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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0026/2013-88705
组配分类 政策性文件 发布机构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3-06-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文政办发〔2013〕118号 有效性 有效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创建省森林城市整改提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01 00:00:00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县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我县创建省森林城市已进入关键阶段,5月13日浙江省创建省森林城市预检组,对我县的创森工作进行了预检,肯定了我县创森工作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为了认真落实省预检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全面提升县城的绿化水平,要求涉及的功能区、部门、乡镇对照《浙江省森林城市评价量化指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做好创建省森林城市的整改提升工作,确保我县今年成功建成省森林城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省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为标准,围绕建设“绿满文成”的战略部署,构建以乔木为主体、点线面相结合,层次明晰、结构合理、生态功能健全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进一步提高县城环山绿化、村庄绿化、城市绿化、道路绿化、江河岸绿化水平,从整体上优化城市生态环境,改善人居提条件,提高城市活力,创造“城在景中,景在城中”的意境,塑造具有文成特色的森林城市景观风貌,打造一个“城在山中、水在城中、路在树中、人在景中”的宜游宜居森林城市。

  二、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创建省森林城市整改提升工作的重点是:调整树种结构,加强森林抚育经营,强化环城景观林建设,有效改善建成区周边山体景观存在的破碎化问题,提升城市绿道建设质量;结合旧城改造,通过开展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方式,增加建成区绿量与单位绿地面积,加强泗溪河两岸及建成区金边银角的绿化改造,拓展城市公园整体协调性与综合功能,打造精品、亮点;加强重点项目实施进度,结合“三边三化”、“三改一拆”,集中力量搞好创森建设;注重城镇、村庄绿化建设的管护、养护,提倡多种乔木、彩色树种,注重苗木选择,提高造林质量;加大宣传,营造创森工作氛围。到2013年末,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0.43%,建成区林木覆盖率达到37.4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3.08平方米以上,森林植被得到有效保护,森林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一)加强环城景观林带建设。针对县城周边山体景观破碎化问题,我们要根据环城景观彩叶林带建设规划,对原有林分加强森林抚育,有目的地培育彩叶树种、阔叶树、乔木树,适当减少针叶树的比例;对低效林分、疏林地加强改造和补植;对荒山及抛荒园地进行新造林,造林树种应注重采用乡土树种、乔木树、彩叶树等。(责任单位:大峃镇、县林业局)

  (二)继续做好城市绿道网建设。根据《温州市绿道网建设总体规划》,交通运输局继续抓好我县交通绿道建设,重点抓好新56省道花园至西坑段20公里的通道绿化;林业局负责实施森林绿道,重点是把县城周边的红枫古道及松龙岭森林公园里的游步道打造成为精品绿道;住建局负责建设城镇绿道,重点为县城的几条主要通道。(责任单位:大峃镇、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

  (三)大力增加建成区城市绿量。在老城区的主要道路有条件的补种高大行道树,没有条件的可以利用绿化池、小型盆栽等方式增加绿量;在新城区的城东大道、体育场路宾馆至排门桥段要利用大型绿化池增加绿量。注重边角地绿化,见缝插绿;进一步做好绿地整治工作,对垃圾、菜园、违章建筑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种植绿化苗木;加强城区内水系两岸的绿化,继续在泗溪河两岸亲水平台、凤溪两岸进行立体绿化;开展城区停车场的生态化改造,提倡建设生态型停车场;大力提倡单位绿化,采用各种绿化形式增加单位绿量。(责任单位:大峃镇、县住建局)

  (四)加快森林城市创建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1、城镇公园绿地建设工程。加快寨山公园建设进度,改造提升河滨公园、西山公园。(责任单位:大峃镇、县住建局)

  2、松龙岭森林公园建设工程。加快完成一期工程,开工建设二期工程。(责任单位:大峃镇、林业局)

  3、森林村庄建设工程。结合我县的“美丽乡村”、“三边三化”、“三改一拆”等行动,加强城乡结合部森林村庄的绿化,发挥森林城市的辐射作用。(责任单位:大峃镇、林业局)

  (五)完善申报材料。根据专家组意见,各部门要出具准确、真实的申报材料:

