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0026/2014-88297 |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4-03-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文政办发〔2014〕19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文成县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4日
文成县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行 动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化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温州市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温政办〔2014〕4号)文件精神,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油气化工输送管道、交通运输、居住房屋出租和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和涉氨制冷企业、建筑施工、高层楼宇与旧住宅楼、危化品与烟花爆竹、风景旅游、学校、食品安全等十大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整改消除一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切实解决一批安全生产重点和难点问题,形成职责清晰、规范有序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1、油气化工输送管道:重点解决管道底数不清、安全间距不足、管线交叉、违法占压、日常维护不到位等问题,努力消除各类油气化工管道安全隐患。(县安监局牵头,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质监局、县供电公司、县公安消防局等单位配合)
2、交通运输:重点解决道路交通、渡口渡船、小型游艇等安全隐患和客运企业监管、非法营运安全等问题,严厉查处和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交警大队、珊溪海事处等单位配合)
3、居住房屋出租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解决出租房安全隐患和人员密集场所合法性、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建筑消防设施不足或损坏、安全出口和通道不畅以及人防工程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措施。(县公安局牵头,县公安消防局、县教育局、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信局、县文广新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人防办、县气象局等单位配合)
4、特种设备和涉氨制冷企业:重点解决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以及气瓶非法违规充装和检验、涉氨制冷企业证照不齐、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等问题,严格查处和整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一批无证在用设备、一批无证作业人员、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县质监局牵头,县住建局、县旅游局、县体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公安消防局等单位配合)
5、建筑施工:重点解决顶管工程、地下开挖工程、模板支撑架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和管理不规范、洞口临边防护不到位等问题,加强露天基坑开挖、深基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等措施。(县住建局牵头,县安监局、县公安消防局等单位配合)
6、高层楼宇与旧住宅楼:重点解决房屋结构和功能改变、消防和避雷设施安全隐患、外墙悬挂物治理困难等问题以及电梯、用电、用气、用水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县住建局牵头,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县公安消防局等单位配合)
7、危化品与烟花爆竹:重点解决设备设施、运输环节、仓库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重大危险源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不到位、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等问题,加强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严厉打击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非法违法行为。(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气象局、县交警大队等单位配合)
8、风景旅游:重点解决旅游场所、旅游车辆、景区道路和涉及的旅游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严厉打击未经审批擅自接待游客等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县旅游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质监局、县体育局、县安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公安消防局、县交警大队等单位配合)
9、学校安全:重点解决学生交通、校舍消防、学生饮食、特种设备和基础设施设备、非法办学机构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学校周边和饮食安全问题,着力改善校园教学安全环境。(县教育局牵头,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新局、县质监局、县安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工商局、县气象局、县公安消防局、县交警大队等单位配合)
10、食品安全:重点解决禁限用农药使用、米面制品非法添加剂、重大传统节日餐饮安全、私屠滥宰、屠宰销售注水肉和病害猪肉等问题,严格整治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等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县食安办牵头,县农业局、县经信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工商局等单位配合)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订方案(2014年2月下旬至3月上旬)。各乡镇、各有关牵头单位要精心制定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迅速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把各项工作及时落实到基层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2014年3月上旬至12月下旬)。各乡镇及县各有关单位要全面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今年4月底前切实查清各领域安全生产状况以及隐患分布情况,将排查出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要引导和督促各类企业和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在12月底之前基本完成整改。
