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成县“无违建县”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
|
|||||||||||||||||||||||||||||||||||||||||||||||||||||||||||||||||||||||||||||||||||||||||||||||||||||||||||||||||||||||||||||||||||||||||||||||||||||||||||||||||||||||||||||||||||||||||||||||||||||||||||||||||||||||||||||||||||||||||||||||||||||||||||||||||||||||||
为全面推进我县“无违建县”创建工作,按照《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浙江省“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标准及验收办法(试行)》、《温州市“无违建”创建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研究起草了《文成县“无违建县”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16年8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文成县住建局(联系人:董芳芳;联系电话:67861371;传真:67861367;邮箱 :283005582@qq.com)。
文成县“无违建县”创建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年)(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推进我县“无违建县”创建工作,按照《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浙江省“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标准及验收办法(试行)》、《温州市“无违建”创建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决策部署,以“三无一率一稳定”(无存量违法建筑、无新增违法建筑、无非法一户多宅、拆后土地利用率、确保平安稳定)为要求,以“无违建乡镇”、“无违建村(社区)”、“无违建道路”、“无违建河道”创建为基础,全面深化拆违整治,坚持拆用结合、为民惠民,形成控违禁违长效机制,进一步改善城乡面貌,优化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十三五”期间“全县实现基本无违建”的总目标,全力推进“无违建”创建工作。巩固2015年度“无违建创建先进县”的创建成果,力争2016年全部乡镇创成“无违建乡镇”。2017年,做好“无违建创建先进县”创建提升工作,创成“基本无违建县”。2018年,做好“基本无违建县”创建提升工作,力争创成“无违建县”。 (一)依法处置存量违建。根据我县出台的《违法建筑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暂行办法》、《关于“无违建县”创建期间违法处置若干问题的补充指导意见》等行政措施,通过罚款补办、没收处理、拆除等方式,依法处置存量违法建筑。 (二)强化新建违建防控。深化违建必究意识,建立县、乡(镇)、村网格化管理和防违控违综合信息管理平台,运用违法建筑数据库、航拍等技术手段,全力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等,建立健全违法建筑防控体系。 (三)全面处置非法“一户多宅”。开展农房确权登记,全面推进农村非法“一户多宅”清理处置,全面加强全县农村宅基地的规范有序管理。 (四)加强拆后利用。注重规划引领,加快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紧密结合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以项目建设为导向,实现拆用结合,做到宜耕则耕,宜绿则绿,宜建则建,提高拆后土地利用率。 (五)加强基础档案管理。深入开展建筑物调查摸底,建立健全农村“一户一档”、城镇“一楼一档”档案,做到调查档案全覆盖。 (六)狠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缓拆违建处置、历史遗留案件处置专项行动,继续推进涉及消防安全违建处置、涉水违建处置、沿路违建处置、涉及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违建处置、涉及企事业单位违建处置等专项行动。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强化创建机构建设,加强对“无违建”创建工作的统筹指导,完善“块抓条保,分级负责,综合执法,合理推进”“乡镇担主责,牵头单位统领,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根据省“无违建”创建工作要求,对照创建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和创建计划,做到责任明确、经费保障、人员到位。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加大违法建筑整治的宣传力度,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无违建”创建活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无违建”创建的良好氛围。县“无违建”创建领导小组要注重总结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共创、共建、共享”的“无违建”创建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查,强化考核。坚持月度、季度、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通过县领导约谈、组织动议、追责等方式,把“无违建县”纳入县对乡镇(功能区)、县机关单位考绩的重点阶段性工作。实行信息化、常态化、网格化巡查监管责任制,建立曝光、督查、整改、反馈的工作机制,解决一批社会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
附件:1.文成县“无违建县”创建乡镇任务分解表(2016-2018年) 2.文成县“无违建县”创建部门责任分解表(2016-2018年)
附件1
附件2 文成县“无违建县”创建部门责任分解表(2016-2018年)