  1、统计局负责提供大峃镇人口状况、经济状况;

  2、住建局负责提供城镇绿化基本情况。

  3、环保局负责提供近几年的环境质量报告

  4、交通局负责提供公路绿化、绿道网建设基本情况。

  5、水利局负责提供河道绿化基本情况。

  6、林业局负责提供绿满文成、森林保护基本情况。

  三、具体要求

  (一)明确实施责任。山体绿化项目由大峃镇负责前期土地政策处理、林业局牵头组织实施;城镇绿化由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通道绿化由交通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强化宣传发动。通过创建省森林城市这一载体,进一步强化引导发动,充分调动市民植树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全民植树和种绿、护绿的浓厚氛围。通过大型宣传牌、森林生态科普基地、宣传栏及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弘扬森林生态文化,不断提高市民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支持率,形成“生态文明以林为先、美丽文成从林开始”的良好意识及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经费保障。县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省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自己承担的任务确定项目,做到专款专用,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森林城市建设,营造经济林、景观林,发展生态旅游等产业。要鼓励社会认建认养绿地、出资冠名等,形成全社会参与绿化的良好局面。

  附件: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绿化设施整改提升重点区位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7日

  附件:

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绿化设施整改提升重点区位

   

  1、兴福堂后山地段。此地块面积较大,大部分为园地及农田,土地权属为大峃镇林店尾村。(责任单位:大峃镇、县林业局)

  2、城南五显爷殿左侧地段。此地块面积不是很大,大部分为园地,土地权属为农业局农场所有。(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林业局)

  3、新文中后山地段。此地块面积较大,大部分为抛荒园地及部分经营不善的杨梅水果林,土地权属为大峃镇第四村、第五村及沙垟村等。(责任单位:大峃镇、县林业局)

  4、泗溪河两岸亲水平台、凤溪两岸进行立体绿化。(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5、大峃街、体育场路、城东大道等道路的绿化池摆放。(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6、财政局前生态停车场建设。(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7、新56省道花园至西坑段绿化。(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8、松龙岭森林公园一、二期工程。(责任单位:大峃镇、县林业局)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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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13-06-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文政办发〔2013〕118号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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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7-01 00:00:00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县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我县创建省森林城市已进入关键阶段,5月13日浙江省创建省森林城市预检组,对我县的创森工作进行了预检,肯定了我县创森工作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为了认真落实省预检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全面提升县城的绿化水平,要求涉及的功能区、部门、乡镇对照《浙江省森林城市评价量化指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做好创建省森林城市的整改提升工作,确保我县今年成功建成省森林城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省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为标准,围绕建设“绿满文成”的战略部署,构建以乔木为主体、点线面相结合,层次明晰、结构合理、生态功能健全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进一步提高县城环山绿化、村庄绿化、城市绿化、道路绿化、江河岸绿化水平,从整体上优化城市生态环境,改善人居提条件,提高城市活力,创造“城在景中,景在城中”的意境,塑造具有文成特色的森林城市景观风貌,打造一个“城在山中、水在城中、路在树中、人在景中”的宜游宜居森林城市。

  二、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创建省森林城市整改提升工作的重点是:调整树种结构,加强森林抚育经营,强化环城景观林建设,有效改善建成区周边山体景观存在的破碎化问题,提升城市绿道建设质量;结合旧城改造,通过开展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方式,增加建成区绿量与单位绿地面积,加强泗溪河两岸及建成区金边银角的绿化改造,拓展城市公园整体协调性与综合功能,打造精品、亮点;加强重点项目实施进度,结合“三边三化”、“三改一拆”,集中力量搞好创森建设;注重城镇、村庄绿化建设的管护、养护,提倡多种乔木、彩色树种,注重苗木选择,提高造林质量;加大宣传,营造创森工作氛围。到2013年末,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0.43%,建成区林木覆盖率达到37.4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3.08平方米以上,森林植被得到有效保护,森林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一)加强环城景观林带建设。针对县城周边山体景观破碎化问题,我们要根据环城景观彩叶林带建设规划,对原有林分加强森林抚育,有目的地培育彩叶树种、阔叶树、乔木树,适当减少针叶树的比例;对低效林分、疏林地加强改造和补植;对荒山及抛荒园地进行新造林,造林树种应注重采用乡土树种、乔木树、彩叶树等。(责任单位:大峃镇、县林业局)