(三)加强督查,巩固成效(2015年1月上旬至2016年12月下旬)。各乡镇、县各有关牵头单位要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突出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安全生产问题,攻坚破难,完善长效管理制度,特别是对所列46个重点安全生产问题,要确保在期限内全面完成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各工作联系副主任等担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委办。县各有关牵头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等工作,对于牵头单位无法协调解决的问题,报县政府工作联系副主任协调解决;县政府工作联系副主任协调解决不了的,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各乡镇和县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全面组织开展排查,切实摸清底数。坚持市、县、乡三级联动和各个行业系统分线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对十大重点领域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其中,各行业主管单位要对照监管责任要求,分线组织开展隐患大排查;乡镇要对照属地责任要求,分辖区组织开展大排查。对实施排查的各类企业和单位要分别建立安全生产档案,注明安全生产基本情况、重大隐患整改情况或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以及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等信息,分门别类建立信息数据库,实行信息化管理,做到“一企一档,一行一册,一地一册”。县各有关牵头单位要全面掌握本行业领域的企业和单位数量、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等信息,县政府将定期汇总数据,掌握安全生产面上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三)严格整治隐患,依法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对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实行分类整治,对一般事故隐患,责令企业或单位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下达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难度大、需要一定时间整改或危害程度严重的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单位,责令其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并停产停业整顿。要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或单位,依法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整治到位。对重大非法违法行为,要实行联合执法,做到执法联动、管理联抓、问题联治、信息联通。同时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各类企业和单位自查自纠,及时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重点问题解决成效。坚持集中破难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为期1年的集中整治后,实行长效管理,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措施不变,力争通过3年时间,解决一批安全生产“老、大、难”问题。各乡镇和县有关单位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定期分析与深度研究,坚持不懈地把专项整治抓落实、把解决措施抓到位。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定期听取工作进度汇报,县政府有关工作联系副主任和县各有关牵头单位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实行每月总结分析,对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实时研究,县安委办将每季度通报重点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各乡镇和县各有关牵头单位要加强信息和相关数据报送工作,每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上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炬锋,电话、传真:59010255,手机:688866,邮箱:wcxawb@126.com)。
附件:1、文成县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文成县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问题责任分工表。
附件1
文成县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
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蔡爱东
副组长:胡学奏、王汉曹、张敏、朱昌乐、徐冠华、赵聪
成 员:县综治办、县应急办、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文广新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县人防办、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食安办)、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珊溪海事处、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县公安消防局、县交警大队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委办,赵聪兼办公室主任,各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文成县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问题责任分工表
专项 整治 | 序号 | 重点问题 | 整治要求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责任 领导 | 分管 领导 | 联系 人员 | 工作联系副主任 |
油气 化工 输送 管道 专项 整治 | 1 | 管线底 数不清 问题 | 对原油、成品油、天然气、城镇燃气管道及管道附属设施进行全面普查,摸清管线的平面位置和埋深(高度)、类别、材质、规格、走向、流向、载体特征等情况。 | 县安监局 | 县住建局 | 陈 琪 | 赵小飞 | 黄亦锋 | 朱昌乐 |
2 | 安全间 距不足 问题 | 组织企业对油气、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与居民区、工厂、学校、医院、商场、车站等人口密集区以及建(构)筑物、铁路、公路、航道、港口、市政公用地下管线及设施、军事设施、电力设施、其他强腐蚀性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距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等问题进行排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对企业无法整改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采取中介机构评估、挂牌整治等措施。 | 县发改局 县住建局 县安监局 | 李 标 陈 琪 赵 聪 | 吴海青 夏景宜 钟永亮 | 吴建林周海峰叶建兴 | 王汉曹 朱昌乐 张 敏 | ||
