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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09-21 09:25:42 来源:地区管理员 浏览量: 字体:[ ]

 

 

   《文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是由文成县编办编制而成。现将修改完善后的编制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9月21日-9月28日

联系人:林华 67818559

QQ邮箱: linhua1205@163.com

 

                 文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1日

  

关于印发文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文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  月  日

 

文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温州市委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成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温委办发〔2015〕29号)等文件精神,设立文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挂文成县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牌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是主管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测绘与地理信息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上级政府和我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房屋登记职责划转给县国土资源局。

(三)将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含风景名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乡镇政府行使的除外)、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建筑业、房地产业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划转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县政府公告为准)。

(四)将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职能划转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五)将“数字城管”职责划转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城乡规划、城乡建设、测绘与地理信息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统筹协调、综合指导、监督管理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测绘与地理信息工作;依据全县国民经济组织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规划,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测绘与地理信息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推动行业的改革和发展。

(二)依法住房、规划、建筑业、测绘与地理信息等行业实施监察管理及相关案件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三)负责组织编制县域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县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协助做好各专项、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的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审查本县各建制镇的总体规划;负责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各专项规划的审核工作;负责县政府交办的各类规划报批工作;依法组织城乡规划修改;依法监督实施全县城乡各类规划;负责城乡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和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管理。

(四)组织拟订全县建筑业的发展规划;指导与规范全县建筑市场;指导和管理建设工程价格;建立健全行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的监督检查;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建筑制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会同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指导和推进住建领域的科技进步;负责墙体材料改革、新墙材应用和建筑节能工作。

(五)负责编制全县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设施的年度建设计划,并实施项目的规划与建设;负责全县农村能源、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应用工作。

(六)负责全县房地产业管理,依法监督、规范房地产市场;贯彻保障性住房政策、房改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房屋装修(修缮)管理、房屋安全管理、物业行业管理、白蚁防治等工作;负责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和物业维修资金、住房保修金的管理。

(七)负责全县测绘与地理信息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编制全县基础测绘工作年度计划并实施;指导和组织协调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工作。

(八)负责全县住宅与房地产业、规划建筑设计勘察业、建筑业、测绘业的行业管理及市场监督;负责规划建筑设计勘察企业、建筑业企业、建筑制品生产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测绘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资质监督检查。

(九)负责全县住房、规划、建设工程档案的归档、审核、利用等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规费的收取及其他资金的计划安排和使用管理。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设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政工科)

负责文秘、档案、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保密、保卫、会务、接待、内外联络、宣传以及局机关、派出机构、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计划生育的管理指导等工作;组织制订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牵头组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全局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后勤保障管理工作;负责和指导局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牵头组织局系统的业务教育和其他各类培训工作;负责全局工、青、妇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法制监察科

负责全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局开展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局系统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负责对行政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审核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听证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的应诉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三)行政审批科(产权交易管理科)

负责城乡规划与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测绘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全局行政审批制度;负责全局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负责全县房屋交易和产权监督管理,负责房产转让、租赁管理,负责全县房屋交易档案管理;负责制定房屋交易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房产测绘成果审核;协同县国土资源局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四)规划工程科

负责组织编制县域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县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协助做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计划、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相关的专项、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的城乡规划编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审核行政区域内各建制镇的总体规划,负责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各专项规划的审核工作;负责对城乡规划区以及风景名胜区和城乡规划区重叠区域内的建设项目的用地规划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及提供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负责出让地块的规划安排;负责城乡规划区内临时用地的规划管理,配合做好土地预报工作;负责收取各类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对建设项目审批后规划执行情况实施跟踪监督管理(包括对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的管理)。

(五)建筑业管理科

负责全县建筑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建筑业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行业强制性标准;组织实施建设行业的地方性标准和行业规范;负责对全县建筑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资格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查处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履行建筑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监督职责;监督全县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建筑节能、勘察设计业等相关政策的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负责民用建筑节能审查;负责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建筑制品和地方建筑材料的监管;指导墙体材料改革工作;指导全县农房建设工作,负责农村建筑工匠教育培训。

(六)测绘与地理信息科

负责研究拟定测绘与地理信息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测绘与地理信息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资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测量标志保护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竣工测绘成果审核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和基础测绘、地籍测绘及其他重大测绘项目规划与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城市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管理县级测绘与地理信息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负责“数字文成”地理空间框架、文成县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管理工作。

(七)住房管理科

负责房地产业行业管理,依法监督和规范房地产市场;负责房地产市场信息管理、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参与核定商品房预售许可价格;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及房地产经纪、评估、测绘等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管理;负责房屋安全及房屋安全鉴定中介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物业行业政策规定制订及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监管;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各类房屋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组织实施公房租金改革与督办出售公房资金缴交,推进公房改革;承担县住房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负责房改政策的制定、宣传、业务咨询和资金监管;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全县的白蚁防治工作。

