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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成县“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政办发〔2008〕103号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07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文成县“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七月二日
 
 
文成县“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了切实改善农村的消费环境,促进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浙江省“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39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08〕7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从2008年开始,在全县开展为期3年的以农村为重点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药店(小诊所)、小农资店、小菜场、小音像店、小美容美发店、小客运、小液化气供应点等“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以下简称“十小”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县“十小”整治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为指针,以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扶优扶强与打假治劣相结合,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乡(镇)为主负责、业主自律诚信、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以块为主、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快推进执法监管向农村延伸,着力改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扩大消费需求,推动农村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要求。以解决当前农村市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方面的突出问题为抓手,巩固和扩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十小”行业生产经营方式和组织方式的转变,规范提升“十小行业”。
2008年目标:摸清全县“十小”行业的基本状况并建立质量安全监管档案;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和各项监管制度;制定“十小”行业的生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在重点乡镇开展“十小”整治试点,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在此基础上,注重典型示范,总结“十小”整治工作规律,开展“十小行业示范点”创建活动。
    2009年目标:在全县全面开展“十小”整治行动,充分发挥百个示范点的典型引路作用,推动“十小”行业按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扶持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上规模、上水平;改造提升基础条件较差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达到规范要求;关停并转达不到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对故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生产经营条件恶劣、产(商)品质量安全隐患严重又不主动整改或屡次整改仍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打击或关停,净化农村消费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2010年目标:巩固和深化“十小”整治成果,制假售劣、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十小”生产经营行为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农村市场监管网络基本形成;“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健全;农村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二、整治重点
    重点对象: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农资、液化气、音像制品、美容美发、农村客运等涉及群众身心健康安全的产品或服务的站、点、店、户。
    重点区域:县城及县城以下的城乡结合部、中心镇和“十小”行业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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