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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成县“无违建县”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08-18 17:23:02 来源:文成县 浏览量: 字体:[ ]



 

为全面推进我县“无违建县”创建工作,按照《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浙江省“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标准及验收办法(试行)》、《温州市“无违建”创建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研究起草了《文成县“无违建县”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16年8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文成县住建局(联系人:董芳芳;联系电话:67861371;传真:67861367;邮箱 :283005582@qq.com)。

 

 

 

 

 

 

 

 

 

 

文成县“无违建县”创建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年)(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推进我县“无违建县”创建工作,按照《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浙江省“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标准及验收办法(试行)》、《温州市“无违建”创建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决策部署,以“三无一率一稳定”(无存量违法建筑、无新增违法建筑、无非法一户多宅、拆后土地利用率、确保平安稳定)为要求,以“无违建乡镇”、“无违建村(社区)”、“无违建道路”、“无违建河道”创建为基础,全面深化拆违整治,坚持拆用结合、为民惠民,形成控违禁违长效机制,进一步改善城乡面貌,优化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十三五”期间“全县实现基本无违建”的总目标,全力推进“无违建”创建工作。巩固2015年度“无违建创建先进县”的创建成果,力争2016年全部乡镇创成“无违建乡镇”。2017年,做好“无违建创建先进县”创建提升工作,创成“基本无违建县”。2018年,做好“基本无违建县”创建提升工作,力争创成“无违建县”。

(一)依法处置存量违建。根据我县出台的《违法建筑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暂行办法》、《关于“无违建县”创建期间违法处置若干问题的补充指导意见》等行政措施,通过罚款补办、没收处理、拆除等方式,依法处置存量违法建筑。

(二)强化新建违建防控。深化违建必究意识,建立县、乡(镇)、村网格化管理和防违控违综合信息管理平台,运用违法建筑数据库、航拍等技术手段,全力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等,建立健全违法建筑防控体系。

(三)全面处置非法“一户多宅”。开展农房确权登记,全面推进农村非法“一户多宅”清理处置,全面加强全县农村宅基地的规范有序管理。

(四)加强拆后利用。注重规划引领,加快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紧密结合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以项目建设为导向,实现拆用结合,做到宜耕则耕,宜绿则绿,宜建则建,提高拆后土地利用率。

(五)加强基础档案管理。深入开展建筑物调查摸底,建立健全农村“一户一档”、城镇“一楼一档”档案,做到调查档案全覆盖。

(六)狠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缓拆违建处置、历史遗留案件处置专项行动,继续推进涉及消防安全违建处置、涉水违建处置、沿路违建处置、涉及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违建处置、涉及企事业单位违建处置等专项行动。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强化创建机构建设,加强对“无违建”创建工作的统筹指导,完善“块抓条保,分级负责,综合执法,合理推进”“乡镇担主责,牵头单位统领,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根据省“无违建”创建工作要求,对照创建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和创建计划,做到责任明确、经费保障、人员到位。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加大违法建筑整治的宣传力度,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无违建”创建活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无违建”创建的良好氛围。县“无违建”创建领导小组要注重总结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共创、共建、共享”的“无违建”创建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查,强化考核。坚持月度、季度、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通过县领导约谈、组织动议、追责等方式,把“无违建县”纳入县对乡镇(功能区)、县机关单位考绩的重点阶段性工作。实行信息化、常态化、网格化巡查监管责任制,建立曝光、督查、整改、反馈的工作机制,解决一批社会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

 

附件:1.文成县“无违建县”创建乡镇任务分解表(2016-2018年)

          2.文成县“无违建县”创建部门责任分解表(2016-2018年)

       

 

 

 

 

 

 

 

 

 

 

 

 

 

 

 


  

附件1

文成县“无违建乡镇”创建任务分解表(2016-2018年)

