达60%,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宣传教育,动员参加婚前医学检查。
卫生院、责任医生
27、孕产妇系统管理
①掌握辖区孕产妇数,向孕产妇提供早孕(从怀孕开始至孕13周前)建卡、产前检查5次、产后上门访视3次和42天产后常规健康检查1次:孕产妇产前检查率达95%;产后访视率达95%,产后42天常规健康检查率85%以上,流动孕产妇保健覆盖率95%以上。
②负责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追踪、随访和转诊。
③开展产前筛查、产前诊断阳性病例的追踪,了解分娩结局。
④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5%,高危孕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 。
乡镇卫生院、责任医生、联络员
28、结合育龄已婚妇女每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开展常见妇女病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入健康档案。年妇女病检查率达到30%以上。
乡镇卫生院、责任医生
 
 
8
老人和
困难群体  保健
为60岁以上老人和特困残疾人、低保家庭、五保户等困难群体配备社区责任医生,定期随访,跟踪服务,动态管理。
60岁以上老人和困难群体体检率达到80%,建档率达到80%,每年免费随访4次。
29、按照参加合作医疗农民两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的要求,组织辖区60岁以上老人和特困残疾人、低保家庭、五保户等困难群体开展健康体检,提高体检质量,建立动态健康档案,体检率和建档率均达到80%以上;
卫生院、责任医生
30、为60岁以上老人和困难群体配备社区责任医生,开展定期随访、跟踪服务和动态管理,每年随访次数大于4次;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卫生院、责任医生
9
重点疾病社区管理
1.结核病:发现病人及时登记报告并督导服药、复查,并记入健康档案;
2.血吸虫病:开展查灭螺、病人检查和药物治疗;
3.艾滋病:开展艾滋病咨询,协助做好自愿检测和抗病毒药物治疗;
4.精神病:对农村精神病人进行监护指导和治疗指导;
5.主要慢性病:对高血压、肿瘤、糖尿病、肝炎等疾病开展咨询服务和用药指导。
1.肺结核病项目规范管理合格率达90%;
2.血吸虫病:查灭螺、查治病工作任务完成率达95%;
3.艾滋病:成人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70%;
4.精神病人综合管理覆盖率达80%;
5.居民重点慢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0%。
31、结核病防治
①对发现的肺结核病例或疑似病例,按规定报告和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一式三份;并将病人转送至结核病定点诊治单位,肺结核病或疑似病例报告率和转诊率达100%;
②开展对辖区内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的线索调查,提高病人的发现率,及时动员肺结核病人及可疑症状者到定点诊治机构进行诊疗。
③根据结核病控制项目工作要求,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项目规范管理合格率达90%;
④按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求对辖区内网络直报未到位的肺结核及疑似肺结核病人进行追踪,动员其到结核病定点诊治单位就诊,追访的结果及时反馈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追踪率和追踪到位率分别达95%和85%以上。
⑤按就近管理的原则落实对病人的随访管理,实行医护人员直接面视下服药的全程督导管理。要求对涂阳病人及重症涂阴病人的全程督导率达100%;涂阴病人强化期督导率达90%以上,总体规则治疗率达85%以上。
⑥督促病人定期复查,协助收集痰标本,按要求填写“肺结核病人治疗记录卡”,并汇总上交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⑦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全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0%。
乡镇政府、卫生院、责任医生
 
9
重点疾病社区管理
1.结核病:发现病人及时登记报告并督导服药、复查,并记入健康档案;
2.血吸虫病:开展查灭螺、病人检查和药物治疗;
3.艾滋病:开展艾滋病咨询,协助做好自愿检测和抗病毒药物治疗;
4.精神病:对农村精神病人进行监护指导和治疗指导;
5.主要慢性病:对高血压、肿瘤、糖尿病、肝炎等疾病开展咨询服务和用药指导。
1.肺结核病项目规范管理合格率达90%;
2.血吸虫病:查灭螺、查治病工作任务完成率达95%;
3.艾滋病:成人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70%;
4.精神病人综合管理覆盖率达80%;
5.居民重点慢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0%。
32、艾滋病防治
①收集掌握社区有关基本情况,如流动人口数(包括外出数)、类型、居住分布及各类公共场所数量和分布,要求每半年收集整理一次并归档。
②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要求宣传资料入户和入公共场所,家庭覆盖率和场所覆盖率达到95%以上,成人(指15岁以上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70%;宣传内容:艾滋病传播的3条途径,预防措施和“四免一关怀”政策等;宣传方式:每年开展1次针对辖区常住人口(长期在家的本地户籍人员)和流动人口的有一定影响的宣传活动,可采用讲座、文艺演出或放电影等形式;积极与外出务工管理组织联系,每年在外出务工人员外出前供给1份艾滋病宣传资料;积极开展针对公共场所高危人群的艾滋病预防宣传教育工作。
③为寻求艾滋病咨询和检测人员提供转介服务,及时介绍寻求艾滋病咨询和检测的人员到县疾控中心等开展免费咨询、检测的机构进行咨询和检测(即提供开展艾滋病咨询、检测的机构及其位置、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④条件具备的,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社区内艾滋病病人免费抗病毒治疗工作。
乡镇政府、联络员、乡镇卫生院、责任医生
 