备注:1、各乡镇为主体责任单位,各部门牵头配合。
|
|||||||||||||||||||||||||||||||||||||||||||||||||||||||||||||||||||||||||||||||||||||||||||||||||||||||||||||||||||||||||||||||||||||||||||||||||||||||||||||||||||||||||||||||||||||||||||||||||||||||||||||||||||||||||||||||||||||||||||||||||||||||||||||||||||||||||
为全面推进我县“无违建县”创建工作,按照《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浙江省“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标准及验收办法(试行)》、《温州市“无违建”创建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研究起草了《文成县“无违建县”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16年8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文成县住建局(联系人:董芳芳;联系电话:67861371;传真:67861367;邮箱 :283005582@qq.com)。
文成县“无违建县”创建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年)(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推进我县“无违建县”创建工作,按照《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浙江省“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标准及验收办法(试行)》、《温州市“无违建”创建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决策部署,以“三无一率一稳定”(无存量违法建筑、无新增违法建筑、无非法一户多宅、拆后土地利用率、确保平安稳定)为要求,以“无违建乡镇”、“无违建村(社区)”、“无违建道路”、“无违建河道”创建为基础,全面深化拆违整治,坚持拆用结合、为民惠民,形成控违禁违长效机制,进一步改善城乡面貌,优化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十三五”期间“全县实现基本无违建”的总目标,全力推进“无违建”创建工作。巩固2015年度“无违建创建先进县”的创建成果,力争2016年全部乡镇创成“无违建乡镇”。2017年,做好“无违建创建先进县”创建提升工作,创成“基本无违建县”。2018年,做好“基本无违建县”创建提升工作,力争创成“无违建县”。 (一)依法处置存量违建。根据我县出台的《违法建筑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暂行办法》、《关于“无违建县”创建期间违法处置若干问题的补充指导意见》等行政措施,通过罚款补办、没收处理、拆除等方式,依法处置存量违法建筑。 (二)强化新建违建防控。深化违建必究意识,建立县、乡(镇)、村网格化管理和防违控违综合信息管理平台,运用违法建筑数据库、航拍等技术手段,全力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等,建立健全违法建筑防控体系。 (三)全面处置非法“一户多宅”。开展农房确权登记,全面推进农村非法“一户多宅”清理处置,全面加强全县农村宅基地的规范有序管理。 (四)加强拆后利用。注重规划引领,加快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紧密结合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以项目建设为导向,实现拆用结合,做到宜耕则耕,宜绿则绿,宜建则建,提高拆后土地利用率。 (五)加强基础档案管理。深入开展建筑物调查摸底,建立健全农村“一户一档”、城镇“一楼一档”档案,做到调查档案全覆盖。 (六)狠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缓拆违建处置、历史遗留案件处置专项行动,继续推进涉及消防安全违建处置、涉水违建处置、沿路违建处置、涉及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违建处置、涉及企事业单位违建处置等专项行动。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强化创建机构建设,加强对“无违建”创建工作的统筹指导,完善“块抓条保,分级负责,综合执法,合理推进”“乡镇担主责,牵头单位统领,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根据省“无违建”创建工作要求,对照创建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和创建计划,做到责任明确、经费保障、人员到位。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加大违法建筑整治的宣传力度,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无违建”创建活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无违建”创建的良好氛围。县“无违建”创建领导小组要注重总结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共创、共建、共享”的“无违建”创建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查,强化考核。坚持月度、季度、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通过县领导约谈、组织动议、追责等方式,把“无违建县”纳入县对乡镇(功能区)、县机关单位考绩的重点阶段性工作。实行信息化、常态化、网格化巡查监管责任制,建立曝光、督查、整改、反馈的工作机制,解决一批社会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
附件:1.文成县“无违建县”创建乡镇任务分解表(2016-2018年) 2.文成县“无违建县”创建部门责任分解表(2016-2018年)
附件1
附件2 文成县“无违建县”创建部门责任分解表(2016-2018年)
备注:1、各乡镇为主体责任单位,各部门牵头配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