序号

乡镇

总体目标

分项任务

存量违法建筑处置

无违建村居数

无违建道路公里数

无违建河道公里数

一户多宅处置

拆后利用

防控机制

1

玉壶镇

2015年已创成;2016做好巩固提升工作;2017年通过复评;2018年做好巩固提升工作。

2016-2017年加快消化存量违法建筑,到2018年全县范围内各类存量违法建筑均依法处置到位。

44

66.95

25

2016年全面依法处置到位。

2016-2017年拆后土地利用率达到70%以上,到2018年拆后利用率达到80%以上。

建立县乡(镇)村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

2

西坑畲族镇

11

14.95

6

3

百丈漈镇

14

23.9

2

4

周山畲族乡

9

0

0

5

二源镇

17

22.87

0

6

铜铃山镇

16

41.37

0

7

大峃镇

力争2016年创成;2017年做好巩固提升工作;2018年通过复评。

77

76.26

36.5

8

珊溪镇

2016年创成;2017年做好巩固提升工作;2018年通过复评。

41

43

34.6

9

南田镇

31

43.5

6

10

黄坦镇

45

105.14

9

11

峃口镇

10

35

15

12

巨屿镇

23

20.9

14.4

13

周壤镇

15

11.1

0

14

双桂乡

8

6.9

10

15

平和乡

10

2.5

10

16

公阳乡

7

0

8

17

桂山乡

7

7

0


 

附件2

文成县“无违建县”创建部门责任分解表(2016-2018年)

序号

项目

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部门

1

无新增违法建筑

从严控制和规范临时用地审批。

县国土局


2

从严控制和规范临时建设审批,及时清理逾期临时建筑。

综合行政执法局


3

全面禁止新增违法建设行为,从违法建筑发生到发现原则上不超过7日,适用即查即拆程序处理的新增违法建筑,从发现到拆除原则上不超过30日。

县住建局

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电局、县林业局

4

当年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不超过2%。

县国土局

县住建局、县林业局

5

当年违法用地总量不超过100亩或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不超过50亩。

县国土局

县住建局、县林业局

6

违法建筑典型案例

当年无影响恶劣、被省主要领导批示要求严肃查处的违法建筑典型案例。

综合行政执法局

县国土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水利局

7

防违控违综合管理系统

建立具备受理投诉举报、巡查发现、实时指挥、快速处置和综合督查等功能的“防违控违综合管理系统”,运行正常。

县“无违建县”创建办

县国土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财政局

8

社会平安稳定

无因违法建筑拆除、防控和治理工作不到位引发的重大安全事故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

县委政法委

县安监局、县信访局、县消防局、县国土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民宗局

9

无存量违法建筑

全县范围内各类存量违法建筑均依法处置到位。

县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

10

临时用地违法违规问题处置率达到100%,违法用地未依法处置问题整改率达到100%。

县国土局

县水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

11

非法“一户多宅”处置

 

1999年1月1日以后农村新建住宅而没有拆除老住宅的非法“一户多宅”得到全面依法处置。

县国土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2

全面推进农房确权确违工作,提高农房确权登记发证率。

县国土局

县住建局

13

防违控违长效机制

 

依托“智慧城管”等平台,建立具备受理投诉举报、巡查发现、实时指挥、快速处置和综合督查等功能的“防违控违综合管理系统”。

要有一支巡查队伍,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名专门的巡查人员,形成县乡(镇)村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强化巡查管控力度,降低违法建筑被动发现率。

违法建筑7日内发现,原则上30日内处置到位。

一套工作机制和考核方法,规范巡查、投诉举报、违法建筑处置、反馈跟踪操作流程,设置量化考核指标,严格实行考核。

县“无违建县”创建办

县国土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利局

14

拆后土地利用

坚持因地制宜,拓展用的深度,在拆违的同时,把拆违还路、拆违治脏、拆违改造、拆违增绿、拆违添景等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拆有所得、拆有所用。复垦复绿原则上不超过半年,做到应耕则耕,应绿则绿,应建则建。拆后土地利用全面纳入信息管理系统,拆后土地利用率达到80%以上。

县住建局

县国土局、县水利局

 