  (二)继续做好城市绿道网建设。根据《温州市绿道网建设总体规划》,交通运输局继续抓好我县交通绿道建设,重点抓好新56省道花园至西坑段20公里的通道绿化;林业局负责实施森林绿道,重点是把县城周边的红枫古道及松龙岭森林公园里的游步道打造成为精品绿道;住建局负责建设城镇绿道,重点为县城的几条主要通道。(责任单位:大峃镇、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

  (三)大力增加建成区城市绿量。在老城区的主要道路有条件的补种高大行道树,没有条件的可以利用绿化池、小型盆栽等方式增加绿量;在新城区的城东大道、体育场路宾馆至排门桥段要利用大型绿化池增加绿量。注重边角地绿化,见缝插绿;进一步做好绿地整治工作,对垃圾、菜园、违章建筑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种植绿化苗木;加强城区内水系两岸的绿化,继续在泗溪河两岸亲水平台、凤溪两岸进行立体绿化;开展城区停车场的生态化改造,提倡建设生态型停车场;大力提倡单位绿化,采用各种绿化形式增加单位绿量。(责任单位:大峃镇、县住建局)

  (四)加快森林城市创建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1、城镇公园绿地建设工程。加快寨山公园建设进度,改造提升河滨公园、西山公园。(责任单位:大峃镇、县住建局)

  2、松龙岭森林公园建设工程。加快完成一期工程,开工建设二期工程。(责任单位:大峃镇、林业局)

  3、森林村庄建设工程。结合我县的“美丽乡村”、“三边三化”、“三改一拆”等行动,加强城乡结合部森林村庄的绿化,发挥森林城市的辐射作用。(责任单位:大峃镇、林业局)

  (五)完善申报材料。根据专家组意见,各部门要出具准确、真实的申报材料:

  1、统计局负责提供大峃镇人口状况、经济状况;

  2、住建局负责提供城镇绿化基本情况。

  3、环保局负责提供近几年的环境质量报告

  4、交通局负责提供公路绿化、绿道网建设基本情况。

  5、水利局负责提供河道绿化基本情况。

  6、林业局负责提供绿满文成、森林保护基本情况。

  三、具体要求

  (一)明确实施责任。山体绿化项目由大峃镇负责前期土地政策处理、林业局牵头组织实施;城镇绿化由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通道绿化由交通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强化宣传发动。通过创建省森林城市这一载体,进一步强化引导发动,充分调动市民植树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全民植树和种绿、护绿的浓厚氛围。通过大型宣传牌、森林生态科普基地、宣传栏及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弘扬森林生态文化,不断提高市民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支持率,形成“生态文明以林为先、美丽文成从林开始”的良好意识及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经费保障。县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省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自己承担的任务确定项目,做到专款专用,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森林城市建设,营造经济林、景观林,发展生态旅游等产业。要鼓励社会认建认养绿地、出资冠名等,形成全社会参与绿化的良好局面。

  附件: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绿化设施整改提升重点区位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7日

  附件:

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绿化设施整改提升重点区位

   

  1、兴福堂后山地段。此地块面积较大,大部分为园地及农田,土地权属为大峃镇林店尾村。(责任单位:大峃镇、县林业局)

  2、城南五显爷殿左侧地段。此地块面积不是很大,大部分为园地,土地权属为农业局农场所有。(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林业局)

  3、新文中后山地段。此地块面积较大,大部分为抛荒园地及部分经营不善的杨梅水果林,土地权属为大峃镇第四村、第五村及沙垟村等。(责任单位:大峃镇、县林业局)

  4、泗溪河两岸亲水平台、凤溪两岸进行立体绿化。(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5、大峃街、体育场路、城东大道等道路的绿化池摆放。(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6、财政局前生态停车场建设。(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7、新56省道花园至西坑段绿化。(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8、松龙岭森林公园一、二期工程。(责任单位:大峃镇、县林业局)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