  三、人员编制

四、派出机构

根据《关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基层管理所相关事项的批复》(文编〔2017〕4号),文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设基层住建管理所,机构名称统一为文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XX管理所,作为文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派出机构。

五、下属事业单位

(一)文成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设立文成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为县住建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城中村改造、农房集聚建设和保障房建设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补偿政策;组织拟订城中村改造和农房集聚建设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补偿政策;制定全县住房保障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受委托负责城中村改造和农房集聚建设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指导、协调、分配等工作;负责住房保障对象住房状况的调查;负责办理我县住房货币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补贴工作。

(二)文成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设立文成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为县住建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参与制定县重点工程建设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的宣传、解释,就征收补偿的具体问题与被征收人协商,协助组织征求意见、听证、论证、公示以及组织对被征收房屋的拆除等。

    (三)文成县房屋产权交易和产权管理中心

文成县房屋产权交易和产权管理中心为县住建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楼盘表的建立和管理、房地产交易与成交价格申报审核、预(现)售商品房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及交易资金监管、调处合同纠纷、协同调处权属纠纷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具体事务工作。

(四)文成县物业管理中心

设立文成县物业管理中心,为县住建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指导全县物业行业管理及物业企业资质申报等相关工作;指导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协助做好物业服务市场管理;负责住宅小区物业用房和经营用房的接管;负责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维修专项资金和物业保修金的缴存、管理和使用工作;组织实施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投标;负责组织指导开发单位建设的大型住宅区和主要建筑物的物业管理;负责房屋装修管理工作;指导县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和代管房的经营管理工作。

(五)文成县白蚁防治所

文成县白蚁防治所为县住建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白蚁防治政策指导,开展白蚁危害宣传;负责白蚁预防、灭治和定期回访复查工作;提供白蚁防治咨询服务,组织有益于白蚁防治事业的其他活动。

(六)文成县测绘与地理信息中心

文成县测绘与地理信息中心为县住建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工作;负责“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的建设工作;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技术资源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等工作。

(七)文成县城乡规划编审中心

文成县城乡规划编审中心为县住建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规划项目(设计)年度计划;负责规划项目设计任务书的编制;组织实施规划项目建设方案及规划项目成果的相关工作;负责审定规划成果;负责重大建设项目和规划的协调衔接。

(八)文成县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将文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工程管理处更名为文成县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为县住建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建设工程项目报建、造价管理;负责建筑市场和建筑劳务市场的日常管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人员教育培训;负责贯彻执行行业技术、经济政策,组织推广应用施工新技术、新标准等;参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参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

(九)文成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文成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为县住建局下属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受主管部门委托,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制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工程质量实施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对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实施监督;审查工程资料,按规定出具工程监督报告;负责工程责任主体现场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参与建设工程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质量争议的协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负责全县房建市政工程(个人建房除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审查;负责建筑业安全从业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管理。

(十)文成县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

文成县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为县住建局下属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墙材改革方面的政策、法规;负责对新型墙体材料研发生产、推广应用的指导和宣传;负责墙体材料生产与使用的监督;负责建筑制品和地方建材的监督管理;负责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信息交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工作。

(十一)文成县城乡建设中心

设立文成县城乡建设中心,为县住建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政园林、公用事业等城乡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负责编报并组织实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发展等城乡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指导全县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有关城乡项目建设管理。参与全县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的方案审查,并负责非政府性投资的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的工程项目报建、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审查管理,参与竣工验收,并指导相关工程的定额、造价、合同管理和标准规范工;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负责特色村落整治、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

(十二)文成县农村能源管理服务站

文成县农村能源管理服务站为县住建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推广户用沼气、大中型沼气、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推广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承担部、省、市农村能源生态建设项目的实施并组织验收,承担生态县建设的有关考核指标,并做好以上各项目建后管理及服务工作。

(十三)文成县城建档案馆

将文成县住房信息与城建档案室更名为文成县城建档案馆,为县住建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收集和整理、保护和保管全县城乡建设档案;负责对接收的档案及时登记、整理、著录;为城建档案提供利用、查询、查阅等服务;办理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承诺书。

(十四)文成县测绘大队

文成县测绘大队为县住建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十五)文成县城乡规划设计所

文成县城乡规划设计所为县住建局下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类事业单位。

(十六)文成县建筑设计室

文成县建筑设计室为县住建局下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类事业单位。

六、其他事项

(一)文成县能源总公司、文成县危险物品运输公司行业主管部门划转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文成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文成县南田自来水厂、文成县玉壶自来水厂、文成县珊溪自来水厂、文成县巨屿自来水厂等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划转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根据中央关于“放管服”改革和省市关于推进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改革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局属事业单位改革进程,确保改革改制工作落实到位。

