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文件

 
 

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试行)

温教装〔200943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市学生实践基地:

综合实践活动是新课改后的必修课程,能增强探究和创新意识,学习科学研究的方法,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增进学校与社会的密切联系。中小学学生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以下简称综合实践基地)是开展学生实践活动、推动素质教育必不可少的载体。我市综合实践基地的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远远不能满足全市中小学生开设综合实践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要求。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快推进我市综合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综合实践基地建设的重要意义

1.综合实践基地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阵地;是与学校教育相互补充,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精神的新型载体;是集教育性、实践性、综合性、开放性、创新性、科研性于一体的特殊教育资源;是学生体验生活、感悟文化、开阔视野、培养意志、提高素养的重要平台。

2.加强实践基地建设,能为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实践机会,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创新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是新时期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是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整合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益的有效途径;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客观需要。

3.综合实践基地面向学生开展各种实践活动,有利于促进教育观念更新,实现学生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相结合,有利于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的情感;培养学生艰苦奋斗、吃苦耐劳和集体主义精神;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二、综合实践基地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要求

4.加强综合实践基地建设要确立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服务、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服务、为巩固基础教育和深化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的指导思想。

5.加强综合实践基地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原则;二是坚持公益性原则;三是坚持科学性、实践性和效益性相统一的原则;四是坚持统筹规划、协同发展的原则。

6.各县(市)教育局要把综合实践基地建设纳入当地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明确定位、统筹规划、加快建设、完善功能。争取到十一五末,市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全面建成,各县(市)都建立一至两个综合实践基地,鹿城、龙湾、瓯海三城区也可根据当地需要和实际情况建设综合实践基地。

7.综合实践基地的场地与设施。综合实践基地一般应选在交通便利、地势平坦开阔、空气清新、阳光充足、排水通畅、公用设施比较完善、远离污染源的地段。

综合实践基地应具有一定规模,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综合实践基地中各实践项目相关的教学仪器、工具、设备,应按基地规模和有关标准配备。除各活动功能教室外还应建有医务室、图书阅览室、食堂和宿舍等,特别是食堂和宿舍的规模要与所覆盖的学生数相适应,保证当地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学生每学期各开展实践活动一周左右的活动时间。

8.综合实践基地应该具备如下基本功能:一是德育功能。通过健康向上、怡情益智的实践活动,成为德育工作的新载体。二是体验与实践功能。实践基地与校内教育相互衔接,成为校内教育的延伸和补充。三是探究与创新功能。实践基地与学生学习有机结合,成为学生探究学习活动、展示创造力的平台。四是个性发展与特长发挥功能。实践基地与学生特长紧密联系,成为学生个性发展和特长发挥的园地。五是服务与经济功能。实践基地与当地经济、文化互联互动,为当地经济、文化及新农村建设服务。

三、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建设综合实践基地

9.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选择综合实践基地建设模式。各地教育局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争取当地政府部门支持,多渠道解决好综合实践基地建设用地问题,因地制宜选择基地建设的模式。一是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改建成综合实践基地。利用布局调整、撤并学校所闲置的校舍和设备等原有的教育资源,通过统筹安排,将其优化组合成实践基地;二是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通过政府划拨、租赁、购买等多种方式新建综合实践基地;三是以教育部门为主,与团组织等部门共建综合实践基地;四是将社会资源的观光农业、休闲农庄以及当地人文景观整合为综合实践基地,即社会力量投资兴办,教育部门组织学生到基地开展实践活动。

10.科学设置综合实践基地项目。综合实践基地所设活动项目和设施应科学合理,坚持高起点,有前瞻性,集教育性、科学性、实践性、趣味性于一体,以适应素质教育不断深入推进的需要。当前,实践项目的开发主要应包括:素质拓展、家政训练、现代农业实验、工艺制作与造型、探究性学习、休闲娱乐、科普教育与制作、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军事训练与国防教育、安全与健康教育、环境保护教育、人文地理教育等。

四、加大投入,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11.综合实践基地建设要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并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多方筹资共建基地的格局来解决基地建设资金。从2009年开始,市教育局将对率先建成的县级综合实践基地实行奖励。