15

“三改”工作任务

注重拆改结合,以改带拆,以拆促改。大力度推进城中村改造,通过综合整治进一步优化布局;大力度推进老旧厂区改造,变旧为宝,留下城市记忆;大力度推进旧住宅区改造,切实提高百姓生活品质。全面完成年度“三改”工作任务。

县“三改一拆”办

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经信局

16

制度体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地区规范的长效的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明确违法建筑的具体认定标准和处置办法,并按要求进行备案,无制度上的盲区。

县法制办

县国土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无违建县”创建办

17

完善执法程序,对违法建筑的调查认定、拆除、没收、缓拆等依法作出严密的程序性规定。

县法制办

县国土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8

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和行政问责制,对“无违建县”创建工作不力、存在弄虚作假和严重失职渎职等行为作出责任追究规定。

县纪委(监察局)

县委组织部、县考绩办

19

每个乡镇明确管理责任,落实工作人员,依法开展国土和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县“无违建县”创建办

国土局、住建局

20

完善各项台账资料,建立电子档案,做到内容完整、数据真实、条理清晰。

县“无违建县”创建办


21

设立专项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


十一

22

规划体系

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相互有序衔接。

县住建局

       县国土局

23

实现城市(县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90%;重点区域开展城市设计工作。

县住建局


24

建制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70%。

县住建局


25

实现乡规划、村庄规划(根据村庄布点规划确定的保留村)覆盖率达100%。

县住建局

 

县国土局、县委农办(县农业局)

26

历年卫星遥感执法监督检查违法图斑处置到位率100%。

县住建局

       县国土局

十二

27

农民建房保障体系

各乡镇(街道)根据统一部署和规划,逐村编制农民建房实施方案。

住建局

县国土局

28

农民建房用地指标专项管理、合理配置;优先保障无房户、危房户;切实完成省、市下达的农村无房户、危房户建房用地保障任务。

县国土局

县住建局

29

全面落实宅基地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街道),简化宅基地审批程序,依法依规行使审批权限。

县国土局

县住建局

备注:1、各乡镇为主体责任单位,各部门牵头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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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成县“无违建县”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08-18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 字体:[ ]



 

为全面推进我县“无违建县”创建工作,按照《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浙江省“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标准及验收办法(试行)》、《温州市“无违建”创建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研究起草了《文成县“无违建县”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16年8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文成县住建局(联系人:董芳芳;联系电话:67861371;传真:67861367;邮箱 :283005582@qq.com)。

 

 

 

 

 

 

 

 

 

 

文成县“无违建县”创建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年)(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推进我县“无违建县”创建工作,按照《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浙江省“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标准及验收办法(试行)》、《温州市“无违建”创建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决策部署,以“三无一率一稳定”(无存量违法建筑、无新增违法建筑、无非法一户多宅、拆后土地利用率、确保平安稳定)为要求,以“无违建乡镇”、“无违建村(社区)”、“无违建道路”、“无违建河道”创建为基础,全面深化拆违整治,坚持拆用结合、为民惠民,形成控违禁违长效机制,进一步改善城乡面貌,优化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十三五”期间“全县实现基本无违建”的总目标,全力推进“无违建”创建工作。巩固2015年度“无违建创建先进县”的创建成果,力争2016年全部乡镇创成“无违建乡镇”。2017年,做好“无违建创建先进县”创建提升工作,创成“基本无违建县”。2018年,做好“基本无违建县”创建提升工作,力争创成“无违建县”。

(一)依法处置存量违建。根据我县出台的《违法建筑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暂行办法》、《关于“无违建县”创建期间违法处置若干问题的补充指导意见》等行政措施,通过罚款补办、没收处理、拆除等方式,依法处置存量违法建筑。

(二)强化新建违建防控。深化违建必究意识,建立县、乡(镇)、村网格化管理和防违控违综合信息管理平台,运用违法建筑数据库、航拍等技术手段,全力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等,建立健全违法建筑防控体系。

