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决定:
季建明同志任文成县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主任兼文成县招商引资管理局局长,免去其文成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兼文成县对外贸易合作局局长职务;
郑峰同志任文成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兼文成县对外贸易合作局局长,免去其文成县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副主任兼文成县招商引资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朱应理同志任文成县林业局副局长;
胡冰亮同志任文成县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其文成县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钱德荣同志任文成县审计局总审计师;
郑剑康同志任文成县统计局副局长;
免去陆维新同志的文成县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主任兼文成县招商引资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雷宇同志的文成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方喜同志的文成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包朝阳同志的文成县重点企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根据县委〔1999〕7号文件精神,季建明、朱应理、钱德荣、郑剑康等4位同志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
二OO八年五月十六日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
检察院,各群众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