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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文成县“移动互联网+审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08-03 15:11:00 来源:文成县 浏览量: 字体:[ ]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切实方便群众办事,营造更优政务服务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31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温政办〔2016〕33号)等文件精神,我办拟制了《文成县“移动互联网+审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16年8月10日前反馈至县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联系人:严宗余,电话:0577-67810107,手机:13968914518,短号:674518,邮箱:spzxyx@163.com)。

 

附:文成县“移动互联网+审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文成县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2016年8月5日

 


 

文成县“移动互联网+审批”改革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切实方便群众办事,营造更优政务服务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31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温政办〔2016〕3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推进我县“移动互联网+审批”改革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便民惠民为导向,按照参与部门广、列入事项多,“流程高效、规范便捷”的要求,充分利用移动终端(如智能手机、ipad等)的便捷性,构建以“一端”(政务服务网移动客户端)、“一号”(文成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四库”(个人数据库、法人单位数据库、电子证照库、公共信用信息库)为核心的高效便民的“移动互联网+审批”服务平台,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外网移动终端申报、内网审核办理、在线咨询监督、结果快递送达的行政审批服务方式。2016年底可通过移动客户端申报的行政审批服务网上直办事项数达到总事项数的10%,2017年可通过移动客户端申报的行政审批服务网上直办事项和预审查事项数达到总事项数的50%。

二、运行模式

(一)网上直办。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移动客户端简便填写电子申请表格,提交身份验证照片和申报材料照片,审批部门通过身份验证、内网审核、现场查勘、按承诺时限作出办理结果,办理结果以快递方式送达(也可短信告知办理结果后,由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远程打印批文证件)。该模式下,申请人无需到窗口。

(二)网上预审查。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移动客户端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照片,部门通过身份验证、内网审核、现场查勘、按承诺时限作出审批结果并短信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并现场签单进行核验,当场领取办理结果。该模式下,申请人只需到窗口一次。

(三)在线咨询互动。建立文成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群众可以通过微信提出咨询,审批部门工作人员及时予以解答。

(四)实时监察。县审管办及相关监管部门通过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全程监督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如发现不按规定程序办理、擅自增加申报材料、超期办件、未回应群众咨询等情况,及时按相关规定予以纠正和处理。

三、主要任务

(一)梳理网上办理事项目录。由县审管办组织有关审批职能单位对审批事项(含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各职能单位根据申报材料相对简单、材料数量相对较少,可以通过照片等形式电子化处理发送的事项特点,提出网上直办事项目录;对法律法规设有明确规定申报当事人必须到场签字的列入网上预审查事项目录。

(二)细化事项办理规范。对列入网上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审批部门要根据网上申报的特点,尽可能简化申报流程和申报材料,编制网上办理事项规范表、电子申请表和示范文本并上网公布。

(三)建立网上审批基础信息数据库。依托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库、个人数据库、法人单位数据库、公共信用信息库,加快整合各相关部门的数据信息,最大限度地实现数据实时交换和信息共享,提高审批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的审验效率,解决部门间由于“信息孤岛”造成申请人重复提交申报材料的问题。

(四)提升网上审批系统功能。根据外网移动终端申报、内网审核办理、在线咨询监管的要求,对现有审批办件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与“一端”、“一号”、“四库”等系统实现对接,并在事项受理、办理、输出等环节导入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技术,实现外网实名申报、内网在线审签和远程输出审批结果。

四、实施步骤

(一)基础阶段。2016年8月底前,完成第一批网上直办事项梳理和规范表编制工作,经县审管办审核后上报县政府,县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9月底完成网上审批系统升级改造工作,相关新增硬件设施配置到位;分批组织技术培训,帮助窗口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移动终端申报、受理、审批的操作流程。

(二)试点阶段。2016年10月中旬,正式开通第一批网上直办事项申报办理工作,并利用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介和发放服务指南、宣传册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让更多群众和企业了解移动终端申报的便捷性,提升社会认知度。对试点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合理解决方案,不断完善系统平台和运行机制。

(三)推广阶段。建立网上办理事项目录动态管理机制,不断扩大网上办理应用范围。在完成2016年网上直办事项申报办理试点工作基础上,2017年补充完善网上直办事项目录,并组织推行网上预审查事项申报办理工作,确保实现工作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移动互联网+审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为保证工作顺利推进,在县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委办(考绩办)、县府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管办以及有关审批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审管办,县审管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部门要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网上审批办件系统的升级和需要添置的硬件设施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予以保障。

(二)强化督促检查。县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督,县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移动终端申报、网上办理事项开通和办理情况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对确定的事项办理情况实行量化考核。县监察局等部门对实施过程中消极推诿、拒不使用的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鼓励改革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理念,补齐审批短板,鼓励先行先试,落实容错免责机制,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附件:1、部门人员联系表