3 | 管线交 叉问题 | 组织企业对存在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管道与市政公用管线、民用管线交叉的情况,以及民用管线封闭空间内存在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管道等情况进行排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及时整改。对企业无法整改的问题,根据职责分工,加强监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 县发改局 县住建局 县安监局 | 李 标 陈 琪 赵 聪 | 吴海青 夏景宜 钟永亮 | 吴建林周海峰叶建兴 | 王汉曹 朱昌乐 张 敏 | ||
4 | 违法占 压问题 | 组织企业对被违法占压、上方和沿线有违章搭建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建(构)筑物等情况进行排查,对因占压形成严重隐患的,责令立即整改。 | 县发改局 县住建局 县安监局 | 李 标 陈 琪 赵 聪 | 吴海青 夏景宜 钟永亮 | 吴建林周海峰叶建兴 | 王汉曹 朱昌乐 张 敏 | ||
交通 运输 安全 专项 整治 | 5 | 道路交 通安全 隐患 | 完成S230省道文成段(青岱线K38+813m至K43+050m)的标志标线增设与提升工作。加大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临水临崖路段整治力度,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动。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公路局 县交警大队 | 朱昌钢赵树理 | 刘永锋 苏春光 | 王卫国 苏春光 | 朱昌乐 王汉曹 |
6 | 渡口渡船安全隐患 | 建立健全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责任制,完善渡口、渡船长效安全管理机制,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开展渡船船员或渡工培训工作。加强部门协作,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消除渡口、渡船安全隐患。 | 珊溪海事办 县港航局 | 夏兆亮 诸葛荣锋 | 陈海拥 | 吴丽君 郑晓雯 | 朱昌乐 | ||
7 | 小型游艇安全隐患 | 探索小型游艇规范管理机制,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督促业主申办船舶证书,加强船员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严厉打击无证小型游艇违章航行行为。 | 珊溪海事办 县港航局 | 夏兆亮 诸葛荣锋 | 陈海拥 | 吴丽君 郑晓雯 | 朱昌乐 | ||
8 | 客运企业监管和非法营运问题 | 组织开展“打黑专项行动”、“无证照经营整治”、“出租汽车整治”等三项专项整治行动和春运道路运输安全监督检查行动,依法从严查处道路运输违法行为。 | 县运管局 | 徐显彦 | 毛卫军 | 郑开伟 | 朱昌乐 | ||
居住房屋出租和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 | 9 | 出租房安全隐患 | 督促落实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备案和申报制度,与居住出租房屋业主签订责任书;对未进行登记备案、申报登记的,应当禁止出租。对居住出租房屋内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刑事、治安、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以及用于出租的违法建筑物,进行依法查处。 | 县公安局 | 县公安局 | 季知章 | 吴家定 | 林立忠 | 王汉曹 |
10 | 人员密集场所合法性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问题 | 对排查发现未经消防行政许可(备案)的单位,依法查处并督促单位办理消防行政许可(备案);对排查发现存在违法建筑的单位,依法予以查处;对确实难以整改的隐患和历史遗留问题,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协调解决。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维保单位,完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开展“一畅一懂两会”消防安全常识宣传。 | 县公安消防局 | 彭成志 | 李 雁 | 富 丽 | 王汉曹 | ||
11 | 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消防设施不足或损坏问题 | 督促单位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对检查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的,依法查处并督促单位落实整改。 | 县公安消防局 | 彭成志 | 李 雁 | 富 丽 | 王汉曹 | ||
12 |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出口和通道不畅问题 | 检查单位消防安全出口、通道畅通情况,严厉查处安全出口上锁和通道占用行为。 | 县公安消防局 | 彭成志 | 李 雁 | 富 丽 | 王汉曹 | ||
13 | 人防工程消防安全隐患 | 整改利用人防工程开办的商场、地下营业场所、地下室、地下车库、地下库房等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 县人防办 | 廖观星 | 蔡世高 | 王汉曹 | |||
特种设备和涉氨制冷企业安全专项整治 | 14 | 锅炉、压力容器和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 加强对特种设备的检验和安全监察,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按规定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严防“带病”运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依法查处非法使用和日常检查、维护、巡查不彻底等情况,做到特种设备使用证、检验合格证和作业人员操作证齐全。 | 县质监局 | 县质监局 | 季微微 | 王瑞斌 | 陈丽平 | 张 敏 |
15 | 气瓶非法违规充装、检验问题 | 严厉查处未经许可或证照不全、过期、超范围从事气瓶充装、检验活动和违规使用或修理改造报废气瓶的行为,做到气瓶充装、检验符合规定,充装人员、检验人员持证上岗。 | 县质监局 | 季微微 | 王瑞斌 | 陈丽平 | 张 敏 | ||
16 | 证照不齐涉氨制冷企业查处问题 | 指导和督促排查涉氨制冷企业,对证照不齐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 | 县工商局 县安监局 | 郑祥羽赵 聪 | 徐剑平 周晓东 | 林乐颂赵岳南 | 张 敏 | ||
17 | 涉氨制冷企业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问题 | 完成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制冷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培训。 | 县安监局 | 赵 聪 | 周晓东 | 赵岳南 | 张 敏 | ||
