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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台风灾后倒房重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年01月26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今年,我县遭受第8号超强台风“桑美”的袭击,造成全县倒房355户1084间,需恢复重建244户823间。当前,救灾工作特别是倒房重建工作正在全面展开,但任务十分艰巨。为切实做好灾后倒房重建工作,确保灾民在2007年春节前入住新房的目标,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灾后倒房重建工作的通知》(浙政办明电〔2006〕163号)和国务院、省、市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文成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上级精神,切实加强灾后倒房重建工作
     “桑美”台风造成我县部分农村住房倒塌和损毁,除台风风力特别强、局部地区降雨特别大等原因外,也与农村住房建设缺乏规划、选址不当、设计不规范、建筑安全质量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有直接关系。各乡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精神,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农村住房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监管工作,把做好灾后倒房重建作为当前救灾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把关,确保重建工作顺利实施,确保重建房屋质量和安全。要把加强规划、设计、选材、施工和质量安全监管贯穿于重建工作的全过程,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争取大多数倒房群众在春节前住上新房。
    二、切实加强监管,确保灾后倒房重建的质量和安全
    灾后倒房重建,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与防灾减灾相结合,与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与城乡规划相衔接,坚持“统一规划、科学选址、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的原则,严把规划、设计、选材、施工、鉴定等关键环节,确保农房建设质量与安全,提高防灾抗灾能力。
    (一)做好重建农居点的规划和选址。认真总结防灾抗灾减灾的经验教训,调整完善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合理选择重建农居点位置,特别是要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地质灾害易发区、易受洪水冲击和强风口等不利地段。灾区重建采用本地翻建或结合下山脱贫规划进行异地迁建,提倡灾民建设联立式住宅,严禁建设多层单开间独立式住宅。对已建多层单开间独立式住宅,要做好农民工作,尽快多户拼建,提高房屋整体防灾抗灾能力。
    (二)加强灾后重建房屋设计。重建房屋必须按规定进行设计或采用由建设部门提供的标准设计图纸。严格设计规范,该设置地梁、圈梁、构造柱的,必须设置;该用实砌墙的,严禁用空斗墙。
    (三)严把灾后重建建材质量关。质量技监、工商、建设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建材质量专项检查,严防劣质钢材、劣质水泥等劣质建材流入市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灾后重建施工监管。集中建设的房屋,应组织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统一施工。分散建设的房屋,可以由经过相关培训、具备施工能力的村镇建筑工匠负责施工。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质量安全检查监督等专业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加强巡查,做好技术指导。重建房屋竣工后,有关部门要联合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五)对灾后倒房户重建中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户实行奖励政策。凡经县民政局确认并列入重建计划的倒房户(244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重建任务,原则每户补助5000元,其建房质量符合建设部门提出各项质量要求的,震区以外乡镇建房(145户)每户再补助1000元,震区乡镇(按6度抗震设防标准建房;99户)每户再补助3000元。地震重建户不重复享受补助政策。
    (六)加快灾区基础设施修复和建设。各地要以灾后重建为契机,加快推进灾区城乡一体化的供水、排污、垃圾收集处置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广大农村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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