12.实践活动日常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综合实践基地每年日常经费(人员、设备维修、活动、水、电等)应由同级财政列入当年预算全额拨入。同时积极向当地政府争取专项经费的扶持,如青少年校外活动经费、专项彩票公益金等。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3.综合实践基地要根据基地规模和承担的任务合理定编,建设一支专兼职结合的高素质师资和管理队伍。应将实践基地师资队伍管理纳入当地教育管理体系,配备能满足基地教学和管理需要、结构合理、有专业特长的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

14.根据综合实践基地的项目和专业要求,合理选配教师。一是从学校中选派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有管理能力并具有一定特长的教师或专业技术人员到综合实践基地从事管理和教学工作,二是根据实践项目的需要,可向部队、体校、青少年活动中心及农林、科技、海洋渔业、乡镇等聘请兼职的综合实践基地指导教师。

15.加强师资队伍培训,提高教师工作水平。要重视实践基地教师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实践基地指导教师专业技术和指导水平。将综合实践基地教师专业培训纳入师训范畴,根据综合实践活动发展、变化的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对综合实践活动基地的管理骨干、任课教师进行轮训。实践基地要根据岗位需要和新技术的发展组织教师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充分调动其积极性。

16.落实好教师待遇,调动其教育教学积极性。要关心实践基地指导教师的工作、生活,在工资待遇和职称评聘方面应与学校教师同等对待。

六、加强实践基地管理

17.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好综合实践基地和学校的关系,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实践活动。逐步建立督导、评估、考核、表彰制度。完善相应的评估办法,加强对综合实践基地工作的检查督导,并将其列入教育教学综合评估的考核之中,对实施素质教育成绩突出的综合实践基地和学校要进行表彰和奖励。

18.加强教育教学计划与管理。综合实践基地要根据所具有的功能和担负的教育职能做好所覆盖学生的实践活动的计划与活动安排。教学实践应与学校教育有机结合,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综合实践基地应在当地教育部门的协调下,就接纳学生实践活动与学校签订协议(合同),基地每次接纳学生活动,必须有详细记录,包括学生人数、年级、活动项目(内容)、活动时间、辅导教师、活动效果、安全情况等。综合实践基地要制定学生活动手册,指导学生做好活动记录,建立成长档案袋,为自我反思和以后的综合素质评定提供资料。要注意积累实践基地的活动计划和总结、活动照片、学生作品等体现基地发展历程的档案资料,及时总结经验,加强交流,提高实践项目效益,积极探索适宜的发展模式。要搞好基地后勤服务工作,主动听取学校师生及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高实践教育基地的活动质量和服务水平。

19.加强安全管理。实践基地要切实保证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性,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建立应急预案,配备安全保护人员,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综合实践基地开展活动时,实行安全责任制,要有严格、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和相关防护设施,明确责任,认真落实。综合实践基地要对中小学生进行自护自救教育,提高中小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要建立学生往返基地交通安全保障体系,建立中小学生人身安全保险制度和相关配套制度。

20.实践基地应根据自身规模和特点设置内部机构,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不断提高管理绩效,增强发展活力和提高服务水平。要根据实践教学的需要,不断完善各种实践教育场所和设施,逐步形成具有多种功能的教育基地。要加强对人员、设施、物资、经费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1.加强财务管理与经营开发。建立和完善基地财务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要保持基地运作的公益性质,本着为学生素质发展服务的宗旨,尽量减轻学生经济负担。有条件的基地可以把学生实践活动与生产经营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学生从事一定的生产性活动。实践基地在确保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可以面向社会开放。如有按规定收取的经费,应用于基地建设。

七、推进实践基地的创新和探索

22.要根据实践教学的需要,不断完善各种实践教育场所和设施,逐步形成具有多种功能的教育基地。

23.要研究制定综合实践活动课评价方案。研究综合实践活动的评价目标、评价内容,确定可供操作的评价指标体系。并将综合实践活动考核作为中考内容之一,按优秀、合格、不合格等级纳入中考综合素质评定,由实践基地评定学生实践活动考核成绩。

24.要积极支持实践基地开展教科研活动。支持综合实践基地教师开展探索研究,加强科研活动,以科研带动实践基地的教育教学工作,编写基地实践活动教材,不断提高实践课的教学质量。要鼓励综合实践基地教师加强本专业的研究,在各级教育教学的评优评先中,根据综合实践活动基地的课程设置单独设立评选项目。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学生  实践基地  意见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4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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