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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文政办发〔2008〕112号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15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两查两保”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预防和遏制电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温州市防火委《关于切实做好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温防火委 [2008]3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有效进行,特作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既是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的客观要求,也是深入推进当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违章简易棚和居住出租房等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的迫切需要。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提高对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将整治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各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大力消除高层建筑、居住出租房及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气消防安全隐患,切实扭转电气火灾多发的态势,有效维护全县火灾形势的稳定。
    二、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通知》的要求,结合火灾隐患的特点,进一步落实整治工作责任,进一步强化整治工作措施。对于发现的电气消防安全隐患,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本着“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原则,积极履行自身职责,充分运用法律法规,共同消除火灾隐患。同时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对于拒不整改的单位、场所,要加强部门联合执法,采取停水、停电等果断措施,坚决督促业主整改火灾隐患。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各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将电气消防安全常识作为消防宣传工作的重点内容,通过电气火灾典型案例剖析教育,警示广大群众自觉做好电气火灾的防范工作。要采用检查与宣传相结合的方式,不遗余力地向广大出租房房东、外来务工人员、高层建筑业主及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等宣传电气消防常识,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附件:文成县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二OO八年七月十日

文成县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消除电气火灾隐患,有效遏制电气火灾事故高发态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全面建设“三个文成”的总体要求,严格贯彻实施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电气安全技术规定,坚持源头控制、技术防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全力整治电气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尤其是亡人电气火灾,进一步深入推动全县“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违章简易棚和居住出租房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制售假冒伪劣电气产品行为得到有效打击,建筑工程电气设计、施工安装和电气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现有建筑电气重大火灾隐患力争基本消除,防止产生新的隐患,安全用电常识进一步普及,全社会电气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电气火灾事故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三、整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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