(三)全面处置非法“一户多宅”。开展农房确权登记,全面推进农村非法“一户多宅”清理处置,全面加强全县农村宅基地的规范有序管理。

(四)加强拆后利用。注重规划引领,加快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紧密结合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以项目建设为导向,实现拆用结合,做到宜耕则耕,宜绿则绿,宜建则建,提高拆后土地利用率。

(五)加强基础档案管理。深入开展建筑物调查摸底,建立健全农村“一户一档”、城镇“一楼一档”档案,做到调查档案全覆盖。

(六)狠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缓拆违建处置、历史遗留案件处置专项行动,继续推进涉及消防安全违建处置、涉水违建处置、沿路违建处置、涉及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违建处置、涉及企事业单位违建处置等专项行动。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强化创建机构建设,加强对“无违建”创建工作的统筹指导,完善“块抓条保,分级负责,综合执法,合理推进”“乡镇担主责,牵头单位统领,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根据省“无违建”创建工作要求,对照创建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和创建计划,做到责任明确、经费保障、人员到位。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加大违法建筑整治的宣传力度,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无违建”创建活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无违建”创建的良好氛围。县“无违建”创建领导小组要注重总结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共创、共建、共享”的“无违建”创建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查,强化考核。坚持月度、季度、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通过县领导约谈、组织动议、追责等方式,把“无违建县”纳入县对乡镇(功能区)、县机关单位考绩的重点阶段性工作。实行信息化、常态化、网格化巡查监管责任制,建立曝光、督查、整改、反馈的工作机制,解决一批社会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

 

附件:1.文成县“无违建县”创建乡镇任务分解表(2016-2018年)

          2.文成县“无违建县”创建部门责任分解表(2016-2018年)

       

 

 

 

 

 

 

 

 

 

 

 

 

 

 

 


  

附件1

文成县“无违建乡镇”创建任务分解表(2016-2018年)

序号

乡镇

总体目标

分项任务

存量违法建筑处置

无违建村居数

无违建道路公里数

无违建河道公里数

一户多宅处置

拆后利用

防控机制

1

玉壶镇

2015年已创成;2016做好巩固提升工作;2017年通过复评;2018年做好巩固提升工作。

2016-2017年加快消化存量违法建筑,到2018年全县范围内各类存量违法建筑均依法处置到位。

44

66.95

25

2016年全面依法处置到位。

2016-2017年拆后土地利用率达到70%以上,到2018年拆后利用率达到80%以上。

建立县乡(镇)村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

2

西坑畲族镇

11

14.95

6

3

百丈漈镇

14

23.9

2

4

周山畲族乡

9

0

0

5

二源镇

17

22.87

0

6

铜铃山镇

16

41.37

0

7

大峃镇

力争2016年创成;2017年做好巩固提升工作;2018年通过复评。

77

76.26

36.5

8

珊溪镇

2016年创成;2017年做好巩固提升工作;2018年通过复评。

41

43

34.6

9

南田镇

31

43.5

6

10

黄坦镇

45

105.14

9

11

峃口镇

10

35

15

12

巨屿镇

23

20.9

14.4

13

周壤镇

15

11.1

0

14

双桂乡

8

6.9

10

15

平和乡

10

2.5

10

16

公阳乡

7

0

8

17

桂山乡

7

7

0


 

附件2

文成县“无违建县”创建部门责任分解表(2016-2018年)

序号

项目

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部门

1

无新增违法建筑

从严控制和规范临时用地审批。

县国土局


2

从严控制和规范临时建设审批,及时清理逾期临时建筑。

综合行政执法局


3

全面禁止新增违法建设行为,从违法建筑发生到发现原则上不超过7日,适用即查即拆程序处理的新增违法建筑,从发现到拆除原则上不超过30日。

县住建局

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电局、县林业局

4

当年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不超过2%。

县国土局

县住建局、县林业局

5

当年违法用地总量不超过100亩或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不超过50亩。

县国土局

县住建局、县林业局

6

违法建筑典型案例

当年无影响恶劣、被省主要领导批示要求严肃查处的违法建筑典型案例。

综合行政执法局

县国土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水利局

7

防违控违综合管理系统

建立具备受理投诉举报、巡查发现、实时指挥、快速处置和综合督查等功能的“防违控违综合管理系统”,运行正常。

县“无违建县”创建办

县国土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财政局

8

社会平安稳定

无因违法建筑拆除、防控和治理工作不到位引发的重大安全事故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

