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0026/2017-06928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7-10-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文政发〔2017〕145号 有效性 废止
统一编号 CWCD00-2017-0030
【废止】文 成 县 人 民 政 府关于印发文成县珊溪水库孤岛村移民避险解困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20 10:32:57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CWCD00-2017-003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文成县珊溪水库孤岛村移民避险解困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成县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成县珊溪水库孤岛村移民避险解困工作实  施  意  见

根据《浙江省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试点工作方案》(浙移扶〔2014〕36号)、《关于文成县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方案的批复》(浙移扶〔2016〕52号)精神,为了有效实施避险解困项目,配合中共文成县委、文成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文委发〔2015〕19号)文件的实施,助推孤岛村群众震后异地搬迁工作,切实改善珊溪水库孤岛村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水库移民特殊困难群体脱贫解困为目标,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解决珊溪水库孤岛村移民存在的居住不安全、生存环境恶劣、生活贫困等问题为重点,立足实际,分类指导,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力以赴助推灾后重建和城镇化建设工作,实现“三美”愿景,促进新农村建设水平显著提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移民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

充分尊重珊溪库区孤岛村移民意愿,调动移民自力更生创业致富的积极性,统筹地震灾后重建等各项资金,发挥政府补助资金的导向作用,注重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引导移民自愿向城镇、中心村集聚。

(二)坚持统筹规划、确保安全的原则。

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等相衔接,合理布局。以长治久安为目标,引导孤岛村移民相对集中地向城镇和中心村集聚安置。科学选址、规划和设计,严格落实质量监管,确保建设质量符合防灾减灾要求。

(三)坚持突出重点、长远发展的原则。

在确保完成水库移民避险解困任务、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实行资金包干、任务包干、责任包干,重点保障珊溪库区孤岛村移民避险解困工作。同时结合农民异地搬迁工作,采取生产开发、劳动就业技能培训等措施,统筹解决移民长远发展问题。

三、帮扶对象

本实施意见帮扶对象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珊溪水库孤岛村(即高西村、上金村、西北山村、上坪村及龙湖村的岩根、岩头背、垟坑自然村)移民户。

(二)2006年6月30日(含)之前出生的移民户。

(三)未享受2006年震后重建补助的移民户。

四、资金来源

省移民办﹝2016﹞52号文件下达的避险解困资金计945万元630人享受,人均1.5万元。

五、相关要求

2018年6月30日前,申请人在执行原房拆除的前提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享受每人1.5万元避险解困补助资金。(享受扶持政策的避险解困对象的户数、人口数按申报时家庭户籍在册人员为基数,以项目验收时的人口数为准。)

(一)在库周村范围外自行购房的移民户。

(二)投亲靠友的移民户,原则上只能投靠直系亲属(含具有法定赡养关系)。

(三)无直系亲属,长期居住敬老院或集中供养的。

六、对象的调整

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县移民办应上报省移民办审批后进行调整。

(一)房屋拆除(或搬出)之前嫁入或死亡的,需增减的;

(二)2018年6月30日之前未按要求搬离孤岛村,必须调整的;

(三)其他迫切需要且符合避险解困项目条件的移民户。

七、申报程序

根据“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要求做到:

(一)事前公开审核。根据享受避险解困项目的相关条件,对移民与申报材料进行核对,经村集体讨论并张榜公示之后,由黄坦镇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县移民办审核确认。

(二)资金落实到户。根据确认的移民名单,将补助资金拨付到黄坦镇人民政府,再由黄坦镇人民政府落实到户。

(三)及时建立台账。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黄坦镇人民政府必须要依公开公示、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的要求,针对异地迁建、自行购房、投亲靠友等方式,分类按照“一户一表、一村一册、一镇一本”健全档案,规范移民避险解困资金的管理使用。

八、申报材料

(一)有效户籍身份证明。

(二)有关产权证明。

(三)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

九、组织与监督

(一)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成立文成县珊溪库区孤岛村避险解困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移民办、相关单位和黄坦镇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移民办主要负责该项工作的协调推进和督促指导等工作。黄坦镇人民政府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县有关部门要重视该项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确保顺利推进。

(二)把握舆论,注重引导。

要进一步加强群众的思想工作,引导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积极投身避险解困工作。做好避险解困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导更多的群众搬到抗震安居小区。加强社会管理,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三)加强监管,确保到位。

移民部门、黄坦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专项资金各环节的监管;审计、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对骗取、挤占、挪用、贪污等违法行为,纪委监察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十、本意见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