2、网上直办事项目录表

     3、网上预审查事项目录表

     4、事项规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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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文成县“移动互联网+审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08-03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 字体:[ ]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切实方便群众办事,营造更优政务服务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31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温政办〔2016〕33号)等文件精神,我办拟制了《文成县“移动互联网+审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16年8月10日前反馈至县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联系人:严宗余,电话:0577-67810107,手机:13968914518,短号:674518,邮箱:spzxyx@163.com)。

 

附:文成县“移动互联网+审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文成县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2016年8月5日

 


 

文成县“移动互联网+审批”改革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切实方便群众办事,营造更优政务服务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31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温政办〔2016〕3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推进我县“移动互联网+审批”改革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便民惠民为导向,按照参与部门广、列入事项多,“流程高效、规范便捷”的要求,充分利用移动终端(如智能手机、ipad等)的便捷性,构建以“一端”(政务服务网移动客户端)、“一号”(文成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四库”(个人数据库、法人单位数据库、电子证照库、公共信用信息库)为核心的高效便民的“移动互联网+审批”服务平台,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外网移动终端申报、内网审核办理、在线咨询监督、结果快递送达的行政审批服务方式。2016年底可通过移动客户端申报的行政审批服务网上直办事项数达到总事项数的10%,2017年可通过移动客户端申报的行政审批服务网上直办事项和预审查事项数达到总事项数的50%。

二、运行模式

(一)网上直办。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移动客户端简便填写电子申请表格,提交身份验证照片和申报材料照片,审批部门通过身份验证、内网审核、现场查勘、按承诺时限作出办理结果,办理结果以快递方式送达(也可短信告知办理结果后,由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远程打印批文证件)。该模式下,申请人无需到窗口。

(二)网上预审查。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移动客户端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照片,部门通过身份验证、内网审核、现场查勘、按承诺时限作出审批结果并短信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并现场签单进行核验,当场领取办理结果。该模式下,申请人只需到窗口一次。

(三)在线咨询互动。建立文成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群众可以通过微信提出咨询,审批部门工作人员及时予以解答。

(四)实时监察。县审管办及相关监管部门通过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全程监督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如发现不按规定程序办理、擅自增加申报材料、超期办件、未回应群众咨询等情况,及时按相关规定予以纠正和处理。

三、主要任务

(一)梳理网上办理事项目录。由县审管办组织有关审批职能单位对审批事项(含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各职能单位根据申报材料相对简单、材料数量相对较少,可以通过照片等形式电子化处理发送的事项特点,提出网上直办事项目录;对法律法规设有明确规定申报当事人必须到场签字的列入网上预审查事项目录。

(二)细化事项办理规范。对列入网上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审批部门要根据网上申报的特点,尽可能简化申报流程和申报材料,编制网上办理事项规范表、电子申请表和示范文本并上网公布。

(三)建立网上审批基础信息数据库。依托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库、个人数据库、法人单位数据库、公共信用信息库,加快整合各相关部门的数据信息,最大限度地实现数据实时交换和信息共享,提高审批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的审验效率,解决部门间由于“信息孤岛”造成申请人重复提交申报材料的问题。

(四)提升网上审批系统功能。根据外网移动终端申报、内网审核办理、在线咨询监管的要求,对现有审批办件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与“一端”、“一号”、“四库”等系统实现对接,并在事项受理、办理、输出等环节导入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技术,实现外网实名申报、内网在线审签和远程输出审批结果。

四、实施步骤

(一)基础阶段。2016年8月底前,完成第一批网上直办事项梳理和规范表编制工作,经县审管办审核后上报县政府,县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9月底完成网上审批系统升级改造工作,相关新增硬件设施配置到位;分批组织技术培训,帮助窗口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移动终端申报、受理、审批的操作流程。

(二)试点阶段。2016年10月中旬,正式开通第一批网上直办事项申报办理工作,并利用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介和发放服务指南、宣传册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让更多群众和企业了解移动终端申报的便捷性,提升社会认知度。对试点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合理解决方案,不断完善系统平台和运行机制。

(三)推广阶段。建立网上办理事项目录动态管理机制,不断扩大网上办理应用范围。在完成2016年网上直办事项申报办理试点工作基础上,2017年补充完善网上直办事项目录,并组织推行网上预审查事项申报办理工作,确保实现工作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移动互联网+审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为保证工作顺利推进,在县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委办(考绩办)、县府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管办以及有关审批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审管办,县审管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部门要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网上审批办件系统的升级和需要添置的硬件设施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予以保障。

(二)强化督促检查。县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督,县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移动终端申报、网上办理事项开通和办理情况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对确定的事项办理情况实行量化考核。县监察局等部门对实施过程中消极推诿、拒不使用的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鼓励改革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理念,补齐审批短板,鼓励先行先试,落实容错免责机制,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附件:1、部门人员联系表

2、网上直办事项目录表

     3、网上预审查事项目录表

     4、事项规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