县委政法委

县安监局、县信访局、县消防局、县国土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民宗局

9

无存量违法建筑

全县范围内各类存量违法建筑均依法处置到位。

县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

10

临时用地违法违规问题处置率达到100%,违法用地未依法处置问题整改率达到100%。

县国土局

县水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

11

非法“一户多宅”处置

 

1999年1月1日以后农村新建住宅而没有拆除老住宅的非法“一户多宅”得到全面依法处置。

县国土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2

全面推进农房确权确违工作,提高农房确权登记发证率。

县国土局

县住建局

13

防违控违长效机制

 

依托“智慧城管”等平台,建立具备受理投诉举报、巡查发现、实时指挥、快速处置和综合督查等功能的“防违控违综合管理系统”。

要有一支巡查队伍,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名专门的巡查人员,形成县乡(镇)村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强化巡查管控力度,降低违法建筑被动发现率。

违法建筑7日内发现,原则上30日内处置到位。

一套工作机制和考核方法,规范巡查、投诉举报、违法建筑处置、反馈跟踪操作流程,设置量化考核指标,严格实行考核。

县“无违建县”创建办

县国土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利局

14

拆后土地利用

坚持因地制宜,拓展用的深度,在拆违的同时,把拆违还路、拆违治脏、拆违改造、拆违增绿、拆违添景等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拆有所得、拆有所用。复垦复绿原则上不超过半年,做到应耕则耕,应绿则绿,应建则建。拆后土地利用全面纳入信息管理系统,拆后土地利用率达到80%以上。

县住建局

县国土局、县水利局

 

15

“三改”工作任务

注重拆改结合,以改带拆,以拆促改。大力度推进城中村改造,通过综合整治进一步优化布局;大力度推进老旧厂区改造,变旧为宝,留下城市记忆;大力度推进旧住宅区改造,切实提高百姓生活品质。全面完成年度“三改”工作任务。

县“三改一拆”办

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经信局

16

制度体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地区规范的长效的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明确违法建筑的具体认定标准和处置办法,并按要求进行备案,无制度上的盲区。

县法制办

县国土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无违建县”创建办

17

完善执法程序,对违法建筑的调查认定、拆除、没收、缓拆等依法作出严密的程序性规定。

县法制办

县国土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8

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和行政问责制,对“无违建县”创建工作不力、存在弄虚作假和严重失职渎职等行为作出责任追究规定。

县纪委(监察局)

县委组织部、县考绩办

19

每个乡镇明确管理责任,落实工作人员,依法开展国土和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县“无违建县”创建办

国土局、住建局

20

完善各项台账资料,建立电子档案,做到内容完整、数据真实、条理清晰。

县“无违建县”创建办


21

设立专项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


十一

22

规划体系

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相互有序衔接。

县住建局

       县国土局

23

实现城市(县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90%;重点区域开展城市设计工作。

县住建局


24

建制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70%。

县住建局


25

实现乡规划、村庄规划(根据村庄布点规划确定的保留村)覆盖率达100%。

县住建局

 

县国土局、县委农办(县农业局)

26

历年卫星遥感执法监督检查违法图斑处置到位率100%。

县住建局

       县国土局

十二

27

农民建房保障体系

各乡镇(街道)根据统一部署和规划,逐村编制农民建房实施方案。

住建局

县国土局

28

农民建房用地指标专项管理、合理配置;优先保障无房户、危房户;切实完成省、市下达的农村无房户、危房户建房用地保障任务。

县国土局

县住建局

29

全面落实宅基地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街道),简化宅基地审批程序,依法依规行使审批权限。

县国土局

县住建局

备注:1、各乡镇为主体责任单位,各部门牵头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