9
重点疾病社区管理
1.结核病:发现病人及时登记报告并督导服药、复查,并记入健康档案;
2.血吸虫病:开展查灭螺、病人检查和药物治疗;
3.艾滋病:开展艾滋病咨询,协助做好自愿检测和抗病毒药物治疗;
4.精神病:对农村精神病人进行监护指导和治疗指导;
5.主要慢性病:对高血压、肿瘤、糖尿病、肝炎等疾病开展咨询服务和用药指导。
1.肺结核病项目规范管理合格率达90%;
2.血吸虫病:查灭螺、查治病工作任务完成率达95%;
3.艾滋病:成人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70%;
4.精神病人综合管理覆盖率达80%;
5.居民重点慢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0%。
33、精神病防治
对农村精神病人进行监护、治疗指导,精神病人综合管理覆盖率达80%;
①掌握本辖区精神病人和综合管理情况,指导社区责任医生进行综合管理(包括建立卡片专案管理,确定看护人员或看护小组,合理用药,定期随访)。
②按要求(治疗期间,每半月1次;维持治疗期间,每1—3月1次;停药期间,每年1—2次)开展一般情况、治疗情况和症状情况随访,并进行记录。
乡镇政府、联络员、乡镇卫生院、责任医生
34、主要慢性病(指高血压、肿瘤、糖尿病、肝炎等疾病)的咨询服务和用药指导
①开展慢性病咨询服务和用药指导,指导落实社区责任医生开展工作。
②重点对高血压、肿瘤、糖尿病开展咨询服务,内容包括: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合理用药指导和自我管理,如出具健康教育处方、教会病人自我管理的方法等。
③开展针对高血压、常见恶性肿瘤、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肥胖等居民重点慢病的危险因素及预防知识宣传。居民重点慢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0%
乡镇政府、联络员、乡镇卫生院、责任医生
 
四、保证农村居民享有基本的卫生安全保障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及要求
目标
具体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人
10
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
按规定要求收集和报告传染病疫情、集体中毒、职业危害及农村集体聚餐、饮用水污染、出生死亡、出生缺陷和外来人员等信息。
1.疫情和突发公卫事件规范报告率达95%;
2.出生死亡、出生缺陷和外来人员等信息报告率达85%。
35、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报告率达100%:
①发现甲、乙、丙类法定传染病人,各乡镇卫生院应按照规定时限,向县疾控中心进行网络直报,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无网络直报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应按照规定时限,以最快通讯方式向属地县疾控中心进行报告,并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报告卡由网络直报单位存档备查。
②获得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爆发疫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环境污染事件、饮用水污染等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不明原因死亡病例、重大动物疫情(如自毙鼠、鸡鸭的成批死亡、疯狗咬人等)和县疾控中心认为需要监测和报告的其它事件的相关信息,应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同时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到县疾控中心。
③及时收集、登记、整理和归档上报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各类材料。
乡镇卫生院、责任医生
 
 
 
10
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
按规定要求收集和报告传染病疫情、集体中毒、职业危害及农村集体聚餐、饮用水污染、出生死亡、出生缺陷和外来人员等信息。
1.疫情和突发公卫事件规范报告率达95%;
2.出生死亡、出生缺陷和外来人员等信息报告率达85%。
36、相关信息报告,出生、死亡、出生缺陷和外来人员等信息报告率达85%:
①每月准确收集、报告出生、死亡和出生缺陷等基础信息;
②每月收集整理和上报当地和外来人员人数、居住地点、户籍、计划免疫等相关信息;
责任医生、联络员
③收集农村50人以上自办集体聚餐时间、人数、名单、地址和厨师等信息;
④调查本辖区职业危害企业的总数(包括工商未登记在册的企业)、企业职工数;有害作业行业、工种分布和有毒有害原材料的生产使用情况;从事有害作业的种类、有害因素名称及接触人数;配合开展各类监测工作。要求每半年收集整理1次并逐级上报。
⑤负责早孕摸底和报告孕产妇、出生、围产儿、新生儿死亡等情况。
联络员
⑥填写围产儿和0-5岁儿童死亡报告卡,一个月内上报县妇幼所。
⑦发现孕产妇死亡,24小时内通知县妇幼所。
⑧儿童和孕产妇死亡报告率达100%,配合做好死因调查。
⑨开展人群出生缺陷监测的乡镇,填写出生缺陷报告卡,一个月内上报县妇幼所。
责任医生
 