18 | 涉氨制冷企业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 | 督促企业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开展对照检查,及时登记备案重大危险源。对存在的一般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对无法实现整治要求的,予以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取缔关闭。 | 县安监局 | 赵 聪 | 周晓东 | 赵岳南 | 张 敏 | ||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 19 | 顶管工程施工安全隐患 | 要求施工单位在顶管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论证,明确各项应急措施;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专项方案,加强对管道内通风设施的安全监管,落实民工的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工作。 | 县住建局 | 县住建局 | 陈 琪 | 周建荣 | 周士荣 | 朱昌乐 |
20 | 地下开挖工程施工安全隐患 | 建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管线业主单位的联系机制,要求建设单位按要求提供准确的地下管线布置图,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按方案落实,做好民工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工作。出台《温州市地下管线施工管理办法》,城市地下管线开挖时,由施工单位派专人监护,监理单位落实旁站制度。 | 县住建局 | 陈 琪 | 周建荣 | 周士荣 | 朱昌乐 | ||
21 | 模板支撑架工程施工安全隐患 | 建立现场搭设与方案的相符性检查验收报告制度,规范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工作。量化细化高大支模适用范围,推广可调托座(顶托)的使用和立杆弹墨线放样定位,对高大支模实施柱、墙板与梁板混凝土的二次浇筑,对钢管立杆立柱接长严禁采用套接(非扣件连接)方式。 | 县住建局 | 陈 琪 | 周建荣 | 周士荣 | 朱昌乐 | ||
22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和管理不规范问题 | 建立起重机械管理系统和特种作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黑匣子)管理,规范起重机械的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行为,动态监管特种人员上岗情况。落实起重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日常检查制度,按《建筑起重机械维修保养随机记录本》做好起重机械维保记录。 | 县住建局 | 陈 琪 | 周建荣 | 周士荣 | 朱昌乐 | ||
23 | 洞口临边防护不到位问题 | 规范洞口、临边的防护措施和电梯井内隔离防护措施,加强施工电梯卸料平台防护门定型化及门锁外设管理,实施塔吊卸料平台周边钢板封闭。加强工人三级教育,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 县住建局 | 陈 琪 | 周建荣 | 周士荣 | 朱昌乐 | ||
高层楼宇、旧住宅楼安全专项整治 | 24 | 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和擅自改变使用功能问题 | 加强日常检查和执法力度,严格整治擅自拆改承重结构等影响房屋结构和使用的安全隐患以及房屋承重结构损坏等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搭建建(构)筑物以及擅自改变地下室、架空层、避险层等使用功能的行为。 | 县住建局 | 县住建局 | 陈 琪 | 赵金远 | 程 洲 | 朱昌乐 |
25 | 消防安全隐患 | 督促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解决高层楼宇、旧住宅楼占用消防安全通道、消防设施设备缺失、损坏等消防安全隐患。 | 县公安消防局 县住建局 | 彭成志 陈 琪 | 李 雁 赵金远 | 富 丽 程 洲 | 王汉曹朱昌乐 | ||
26 | 避雷设施安全隐患 | 认真开展防雷安全检查,严格整治避雷设施设备老化、缺失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的安全隐患,对未经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和防雷装置年度检测的单位,依法实施处罚,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 县气象局 | 侯球锋 | 邢文理 | 林双勇 | 徐冠华 | ||
27 | 空调室外机等外墙悬挂物安全隐患 | 组织开展沿街沿路空调室外机等悬挂物安全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的,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室外机悬挂支架等行为。 | 县住建局 县工商局 | 陈 琪 郑祥羽 | 赵金远 刘日年 | 程 洲 陈增建 | 朱昌乐张 敏 | ||
28 | 电梯运行安全隐患 | 严格整治电梯设施设备及使用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 县质监局 县住建局 | 季微微 陈 琪 | 王瑞斌 赵金远 | 陈丽平 程 洲 | 张 敏 朱昌乐 | ||
29 | 用电、用气、用水方面安全隐患 | 加大排查和执法力度,严格整治电线私拉乱接、电器设备老化和燃气设施设备及其使用、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清洗与消毒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 | 县住建局 县供电公司 | 陈 琪薛 彤 | 夏景宜徐元校 | 周海峰叶明康 | 朱昌乐张 敏 | ||
危化品与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 30 | 设备设施安全隐患 | 对涉及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阀等设施设备的单位开展检测检验,对不符合要求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县安监局 | 县质监局 | 季微微 | 王瑞斌 | 陈丽平 | 张 敏 |
31 | 运输环节安全隐患 | 认真排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等资质具备情况以及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县运管局 | 徐显彦 | 毛卫军 | 郑开伟 | 朱昌乐 | ||
32 | 重大危险源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不到位问题 | 对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功能等情况进行排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要求进行处理。 | 县安监局 | 赵 聪 | 钟永亮 | 叶建兴 | 张 敏 | ||
33 | 仓库安全隐患和非法经营储存问题 | 对库区防雷防静电检测、消防器材配备及库区视频监控系统运行等情况开展检查,对未按规定开展防雷防静电设施设备检测、配备消防器材的,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从重进行处理。对存在经营非法生产、假冒伪劣、过期产品及超许可品种范围经营和超量存放情况,按规定进行查处,没收相关产品并予以销毁。 | 县安监局 | 赵 聪 | 钟永亮 | 叶建兴 | 张 敏 | ||
34 | 烟花爆竹燃放安全问题 | 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燃放情况的检查,对违反禁限放管理规定、不具备资质燃放B级以上烟花爆竹产品等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并没收相关烟花爆竹产品。 | 县公安局 | 季知章 | 吴家定 | 林立忠 | 王汉曹 | ||