七、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

各群众团体。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月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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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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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是由文成县编办编制而成。现将修改完善后的编制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9月21日-9月28日

联系人:林华 67818559

QQ邮箱: linhua1205@163.com

 

                 文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1日

  

关于印发文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文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  月  日

 

文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温州市委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成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温委办发〔2015〕29号)等文件精神,设立文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挂文成县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牌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是主管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测绘与地理信息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上级政府和我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房屋登记职责划转给县国土资源局。

(三)将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含风景名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乡镇政府行使的除外)、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建筑业、房地产业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划转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县政府公告为准)。

(四)将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职能划转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五)将“数字城管”职责划转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城乡规划、城乡建设、测绘与地理信息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统筹协调、综合指导、监督管理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测绘与地理信息工作;依据全县国民经济组织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规划,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测绘与地理信息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推动行业的改革和发展。

(二)依法住房、规划、建筑业、测绘与地理信息等行业实施监察管理及相关案件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三)负责组织编制县域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县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协助做好各专项、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的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审查本县各建制镇的总体规划;负责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各专项规划的审核工作;负责县政府交办的各类规划报批工作;依法组织城乡规划修改;依法监督实施全县城乡各类规划;负责城乡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和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管理。

(四)组织拟订全县建筑业的发展规划;指导与规范全县建筑市场;指导和管理建设工程价格;建立健全行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的监督检查;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建筑制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会同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指导和推进住建领域的科技进步;负责墙体材料改革、新墙材应用和建筑节能工作。

(五)负责编制全县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设施的年度建设计划,并实施项目的规划与建设;负责全县农村能源、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应用工作。

(六)负责全县房地产业管理,依法监督、规范房地产市场;贯彻保障性住房政策、房改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房屋装修(修缮)管理、房屋安全管理、物业行业管理、白蚁防治等工作;负责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和物业维修资金、住房保修金的管理。

(七)负责全县测绘与地理信息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编制全县基础测绘工作年度计划并实施;指导和组织协调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工作。

(八)负责全县住宅与房地产业、规划建筑设计勘察业、建筑业、测绘业的行业管理及市场监督;负责规划建筑设计勘察企业、建筑业企业、建筑制品生产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测绘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资质监督检查。

(九)负责全县住房、规划、建设工程档案的归档、审核、利用等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规费的收取及其他资金的计划安排和使用管理。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设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政工科)

负责文秘、档案、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保密、保卫、会务、接待、内外联络、宣传以及局机关、派出机构、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计划生育的管理指导等工作;组织制订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牵头组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全局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后勤保障管理工作;负责和指导局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牵头组织局系统的业务教育和其他各类培训工作;负责全局工、青、妇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法制监察科

负责全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局开展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局系统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负责对行政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审核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听证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的应诉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三)行政审批科(产权交易管理科)

负责城乡规划与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测绘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全局行政审批制度;负责全局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负责全县房屋交易和产权监督管理,负责房产转让、租赁管理,负责全县房屋交易档案管理;负责制定房屋交易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房产测绘成果审核;协同县国土资源局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四)规划工程科

负责组织编制县域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县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协助做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计划、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相关的专项、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的城乡规划编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审核行政区域内各建制镇的总体规划,负责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各专项规划的审核工作;负责对城乡规划区以及风景名胜区和城乡规划区重叠区域内的建设项目的用地规划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及提供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负责出让地块的规划安排;负责城乡规划区内临时用地的规划管理,配合做好土地预报工作;负责收取各类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对建设项目审批后规划执行情况实施跟踪监督管理(包括对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的管理)。

(五)建筑业管理科

负责全县建筑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建筑业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行业强制性标准;组织实施建设行业的地方性标准和行业规范;负责对全县建筑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资格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查处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履行建筑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监督职责;监督全县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建筑节能、勘察设计业等相关政策的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负责民用建筑节能审查;负责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建筑制品和地方建筑材料的监管;指导墙体材料改革工作;指导全县农房建设工作,负责农村建筑工匠教育培训。

(六)测绘与地理信息科

负责研究拟定测绘与地理信息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测绘与地理信息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资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测量标志保护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竣工测绘成果审核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和基础测绘、地籍测绘及其他重大测绘项目规划与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城市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管理县级测绘与地理信息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负责“数字文成”地理空间框架、文成县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管理工作。

(七)住房管理科

负责房地产业行业管理,依法监督和规范房地产市场;负责房地产市场信息管理、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参与核定商品房预售许可价格;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及房地产经纪、评估、测绘等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管理;负责房屋安全及房屋安全鉴定中介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物业行业政策规定制订及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监管;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各类房屋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组织实施公房租金改革与督办出售公房资金缴交,推进公房改革;承担县住房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负责房改政策的制定、宣传、业务咨询和资金监管;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全县的白蚁防治工作。