 
11
环境卫生协管
配合做好村居环境综合整治和改水改厕工作,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监测和除“四害”工作。
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40%;
村保洁制度覆盖率达75%;
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率达到95%以上。
37、 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
①开展农村改厕工作,督促新建或改建户建卫生厕所
②开展农村公厕和卫生户厕的基本情况调查,收集汇总本地区改厕的基本情况,包括公厕和户厕主要类型、基本卫生状况、粪渣处理情况等。对村级进行改厕培训,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粪便无害化处理效果的采样和监测工作。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40%。
乡镇政府、联络员
38、农村保洁制度
①协助开展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制定卫生保洁制度考核方案并定期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村保洁制度覆盖率达75%。
②制定环境卫生保洁和垃圾收集制度,保洁和垃圾收集制度应包括卫生责任区范围、保洁和垃圾收集要求、相应的检查和奖惩措施等内容,要求落实专人负责保洁和垃圾收集工作。
乡镇政府、联络员
39、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
①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的现状调查,收集汇总本地农村饮用水的基本情况,包括水源类型、水处理工艺、饮水消毒、管理情况、饮水受益人数等内容。
②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采样和监测工作,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率达到95%以上。
③开展村级饮用水消毒的技术培训指导。
乡镇政府、乡镇卫生院、责任医生
 
12
卫生监督协查
配合县级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对农村学校、医疗机构、相关企业和经营单位开展卫生检查。
从业人员体检率达到95%;食品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达到100%;学校、医疗机构每年每户检查次数达4次。
40、食品、公共场所卫生
①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食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花名册,各单位的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每年9月25日前填报食品、公共场所卫生年度报表。
②协助开展从业人员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提供从业人员信息,体检率95%以上,卫生知识培训率达到95%;提供食品从业人员五病信息,调离率100%;食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许可证率达95%以上,不得有无证加工健康相关产品的窝点
乡镇卫生院,责任医生
41、职业放射卫生
①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职业危害单位的花名册,记载各企业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接触有毒有害人数等。
②督促职业危害单位开展职业危害申报和健康体检,并有相关记录。
③收集报告当地企业职业危害发生情况,并有记录。
乡镇卫生院,责任医生
42、学校卫生
建立全乡(镇)中小学校的卫生档案。每年对学校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卫生检查不少于四次:食品卫生在学校春、秋季开学各一次,日常二次;饮用水卫生检查在丰、枯水期各一次,日常二次。
乡镇卫生院,责任医生
43、医疗机构检查
①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医疗机构档案。每年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报告、生物制品采购(包括冷链)、消毒隔离的检查不少于四次。
②及时制止非法行医者,对不能制止的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不得有非法行医的窝点。
乡镇卫生院,责任医生
 
13
协助落实疾病防控措施
承担或协助做好传染病病人的消毒隔离、治疗和其它防控工作,协助开展疾病监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配合查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到位率达100%;
2.重点传染病监测合格率达90%。
4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甲类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理
①配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调查处理,到位率达100%。处理内容包括病人隔离、疫点消毒和管理、病人个案调查、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病畜扑杀及无害化处理、饮水消毒、健康教育、灭鼠蚤等病媒生物、应急接种和预防服药等措施。
②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开展其他传染病的调查处理,到位率达100%。处理内容包括病人等传染源家庭管理和指导、疫点消毒和管理、病人个案调查、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病畜扑杀及无害化处理、饮水消毒、健康教育、灭鼠蚤等病媒生物、应急接种和预防服药等措施。
45、重点传染病监测
设监测点的乡镇、村配合县疾控中心开展重点传染病监测,点传染病监测合格率达90分。
备注:“监测合格率”指每一种传染病监测的数量和质量经考核在90分以上(百分制)。
乡镇政府、联络员、乡镇卫生院、责任医生
 
 
                      文成县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价体系
指标类别
权重(%)
序号
指标名称
权重(%)
农  村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项  目
实  施
情  况
70
1
健教资料户覆盖率
5
2
农民健康档案建档率
15
3
患者在乡镇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比例
5
4
计划免疫接种率
10
5
儿童系统管理率
10
6
产前检查率、产后访视率和妇女病检查率
15
7
老人和困难群体保健体检率
10
8
肺结核病等重点疾病规范管理率
5
9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到位率
4
10
疫情和突发公卫事件规范报告率
5
11
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
4
12
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率
4
13
从业人员体检率
4
14
重点传染病监测合格率
4
农民满意程    度
30
15
农民满意和基本满意率
100
 
 
 
        季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工作报表乡镇:                       (盖印)
实施时间区间:                 日至                
项目指标
百分比
绝对数
计  划     目标值
实  际     达到值
实际管理(服务)人数
健教资料户覆盖率(%)
 
 
 
农民健康档案建档率(%)
 
 
 
患者在乡镇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比例(%)
 
 
 
计划免疫接种率(%)
 
 
 
儿童系统管理率(%)
 
 
 
产前检查率(%)
 
 
 
产后访视率(%)
 
 
 
妇女病检查率(%)
 
 
 
老人和困难群体保健体检率(%)
 
 
 
肺结核病规范管理率(%)
 
 
 
精神病人综合管理覆盖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到位率(%)
 
 
 
疫情和突发公卫事件规范报告率(%)
 
 
 
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
 
 
 
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率(%)
 
 
 
从业人员体检率(%)
 
 
 
重点传染病监测合格率(%)
 
 
 
农民满意和基本满意率(%)
 
 
 
县级配套资金额(万元)
 
 
 
 
领导签字:                填报者: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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