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文成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
二OO八年五月十四日
文成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5号)和省市政府转发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意见精神,努力防范重大和较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特制订文成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委、县委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着力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创新监管手段,强化安全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确保各级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
三、对象和范围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金属、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交通运输企业;特种设备、农机、水利、旅游等单位;医院、学校、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地质灾害以及其他有关生产、储运等各类设施。
四、工作分工
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
(一)矿山、化工、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县安全监管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冶金、有色等各类生产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县经贸局牵头组织实施。
(三)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治理工作由县交警大队牵头组织实施。
(四)道路交通设施和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县交通局牵头组织实施。
(五)飞云湖等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县交通局、文泰港航分局、珊溪海事办按各自职责牵头组织实施。
(六)民爆器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
(七)建筑施工领域和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县规划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
(八)电力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县电业局牵头组织实施。
(九)电厂(站)、山塘水库、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县水利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旅游行业(包括水上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县旅游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一)道路交通与公共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县交通局牵头实施。
(十二)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县农业总站牵头组织实施。
(十三)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