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文成县政府投资项目廉政保障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七月三日
文成县政府投资项目廉政保障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文成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廉政保障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确保政府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温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廉政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政府投资项目廉政保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防治结合,标本兼治,政府投资项目要形成领导有力、权责清晰、制度健全、程序规范、监管到位的工作态势,确保无质量问题、无责任事故、无违纪违法案件,实现优质工程、安全工程、廉政工程的目标。
二、项目范围
本实施意见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全县范围内利用下列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建设项目:
(一)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
(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
(三)政府融资以及利用国债的资金;
(四)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
(五)使用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
(六)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
三、责任主体
各职能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相互沟通,加强协调,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廉政保障工作负总责:
(一)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确定招标范围;负责投资项目功能、规模变更的审批;负责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的协调、监督工作。
(二)财政局: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概算、预算的审查,负责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核;负责划拨建设资金,对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管。
(三)招管办(招投标中心):牵头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负责招投标交易活动的指导、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办理招标申请、进场等手续,发布招标信息、中标公告,受理、查验和核对直接发包等交易方式的相关手续;负责开标、评标、签约等环节的保障和服务工作;统计、分析招投标活动情况,负责招投标工作的档案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并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各类监管制度;负责投标企业的资质、信誉审查,进场施工队伍资质以及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廉洁等工作的监管;建立建筑企业信用档案。
(五)审计局: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概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对政府重大建设工程进行项目审计,纠正各类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六)监察局: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项目变更、竣工验收等工作的监督;对各部门单位在重点工程的立项、审批、招投标、资金管理、竣工验收过程中执行法律、法规和决策情况进行执法监察;查处职权范围内各类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七)招标人:负责建设工程的立项、变更设计的申请、建设资金的概算、预算、决算;对工程招投标工作以及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廉洁等工作实施全面监管;协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建筑企业信用档案;协助有关单位纠正和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