旅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旅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 35 | 旅行社用车安全和旅游合同签订问题 | 旅游旺季、重点节假日,组织检查旅行社租用的车辆是否是具有旅游客运资质的运输公司所有的、且具备相应旅游客运资质的车辆,其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驾驶证、车辆的行车证、线路牌、维修保养卡以及租车合同是否齐全真实,司乘人员是否存在违章驾驶、疲劳驾驶、带“病”运营、超速超载等违纪行为等; 旅行社团队操作。是否按规定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对游客尽到安全提示、安全防范、紧急救助等安全保障义务,游客意外责任保险的购买及团队档案是否按“一团一档”要求存档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查处并督促单位落实整改。 | 县旅游功能区 (旅游局) | 县旅游局 县安监局 县运管局 | 刘万斌赵 聪徐显彦 | 李 伟周晓东毛卫军 | 邢万云赵岳南刘开伟 | 王汉曹张 敏朱昌乐 |
36 | 旅游景区旅游设施、设备安全问题 | 加强景区景点的安全隐患排查。索道、水上娱乐、滑雪等特种游览项目的设施设备完好情况,是否具有防范措施,是否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景区危险路段的警示标牌是否醒目,暑期、汛期、节假日等特殊时段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防溺水措施是否有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查处并督促单位落实整改。 | 县旅游局 县安监局 县质监局 县体育局 | 刘万斌赵 聪季微微刘 飙 | 李 伟周晓东王瑞斌郑国模 | 邢万云赵岳南陈丽平方 雷 | 王汉曹张 敏胡学奏 | ||
37 | 星级宾馆消防和食品安全问题 |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组织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无损,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监控设备运行状态是否良好;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相关安全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完善,预案演练是否有效开展;员工安全培训是否正常组织,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食品采购、加工、贮藏等重点环节是否符合《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查处并督促单位落实整改。 | 县旅游局 县消防局 县安监局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 刘万斌彭成志赵 聪周灿媛 | 李 伟李 雁周晓东余 坚 | 邢万云富 丽赵岳南叶东东 | 王汉曹张 敏 | ||
学校安全专项整治 | 38 | 学生交通安全隐患 | 打击不符合规定的校车,坚决纠正不按规定接送学生行为,取缔或查扣没有校车资格的非法运营、不达标的学生接送车辆和超员超载的学生接送车辆。摸清学生接送车辆的数量、类型(政府购买、学校购买、学校租用、家长租用等)、车况、存在隐患及乘坐学生数等情况,完善学校周边的安全警示牌、交通信号灯、斑马线、减速带等安全设施。 | 县教育局 | 县教育局 县交警大队 | 王新亮 赵树理 | 夏建秋苏春光 | 胡绍亮苏春光 | 胡学奏王汉曹 |
39 | 校舍消防、特种设备和基础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 加强校舍消防和基础设施设备的排查整治,确保学校各项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灯具完好率100%、师生普遍会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新建学校建筑物依法经过消防审核验收备案后投入使用;确保学校无在用危房、无危墙、无危厕,楼梯、护栏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确保水电气、体育场地、器材、防雷等重要设施使用维护合格率为100%;确保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持证上岗率达100%;确保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存放完全符合要求。 | 县教育局 县质监局 | 王新亮 季微微 | 夏建秋 王瑞斌 | 夏海舟 陈丽平 | 胡学奏张 敏 | ||
40 | 非法办学机构安全隐患 | 对符合办学条件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各类培训机构,由举办者提出申请,予以注册登记,纳入正常监管;对经整改能够达到标准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不符合办学规划布局和办学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又未能完成整改取得办学资格的予以取缔。 | 县教育局 | 王新亮 | 胡国栋 | 刘晨顺 | 胡学奏 | ||
41 | 学校及周边安全问题 | 将公办学校人防、物防、技防“三防”等安全经费列入当地财政专项预算足额保障,做到学校安全保卫机构、保卫制度健全、报警按钮、学校及周边重点部位监控合格率达到100%,学校门口上下学时段出警率100%。加强对学校周边网吧、音像报刊、酒吧、洗浴、歌舞厅、棋牌馆等娱乐场所及校园门口的小餐饮、小商小贩、流动摊点的整治,取缔和收缴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类非法出版物,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 县教育局 县工商局县文广新局 | 王新亮 郑祥羽 蒋海波 | 夏建秋徐剑平周上党 | 胡绍亮林乐颂黄荣俊 | 胡学奏张 敏 | ||
42 | 学校食堂饮食安全问题 | 认真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员配备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销售供餐、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三防”设施、留样等是否符合规范,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依法予以查处。 |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县教育局 | 周灿媛 王新亮 | 余 坚夏建秋 | 叶东东刘大东 | 张 敏胡学奏 | ||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 43 | 禁限用农药使用问题 |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抽检,对生产基地使用的投入品进行抽样检查。 | 县食安办 | 县农业局 | 蔡建国 | 叶桂平 | 包敏敏 | 徐冠华 |
44 | 米面制品非法添加剂问题 | 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米面制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加大米面制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监管力度和执法检查,严厉惩处米面制品生产加工过程的非法添加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行为,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 县工商局 | 郑祥羽 | 徐剑平 | 林乐颂 | 张 敏 | ||
