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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03010026/2017-06928 |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7-10-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文政发〔2017〕145号 | 有效性 | 废止 |
统一编号 | CWCD00-2017-0030 |
CWCD00-2017-003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文成县珊溪水库孤岛村移民避险解困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成县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成县珊溪水库孤岛村移民避险解困工作实 施 意 见
根据《浙江省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试点工作方案》(浙移扶〔2014〕36号)、《关于文成县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方案的批复》(浙移扶〔2016〕52号)精神,为了有效实施避险解困项目,配合中共文成县委、文成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文委发〔2015〕19号)文件的实施,助推孤岛村群众震后异地搬迁工作,切实改善珊溪水库孤岛村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水库移民特殊困难群体脱贫解困为目标,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解决珊溪水库孤岛村移民存在的居住不安全、生存环境恶劣、生活贫困等问题为重点,立足实际,分类指导,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力以赴助推灾后重建和城镇化建设工作,实现“三美”愿景,促进新农村建设水平显著提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移民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
充分尊重珊溪库区孤岛村移民意愿,调动移民自力更生创业致富的积极性,统筹地震灾后重建等各项资金,发挥政府补助资金的导向作用,注重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引导移民自愿向城镇、中心村集聚。
(二)坚持统筹规划、确保安全的原则。
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等相衔接,合理布局。以长治久安为目标,引导孤岛村移民相对集中地向城镇和中心村集聚安置。科学选址、规划和设计,严格落实质量监管,确保建设质量符合防灾减灾要求。
(三)坚持突出重点、长远发展的原则。
在确保完成水库移民避险解困任务、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实行资金包干、任务包干、责任包干,重点保障珊溪库区孤岛村移民避险解困工作。同时结合农民异地搬迁工作,采取生产开发、劳动就业技能培训等措施,统筹解决移民长远发展问题。
三、帮扶对象
本实施意见帮扶对象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珊溪水库孤岛村(即高西村、上金村、西北山村、上坪村及龙湖村的岩根、岩头背、垟坑自然村)移民户。
(二)2006年6月30日(含)之前出生的移民户。
(三)未享受2006年震后重建补助的移民户。
四、资金来源
省移民办﹝2016﹞52号文件下达的避险解困资金计945万元630人享受,人均1.5万元。
五、相关要求
2018年6月30日前,申请人在执行原房拆除的前提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享受每人1.5万元避险解困补助资金。(享受扶持政策的避险解困对象的户数、人口数按申报时家庭户籍在册人员为基数,以项目验收时的人口数为准。)
(一)在库周村范围外自行购房的移民户。
(二)投亲靠友的移民户,原则上只能投靠直系亲属(含具有法定赡养关系)。
(三)无直系亲属,长期居住敬老院或集中供养的。
六、对象的调整
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县移民办应上报省移民办审批后进行调整。
(一)房屋拆除(或搬出)之前嫁入或死亡的,需增减的;
(二)2018年6月30日之前未按要求搬离孤岛村,必须调整的;
(三)其他迫切需要且符合避险解困项目条件的移民户。
七、申报程序
根据“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要求做到:
(一)事前公开审核。根据享受避险解困项目的相关条件,对移民与申报材料进行核对,经村集体讨论并张榜公示之后,由黄坦镇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县移民办审核确认。
(二)资金落实到户。根据确认的移民名单,将补助资金拨付到黄坦镇人民政府,再由黄坦镇人民政府落实到户。
(三)及时建立台账。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黄坦镇人民政府必须要依公开公示、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的要求,针对异地迁建、自行购房、投亲靠友等方式,分类按照“一户一表、一村一册、一镇一本”健全档案,规范移民避险解困资金的管理使用。
八、申报材料
(一)有效户籍身份证明。
(二)有关产权证明。
(三)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
九、组织与监督
(一)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成立文成县珊溪库区孤岛村避险解困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移民办、相关单位和黄坦镇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移民办主要负责该项工作的协调推进和督促指导等工作。黄坦镇人民政府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县有关部门要重视该项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确保顺利推进。
(二)把握舆论,注重引导。
要进一步加强群众的思想工作,引导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积极投身避险解困工作。做好避险解困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导更多的群众搬到抗震安居小区。加强社会管理,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三)加强监管,确保到位。
移民部门、黄坦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专项资金各环节的监管;审计、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对骗取、挤占、挪用、贪污等违法行为,纪委监察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十、本意见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
各群众团体。
