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根据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2008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的通知》(浙财企字〔2008〕50号)和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县农民综合直补及农民网络建设工作的通知》(文政办发〔2007〕8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就做好我县2008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工作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要不断总结经验,认真细致地做好2008年农民综合直补数据调查工作。要将补贴数据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天,公示内容包括农户名单、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情况。对于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各乡、镇要及时调查核实并更新数据。
二、为了切实贯彻中央精神,按照省财政厅要求,从2008年起我县的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按种粮农民的实际粮食播种面积为标准进行补贴,不再按农户承包面积为标准进行补贴,各乡镇要及时更新和完善农民补贴网中的粮食播种面积数据。
三、时间安排。各乡镇要在5月底之前将2008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数据上报县财政局,力争在6月底之前将资金兑付完毕。对于不能按时完成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的乡镇,县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县政府将采取农户“一折通”作为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户,以提高兑付效率。一折通发放工作尚未落实的乡镇,要积极采取措施,力争在5月底前完成发放工作。为便于一折通业务的管理,各乡镇要保持原有的农户编号不变。原有的农户要删除的可以在农户基础信息中直接删除(删除不影响其他农户编号),当年新增加的农户要追加到尾部。
五、各乡、镇要通过《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进行补贴业务的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农民补贴网基础数据的核对、修正、更新和报送工作。县财政局要加强对农民补贴网的组织指导工作,积极与粮食、农业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取得订单粮价外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的清单,及时对网内信息进行更新、审核和报送。
六、向农户兑付补贴资金,应发放补贴通知。通知中应明确补贴资金的金额、标准等,让农民清楚今年的农资综合直补政策,切实体会到国家对农民的关怀。
二OO八年五月十四日
主题词:农业 农民 补助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群众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