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关于开展创建灭蝇先进县城和迎接灭蟑螂先进城区复查活动的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予以落实。
二OO八年七月九日
关于开展创建灭蝇先进县城和迎接灭蟑螂
先进城区复查活动的意见
消灭“四害”,创建灭蝇、灭蟑先进县城,不仅是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的大事,也是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必备条件之一,为推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向纵深发展,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人民健康服务,现就开展创建灭蝇先进县城和迎接灭蟑先进县城复查活动(以下简称“一创一复”),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一创一复”活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拟在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县创建办、县爱卫会负责实施。下设技术组、宣传组、检查组及后勤保障组,人员在有关单位中抽调,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大峃镇要根据实际情况,落实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负责本地区的“一创一复”工作,各系统、各单位也要落实人员,组织力量,负责本系统、本单位的“一创一复”工作。
二、范围及标准
(一)范围为大峃镇建城区各村(居),所有部门、单位、居民户、经营户、垃圾中转站(点)、公共场所,以及涉及樟台乡、龙川乡的城郊结合部等都属于此次灭蝇、灭蟑范围。
(二)标准
1、灭蝇标准
(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它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2、灭蟑螂标准
(1)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3)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三、职责分工、任务与措施
大峃镇负责辖区内的“一创一复”工程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督促工作,主要是做好宣传发动、计划实施、培训考核。各主管系统负责督促下属单位具体落实各项灭蝇、灭蟑措施,支持开展灭蝇、灭蟑工作。所有单位、居民区负责本单位和辖区孳生地的清理和杀灭工作。
大峃镇要发动所辖各村(居)和单位认真开展对孳生地的清理和药物杀灭。大峃镇、发展和改革局、工商、供销等部门负责对屠宰场、家禽宰杀点以及公共场所、禽畜饲养、酿造、农贸市场等特种行业孳生地清理和药物杀灭。规划建设部门负责街道、窨井、下水道、公园、公共绿化带、垃圾中转站、公厕和建筑工地灭蝇、灭蟑工作。水利部门负责凤溪河道、泗溪河道清疏、卫生整治和杀灭工作。交通部门负责车站、停车场、交通工具等环境卫生和杀灭工作。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广泛开展灭蝇、灭蟑除害工作的社会宣传与新闻舆论监督。卫生部门要做好宾馆、旅店、商场、食品、餐饮、公共场所等环境卫生、杀灭工作督查、指导和业务培训。
在“一创一复”过程中,要特别重视依法防治。规划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共厕所、窨井、环境卫生工作用房等设施及公园的清扫保洁和废弃物的依法监督管理,严格执法检查。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城区农贸市场清理保洁、废弃物处置和水设施的依法监督管理,严格执法检查。宾馆、旅店、商场、车站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要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有关卫生标准,落实灭蝇、灭蟑措施。县卫生、工商部门要对公共场所依法监督管理,严格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