(此件公开发布)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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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CD00-2017-003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文成县珊溪水库孤岛村移民避险解困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成县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成县珊溪水库孤岛村移民避险解困工作实 施 意 见 根据《浙江省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试点工作方案》(浙移扶〔2014〕36号)、《关于文成县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方案的批复》(浙移扶〔2016〕52号)精神,为了有效实施避险解困项目,配合中共文成县委、文成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文委发〔2015〕19号)文件的实施,助推孤岛村群众震后异地搬迁工作,切实改善珊溪水库孤岛村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水库移民特殊困难群体脱贫解困为目标,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解决珊溪水库孤岛村移民存在的居住不安全、生存环境恶劣、生活贫困等问题为重点,立足实际,分类指导,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力以赴助推灾后重建和城镇化建设工作,实现“三美”愿景,促进新农村建设水平显著提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移民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 充分尊重珊溪库区孤岛村移民意愿,调动移民自力更生创业致富的积极性,统筹地震灾后重建等各项资金,发挥政府补助资金的导向作用,注重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引导移民自愿向城镇、中心村集聚。 (二)坚持统筹规划、确保安全的原则。 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等相衔接,合理布局。以长治久安为目标,引导孤岛村移民相对集中地向城镇和中心村集聚安置。科学选址、规划和设计,严格落实质量监管,确保建设质量符合防灾减灾要求。 (三)坚持突出重点、长远发展的原则。 在确保完成水库移民避险解困任务、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实行资金包干、任务包干、责任包干,重点保障珊溪库区孤岛村移民避险解困工作。同时结合农民异地搬迁工作,采取生产开发、劳动就业技能培训等措施,统筹解决移民长远发展问题。 三、帮扶对象 本实施意见帮扶对象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珊溪水库孤岛村(即高西村、上金村、西北山村、上坪村及龙湖村的岩根、岩头背、垟坑自然村)移民户。 (二)2006年6月30日(含)之前出生的移民户。 (三)未享受2006年震后重建补助的移民户。 四、资金来源 省移民办﹝2016﹞52号文件下达的避险解困资金计945万元630人享受,人均1.5万元。 五、相关要求 2018年6月30日前,申请人在执行原房拆除的前提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享受每人1.5万元避险解困补助资金。(享受扶持政策的避险解困对象的户数、人口数按申报时家庭户籍在册人员为基数,以项目验收时的人口数为准。) (一)在库周村范围外自行购房的移民户。 (二)投亲靠友的移民户,原则上只能投靠直系亲属(含具有法定赡养关系)。 (三)无直系亲属,长期居住敬老院或集中供养的。 六、对象的调整 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县移民办应上报省移民办审批后进行调整。 (一)房屋拆除(或搬出)之前嫁入或死亡的,需增减的; (二)2018年6月30日之前未按要求搬离孤岛村,必须调整的; (三)其他迫切需要且符合避险解困项目条件的移民户。 七、申报程序 根据“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要求做到: (一)事前公开审核。根据享受避险解困项目的相关条件,对移民与申报材料进行核对,经村集体讨论并张榜公示之后,由黄坦镇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县移民办审核确认。 (二)资金落实到户。根据确认的移民名单,将补助资金拨付到黄坦镇人民政府,再由黄坦镇人民政府落实到户。 (三)及时建立台账。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黄坦镇人民政府必须要依公开公示、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的要求,针对异地迁建、自行购房、投亲靠友等方式,分类按照“一户一表、一村一册、一镇一本”健全档案,规范移民避险解困资金的管理使用。 八、申报材料 (一)有效户籍身份证明。 (二)有关产权证明。 (三)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 九、组织与监督 (一)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成立文成县珊溪库区孤岛村避险解困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移民办、相关单位和黄坦镇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移民办主要负责该项工作的协调推进和督促指导等工作。黄坦镇人民政府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县有关部门要重视该项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确保顺利推进。 (二)把握舆论,注重引导。 要进一步加强群众的思想工作,引导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积极投身避险解困工作。做好避险解困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导更多的群众搬到抗震安居小区。加强社会管理,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三)加强监管,确保到位。 移民部门、黄坦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专项资金各环节的监管;审计、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对骗取、挤占、挪用、贪污等违法行为,纪委监察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十、本意见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 各群众团体。 (此件公开发布)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3日印发 相关政策解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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