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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文政办发〔2007〕206号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17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七年十月九日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近期,我市各地接连发生多起火灾事故,造成多人伤亡和财产损失,尤其是 9月28日21时许,苍南县钱库镇站中路一出租房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这起事故暴露出我市社会消防基础工作薄弱、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出租房整治不彻底等问题,消防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国庆长假来临,党的十七大安全保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刻,为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群众欢度节日,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国庆长假和党的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秋冬季节,风干物燥,历来是火灾多发期。当前又值国庆佳节,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急剧增加,群众性聚集活动增多,消防安全压力不断加大。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从建设“三个温州”的高度,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思想和麻痹侥幸心理,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扎实实地把消防安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要深入开展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针对当前我市居住出租房亡人火灾多发的特点,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温政办〔2007〕63号)要求,进一步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通过推进部门联合执法、强化督查指导、完善信息通报和反馈制度、加快试点建设进度等有效措施,坚决改进和消除部分地方领导不够重视、试点工作进展缓慢、协管员队伍建设进展不平衡、督促整改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深入推进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年底前实现“出租房和暂住人口信息采集率达95%以上,暂住人口资料准确率达85%以上,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和备案率达90%以上;居住出租房发案率得到有效控制,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合格率达80%以上”的目标。
    三、要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切实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各地要针对国庆长假、十七大前后庆祝活动增多,群众出行频繁,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等特点,采取政府发布通告、新闻媒体播放专题节目等形式,及时通报火灾形势、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和消防常识宣传,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教育、广电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要采取集中宣传活动、张贴宣传画、编写宣传板报、发放宣传单、知识手册等形式,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人民群众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和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在全社会掀起消防宣传的高潮,做到消防安全警钟长鸣。
    四、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严肃火灾原因调查和责任追究。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吸取“9·28”火灾的教训,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认真履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国庆长假期间,各级政府要牵头定期组织对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发生的火灾,要迅速组织事故调查,及时查明火灾原因,分清责任,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今后,凡发生居住出租房火灾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各县(市、区)要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报市政府办公室。苍南县政府要在10月底前将“9·28”火灾事故责任倒查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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