45 | 重大传统节日餐饮安全问题 | 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的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经营者无证或超范围、超负荷经营等行为以及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存在的交叉污染、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现象,落实食品及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台账登记、贮存以及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餐饮具消毒保洁措施,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行为。 |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 周灿媛 | 余 坚 | 叶东东 | 张 敏 | ||
46 | 私屠滥宰、屠宰销售注水肉和病害猪肉问题 | 严格执行入场检查验收、肉品品质检验等制度,严把“生猪进场关,肉品上市关”,确保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出厂肉品检验合格率100%。 | 县经信局 县农业局 | 赵建荣 蔡建国 | 夏景林叶桂平 | 周建峰包敏敏 | 张 敏徐冠华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4日印发
索引号 | 001008003010026/2014-88297 |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4-03-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文政办发〔2014〕19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文成县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4日 文成县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行 动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化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温州市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温政办〔2014〕4号)文件精神,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油气化工输送管道、交通运输、居住房屋出租和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和涉氨制冷企业、建筑施工、高层楼宇与旧住宅楼、危化品与烟花爆竹、风景旅游、学校、食品安全等十大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整改消除一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切实解决一批安全生产重点和难点问题,形成职责清晰、规范有序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1、油气化工输送管道:重点解决管道底数不清、安全间距不足、管线交叉、违法占压、日常维护不到位等问题,努力消除各类油气化工管道安全隐患。(县安监局牵头,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质监局、县供电公司、县公安消防局等单位配合) 2、交通运输:重点解决道路交通、渡口渡船、小型游艇等安全隐患和客运企业监管、非法营运安全等问题,严厉查处和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交警大队、珊溪海事处等单位配合) 3、居住房屋出租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解决出租房安全隐患和人员密集场所合法性、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建筑消防设施不足或损坏、安全出口和通道不畅以及人防工程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措施。(县公安局牵头,县公安消防局、县教育局、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信局、县文广新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人防办、县气象局等单位配合) 4、特种设备和涉氨制冷企业:重点解决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以及气瓶非法违规充装和检验、涉氨制冷企业证照不齐、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等问题,严格查处和整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一批无证在用设备、一批无证作业人员、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县质监局牵头,县住建局、县旅游局、县体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公安消防局等单位配合) 5、建筑施工:重点解决顶管工程、地下开挖工程、模板支撑架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和管理不规范、洞口临边防护不到位等问题,加强露天基坑开挖、深基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等措施。(县住建局牵头,县安监局、县公安消防局等单位配合) 6、高层楼宇与旧住宅楼:重点解决房屋结构和功能改变、消防和避雷设施安全隐患、外墙悬挂物治理困难等问题以及电梯、用电、用气、用水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县住建局牵头,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县公安消防局等单位配合) 7、危化品与烟花爆竹:重点解决设备设施、运输环节、仓库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重大危险源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不到位、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等问题,加强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严厉打击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非法违法行为。(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气象局、县交警大队等单位配合) 8、风景旅游:重点解决旅游场所、旅游车辆、景区道路和涉及的旅游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严厉打击未经审批擅自接待游客等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县旅游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质监局、县体育局、县安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公安消防局、县交警大队等单位配合) 9、学校安全:重点解决学生交通、校舍消防、学生饮食、特种设备和基础设施设备、非法办学机构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学校周边和饮食安全问题,着力改善校园教学安全环境。(县教育局牵头,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新局、县质监局、县安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工商局、县气象局、县公安消防局、县交警大队等单位配合) 10、食品安全:重点解决禁限用农药使用、米面制品非法添加剂、重大传统节日餐饮安全、私屠滥宰、屠宰销售注水肉和病害猪肉等问题,严格整治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等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县食安办牵头,县农业局、县经信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工商局等单位配合)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订方案(2014年2月下旬至3月上旬)。