  三、人员编制

四、派出机构

根据《关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基层管理所相关事项的批复》(文编〔2017〕4号),文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设基层住建管理所,机构名称统一为文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XX管理所,作为文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派出机构。

五、下属事业单位

(一)文成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设立文成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为县住建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城中村改造、农房集聚建设和保障房建设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补偿政策;组织拟订城中村改造和农房集聚建设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补偿政策;制定全县住房保障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受委托负责城中村改造和农房集聚建设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指导、协调、分配等工作;负责住房保障对象住房状况的调查;负责办理我县住房货币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补贴工作。

(二)文成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设立文成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为县住建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参与制定县重点工程建设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的宣传、解释,就征收补偿的具体问题与被征收人协商,协助组织征求意见、听证、论证、公示以及组织对被征收房屋的拆除等。

    (三)文成县房屋产权交易和产权管理中心

文成县房屋产权交易和产权管理中心为县住建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楼盘表的建立和管理、房地产交易与成交价格申报审核、预(现)售商品房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及交易资金监管、调处合同纠纷、协同调处权属纠纷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具体事务工作。

(四)文成县物业管理中心

设立文成县物业管理中心,为县住建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指导全县物业行业管理及物业企业资质申报等相关工作;指导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协助做好物业服务市场管理;负责住宅小区物业用房和经营用房的接管;负责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维修专项资金和物业保修金的缴存、管理和使用工作;组织实施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投标;负责组织指导开发单位建设的大型住宅区和主要建筑物的物业管理;负责房屋装修管理工作;指导县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和代管房的经营管理工作。

(五)文成县白蚁防治所

文成县白蚁防治所为县住建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白蚁防治政策指导,开展白蚁危害宣传;负责白蚁预防、灭治和定期回访复查工作;提供白蚁防治咨询服务,组织有益于白蚁防治事业的其他活动。

(六)文成县测绘与地理信息中心

文成县测绘与地理信息中心为县住建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工作;负责“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的建设工作;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技术资源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等工作。

(七)文成县城乡规划编审中心

文成县城乡规划编审中心为县住建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规划项目(设计)年度计划;负责规划项目设计任务书的编制;组织实施规划项目建设方案及规划项目成果的相关工作;负责审定规划成果;负责重大建设项目和规划的协调衔接。

(八)文成县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将文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工程管理处更名为文成县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为县住建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建设工程项目报建、造价管理;负责建筑市场和建筑劳务市场的日常管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人员教育培训;负责贯彻执行行业技术、经济政策,组织推广应用施工新技术、新标准等;参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参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

(九)文成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文成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为县住建局下属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受主管部门委托,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制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工程质量实施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对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实施监督;审查工程资料,按规定出具工程监督报告;负责工程责任主体现场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参与建设工程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质量争议的协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负责全县房建市政工程(个人建房除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审查;负责建筑业安全从业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管理。

(十)文成县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

文成县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为县住建局下属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墙材改革方面的政策、法规;负责对新型墙体材料研发生产、推广应用的指导和宣传;负责墙体材料生产与使用的监督;负责建筑制品和地方建材的监督管理;负责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信息交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工作。

(十一)文成县城乡建设中心

设立文成县城乡建设中心,为县住建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政园林、公用事业等城乡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负责编报并组织实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发展等城乡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指导全县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有关城乡项目建设管理。参与全县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的方案审查,并负责非政府性投资的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的工程项目报建、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审查管理,参与竣工验收,并指导相关工程的定额、造价、合同管理和标准规范工;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负责特色村落整治、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

(十二)文成县农村能源管理服务站

文成县农村能源管理服务站为县住建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推广户用沼气、大中型沼气、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推广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承担部、省、市农村能源生态建设项目的实施并组织验收,承担生态县建设的有关考核指标,并做好以上各项目建后管理及服务工作。

(十三)文成县城建档案馆

将文成县住房信息与城建档案室更名为文成县城建档案馆,为县住建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收集和整理、保护和保管全县城乡建设档案;负责对接收的档案及时登记、整理、著录;为城建档案提供利用、查询、查阅等服务;办理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承诺书。

(十四)文成县测绘大队

文成县测绘大队为县住建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十五)文成县城乡规划设计所

文成县城乡规划设计所为县住建局下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类事业单位。

(十六)文成县建筑设计室

文成县建筑设计室为县住建局下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类事业单位。

六、其他事项

(一)文成县能源总公司、文成县危险物品运输公司行业主管部门划转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文成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文成县南田自来水厂、文成县玉壶自来水厂、文成县珊溪自来水厂、文成县巨屿自来水厂等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划转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根据中央关于“放管服”改革和省市关于推进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改革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局属事业单位改革进程,确保改革改制工作落实到位。

七、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

各群众团体。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月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