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文成县2008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七月十日
文成县2008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为推进2008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考核内容
2008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考核程序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验、汇总情况、通报结果。
四、考核人员
由县防火委成员单位和县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五、考核等次
分优秀、达标、不达标3个等次。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75分(含)至90分为达标,低于75分或出现任一否决事项的为不达标。
六、否决事项
(一)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未完成整改的;
(二)违章简易棚和居住出租房综合整治不达标的;
(三)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死亡10人以上或死亡、重伤20人以上,含本数)的;
(四)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七、奖惩
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各地和县有关单位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对优秀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不达标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完成工作任务。
附件:文成县2008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考评细则
主题词:公安 消防 办法 印发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群众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