各乡镇、各有关牵头单位要精心制定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迅速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把各项工作及时落实到基层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2014年3月上旬至12月下旬)。各乡镇及县各有关单位要全面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今年4月底前切实查清各领域安全生产状况以及隐患分布情况,将排查出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要引导和督促各类企业和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在12月底之前基本完成整改。 (三)加强督查,巩固成效(2015年1月上旬至2016年12月下旬)。各乡镇、县各有关牵头单位要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突出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安全生产问题,攻坚破难,完善长效管理制度,特别是对所列46个重点安全生产问题,要确保在期限内全面完成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各工作联系副主任等担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委办。县各有关牵头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等工作,对于牵头单位无法协调解决的问题,报县政府工作联系副主任协调解决;县政府工作联系副主任协调解决不了的,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各乡镇和县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全面组织开展排查,切实摸清底数。坚持市、县、乡三级联动和各个行业系统分线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对十大重点领域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其中,各行业主管单位要对照监管责任要求,分线组织开展隐患大排查;乡镇要对照属地责任要求,分辖区组织开展大排查。对实施排查的各类企业和单位要分别建立安全生产档案,注明安全生产基本情况、重大隐患整改情况或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以及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等信息,分门别类建立信息数据库,实行信息化管理,做到“一企一档,一行一册,一地一册”。县各有关牵头单位要全面掌握本行业领域的企业和单位数量、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等信息,县政府将定期汇总数据,掌握安全生产面上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三)严格整治隐患,依法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对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实行分类整治,对一般事故隐患,责令企业或单位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下达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难度大、需要一定时间整改或危害程度严重的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单位,责令其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并停产停业整顿。要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或单位,依法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整治到位。对重大非法违法行为,要实行联合执法,做到执法联动、管理联抓、问题联治、信息联通。同时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各类企业和单位自查自纠,及时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重点问题解决成效。坚持集中破难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为期1年的集中整治后,实行长效管理,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措施不变,力争通过3年时间,解决一批安全生产“老、大、难”问题。各乡镇和县有关单位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定期分析与深度研究,坚持不懈地把专项整治抓落实、把解决措施抓到位。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定期听取工作进度汇报,县政府有关工作联系副主任和县各有关牵头单位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实行每月总结分析,对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实时研究,县安委办将每季度通报重点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各乡镇和县各有关牵头单位要加强信息和相关数据报送工作,每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上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炬锋,电话、传真:59010255,手机:688866,邮箱:wcxawb@126.com)。 附件:1、文成县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文成县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问题责任分工表。 附件1 文成县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 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蔡爱东 副组长:胡学奏、王汉曹、张敏、朱昌乐、徐冠华、赵聪 成 员:县综治办、县应急办、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文广新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县人防办、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食安办)、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珊溪海事处、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县公安消防局、县交警大队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委办,赵聪兼办公室主任,各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文成县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问题责任分工表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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