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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离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医疗待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发布日期:2017-05-02 09:07:17 来源:文成县 浏览量: 字体:[ ]

《关于调整离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医疗待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为了解决广大离退休老同志的医疗照顾政策和相应提高在职人员的医疗待遇,按照中共温州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6〕27号、温州市干部保健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保健对象医疗照顾政策的通知》(温保健〔2017〕1号)、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等四部门《关于陈祥初等同志提高待遇的通知》温老干〔2016〕43号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将本实施方案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5月2日至2017年5月6日,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向县委老干部局书面反映或致电0577-67861545,邮箱wclgbj@163.com。

 

 

 

附:关于调整离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医疗待遇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017年5月2日

 

 

 

 

 

关于调整离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医疗待遇

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机关各部门:

为了解决广大离退休老同志的医疗照顾政策和相应提高在职人员的医疗待遇,按照中共温州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6〕27号、温州市干部保健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保健对象医疗照顾政策的通知》(温保健〔2017〕1号)、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等四部门《关于陈祥初等同志提高待遇的通知》温老干〔2016〕43号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县人民医院设立离休干部专用病房。按温保健〔2017〕1号文件精神,在县人民医院为离休干部设立一间专用双人病房,专门用于解决离休干部住院。

二、调整离休人员住院日床位费报销标准。离休干部日床位费报销的最高限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天180元,最高限额以下的住院床位费实报实销。

三、调整退休及在职人员日床位费报销标准。退休及在职人员日床位费报销的最高限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天50元,最高限额以下的住院床位费实报实销。

四、离休人员门诊和住院医疗费报销事项。离休人员医疗费(含门诊、住院)报销按温保健〔2017〕1号文件第9条规定执行,即除了特需门诊挂号费、伙食费、陪人费、一次性生活用品费、基因检测费、种植物牙费处,其他检查费、诊疗费和一次性材料费等实报实销。PET检查由人社局控制审批,经费渠道和报支方式参照市内其他县市区的普遍性做法实施。

五、调整离退休和在职人员健康体检费标准。从2017年起,享受副厅局级医疗待遇的离休人员体检费用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2680元;科级以下(含科级)人员,40岁以下(含40岁)体检费标准调整为男性每人每年800元、女性每人每年920元,40岁以上男性每人每年880元、女性每人每年1000元;科级以上人员,体检费标准调整为正县级每人每年1840元,副县级每人每年1340元。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六、鼓励享受年度体检费补助的离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到文成县人民医院体检或经县人民医院登记预约后到温一医体检。

七、以上各项调整所增加的经费由原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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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离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医疗待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发布日期:2017-05-02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 字体:[ ]

《关于调整离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医疗待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为了解决广大离退休老同志的医疗照顾政策和相应提高在职人员的医疗待遇,按照中共温州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6〕27号、温州市干部保健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保健对象医疗照顾政策的通知》(温保健〔2017〕1号)、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等四部门《关于陈祥初等同志提高待遇的通知》温老干〔2016〕43号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将本实施方案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5月2日至2017年5月6日,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向县委老干部局书面反映或致电0577-67861545,邮箱wclgbj@163.com。

 

 

 

附:关于调整离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医疗待遇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017年5月2日

 

 

 

 

 

关于调整离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医疗待遇

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机关各部门:

为了解决广大离退休老同志的医疗照顾政策和相应提高在职人员的医疗待遇,按照中共温州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6〕27号、温州市干部保健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保健对象医疗照顾政策的通知》(温保健〔2017〕1号)、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等四部门《关于陈祥初等同志提高待遇的通知》温老干〔2016〕43号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县人民医院设立离休干部专用病房。按温保健〔2017〕1号文件精神,在县人民医院为离休干部设立一间专用双人病房,专门用于解决离休干部住院。

二、调整离休人员住院日床位费报销标准。离休干部日床位费报销的最高限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天180元,最高限额以下的住院床位费实报实销。

三、调整退休及在职人员日床位费报销标准。退休及在职人员日床位费报销的最高限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天50元,最高限额以下的住院床位费实报实销。

四、离休人员门诊和住院医疗费报销事项。离休人员医疗费(含门诊、住院)报销按温保健〔2017〕1号文件第9条规定执行,即除了特需门诊挂号费、伙食费、陪人费、一次性生活用品费、基因检测费、种植物牙费处,其他检查费、诊疗费和一次性材料费等实报实销。PET检查由人社局控制审批,经费渠道和报支方式参照市内其他县市区的普遍性做法实施。

五、调整离退休和在职人员健康体检费标准。从2017年起,享受副厅局级医疗待遇的离休人员体检费用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2680元;科级以下(含科级)人员,40岁以下(含40岁)体检费标准调整为男性每人每年800元、女性每人每年920元,40岁以上男性每人每年880元、女性每人每年1000元;科级以上人员,体检费标准调整为正县级每人每年1840元,副县级每人每年1340元。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六、鼓励享受年度体检费补助的离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到文成县人民医院体检或经县人民医院登记预约后到温一医体检。

七、以上各项调整所增加的经费由原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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