各群众团体。

(此件公开发布)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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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17-10-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文政发〔2017〕145号 有效性 废止
统一编号 CWCD00-2017-0030

【废止】文 成 县 人 民 政 府关于印发文成县珊溪水库孤岛村移民避险解困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20 10:32:57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CWCD00-2017-003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文成县珊溪水库孤岛村移民避险解困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成县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成县珊溪水库孤岛村移民避险解困工作实  施  意  见

根据《浙江省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试点工作方案》(浙移扶〔2014〕36号)、《关于文成县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方案的批复》(浙移扶〔2016〕52号)精神,为了有效实施避险解困项目,配合中共文成县委、文成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文委发〔2015〕19号)文件的实施,助推孤岛村群众震后异地搬迁工作,切实改善珊溪水库孤岛村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水库移民特殊困难群体脱贫解困为目标,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解决珊溪水库孤岛村移民存在的居住不安全、生存环境恶劣、生活贫困等问题为重点,立足实际,分类指导,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力以赴助推灾后重建和城镇化建设工作,实现“三美”愿景,促进新农村建设水平显著提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移民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

充分尊重珊溪库区孤岛村移民意愿,调动移民自力更生创业致富的积极性,统筹地震灾后重建等各项资金,发挥政府补助资金的导向作用,注重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引导移民自愿向城镇、中心村集聚。

(二)坚持统筹规划、确保安全的原则。

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等相衔接,合理布局。以长治久安为目标,引导孤岛村移民相对集中地向城镇和中心村集聚安置。科学选址、规划和设计,严格落实质量监管,确保建设质量符合防灾减灾要求。

(三)坚持突出重点、长远发展的原则。

在确保完成水库移民避险解困任务、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实行资金包干、任务包干、责任包干,重点保障珊溪库区孤岛村移民避险解困工作。同时结合农民异地搬迁工作,采取生产开发、劳动就业技能培训等措施,统筹解决移民长远发展问题。

三、帮扶对象

本实施意见帮扶对象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珊溪水库孤岛村(即高西村、上金村、西北山村、上坪村及龙湖村的岩根、岩头背、垟坑自然村)移民户。

(二)2006年6月30日(含)之前出生的移民户。

(三)未享受2006年震后重建补助的移民户。

四、资金来源

省移民办﹝2016﹞52号文件下达的避险解困资金计945万元630人享受,人均1.5万元。

五、相关要求

2018年6月30日前,申请人在执行原房拆除的前提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享受每人1.5万元避险解困补助资金。(享受扶持政策的避险解困对象的户数、人口数按申报时家庭户籍在册人员为基数,以项目验收时的人口数为准。)

(一)在库周村范围外自行购房的移民户。

(二)投亲靠友的移民户,原则上只能投靠直系亲属(含具有法定赡养关系)。

(三)无直系亲属,长期居住敬老院或集中供养的。

六、对象的调整

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县移民办应上报省移民办审批后进行调整。

(一)房屋拆除(或搬出)之前嫁入或死亡的,需增减的;

(二)2018年6月30日之前未按要求搬离孤岛村,必须调整的;

(三)其他迫切需要且符合避险解困项目条件的移民户。

七、申报程序

根据“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要求做到:

(一)事前公开审核。根据享受避险解困项目的相关条件,对移民与申报材料进行核对,经村集体讨论并张榜公示之后,由黄坦镇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县移民办审核确认。

(二)资金落实到户。根据确认的移民名单,将补助资金拨付到黄坦镇人民政府,再由黄坦镇人民政府落实到户。

(三)及时建立台账。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黄坦镇人民政府必须要依公开公示、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的要求,针对异地迁建、自行购房、投亲靠友等方式,分类按照“一户一表、一村一册、一镇一本”健全档案,规范移民避险解困资金的管理使用。

八、申报材料

(一)有效户籍身份证明。

(二)有关产权证明。

(三)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

九、组织与监督

(一)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成立文成县珊溪库区孤岛村避险解困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移民办、相关单位和黄坦镇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移民办主要负责该项工作的协调推进和督促指导等工作。黄坦镇人民政府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县有关部门要重视该项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确保顺利推进。

(二)把握舆论,注重引导。

要进一步加强群众的思想工作,引导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积极投身避险解困工作。做好避险解困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导更多的群众搬到抗震安居小区。加强社会管理,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三)加强监管,确保到位。

移民部门、黄坦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专项资金各环节的监管;审计、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对骗取、挤占、挪用、贪污等违法行为,纪委监察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十、本意见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

各群众团体。

(此件公开发布)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