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2015-2017年扶贫专项审计整改情况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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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审计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按照《浙江省审计厅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主动公告整改结果办法(试行)》(浙审督〔2016〕61号)要求,现将我县2015-2017年扶贫专项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温州市审计局于2018年3月29日至5月21日对文成县2015年至2017年期间的扶贫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于2018年6月13日出具《文成县2015-2017年扶贫专项审计报告》(温审行报〔2018〕74号)。 二、审计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及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一)关于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关于“部分扶贫专项资金未按时落实,资金结余4023.61万元”的问题 经核实,由于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自筹资金不到位和业主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等原因,部分扶贫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和验收,影响了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导致截至2017年末,我县闲置在乡镇的2012年至2014年度扶贫专项资金还有4023.61万元。 县财政局、县扶贫办联合相关部门督促各乡镇加强项目进度管理,加快项目结算进度。同时,2018年7月11日,县财政局已下发文件《关于开展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对历年结余结转资金进行清理整合,盘活存量资金,要求在今年9月10日前做好资金上缴及账务处理等工作。 2、关于“部分死亡人员未及时注销多发低保金106015元”问题 经核实,死亡人员领取低保金的情况发生在2015年至2017年。2017年4月-9月,为加强低保救助精准,我县开展了低保救助专项排查审计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均及时整改,并完善了低保核查机制,从2017年10月以后,未出现低保死亡人员继续发放的情况。此外,2018年1月20日开通浙江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复核功能后,低保救助精准得到进一步保障。同时,针对多发的106015元低保金已全部追回,相关乡镇已陆续将追回资金上缴到文成县财政局社会保障专项资金专户。 3、关于“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违规享受补助52200元”问题 经核实,包山垟村刘**、云峰村王**、占里村钟**等三人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因村干部审核把关不严谨,导致其三人违规领取了地震灾后重建补助资金,共计52200元。在审计发现其三人的违规情况后,黄坦镇立即核实并整改。5月13日,黄坦镇纪委对云峰村审核签字人村委会主任邢**进行约谈;占里村审核签字人原村委会主任王**已离职且未入党;包山垟村审核签字人原村委会主任毛**已离职且未入党,因此对王**、毛**未能约谈。刘**、王**、钟**分别于5月15日、5月31日将违规领取的重建补助资金退回至黄坦镇人民政府扶贫资金专项账户。同时,黄坦镇对全镇重建申请户进行逐一排查,进一步规范审核把关程序。目前,地震灾后重建补助资金违规领取领取人刘**、王**、钟**已由文成县纪委派驻纪检组介入查处。 4、关于“未及时记账且现金短缺25801.37元”问题 经核实,吴垟村原出纳陈**2017年3月卸任之后,因村里没有懂财务的人,导致一直找不到新的出纳员,直到2017年下半年才有新的出纳员郑明铨接任。由于刚上任,郑**对村里的账务不了解,而陈**也外出打工,导致村里的账务一直没有交接。截至审计之日(2018年4月19日),陈兆锻手中存留2015年2月至2017年1月期间原始凭证70份(包括附件)未入账,合计金额274117.18元,依据2017年第二季度出纳结报单现金余额299918.55元,陈**结余的现金还有25801.37元。目前,周山畲族乡人民政府已督促吴垟村及时整改,将凭证登记入账,并于4月26日结余的现金存入文成县周山畲族乡吴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同时,中共周山畲族乡党委于2018年6月26日给予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关于“部分报账票据不符合规定”问题 经核实,2017年温州迷途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种羊场农家乐特色精品村项目、2016年珊溪镇新红村杨梅基地道路建设项目确实存在非政府补助部分的收据、发票等付款凭证为非合法有效票据。 目前,我县已督促乡镇及业主单位加强财务核算及票据管理。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严格验收程序,加强项目监管,严格报账管理,加强对报账票据监管,确保报账原始凭证合法有效。 (二)关于部分低收入农户享受医疗等方面扶持政策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关于“低收入农户1133人未参加2018年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问题 经核实,我县未参加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低收入农户有1133人,根据《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文成县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文政办发〔2018〕6号)文件,第二十七条:“持有效期内《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居民,个人不缴费,其城乡居民医保费由财政全额补助。”通过再次逐一核查,截至8月14日,1133人低收入农户中,我县已参保686人,已参加职工医保210人,异地参保71人,已故17人,户籍迁出12人,学校参保5人,低保边缘户注销2人,查无此人1人,剩余其他经济困难对象129人,未出台相应政策,没有享受与低保、低保边缘户同等政策。 针对其他经济困难对象没有参加2018年基本医疗保险的,督促各乡镇干部再次核查,鼓励其积极参与基本医疗保险。同时,针对其他经济困难对象没有享受低保、低保边缘户同等政策,我县已将情况和建议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2、关于“低收入农户中1459人个人出资部分未享受财政补助17.51万元”问题 经核实,我县低收入农户中1459人个人出资部分未享受财政补助17.51万元,其中低保191人,低保边缘户113人,其他经济困难对象1155人。 根据《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文成县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文政办发〔2018〕6号)文件,第二十七条:“持有效期内《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居民,个人不缴费,其城乡居民医保费由财政全额补助。”1459人低收入农户中,我县2018年享受政策人员信息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经县人社局及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工作人员再次逐一核查,1459人低收入农户中持有效期内《困难家庭救助证》(低保边缘户人员)31人,持《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保人员)162人,共193人应享受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政策。截至8月9日,我县应享受财政补助人员已全部得到补助。剩余其他经济困难对象1266人,因未出台相应政策,没有享受与低保、低保边缘户同等政策。 针对其他经济困难户未享受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的情况,我县已将情况和建议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 3、关于“低收入农户8085人未获得医疗救助”问题 经核实,我县起付线以上未获得医疗救助人数共计8085人,其中,低保户6698人,低保边缘户1371人,因病致贫对象16人。自负2000元以内的,共6170人,占76.3%;自负2000元以上的,共1915人,占23.7%。因医疗救助与医保和医院的“数据壁垒”尚未打通,尚不能实现医疗救助即时结算,且有些农户因医疗票据丢失、救助金额较小等原因而不愿申请医疗救助。 下一步,我县将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县民政局年初已与社保部门沟通,研究打通医保与医疗救助“数据壁垒”,实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同步完成,争取尽快解决医疗救助的即时结算。广泛宣传医疗救助政策,制作医疗救助政策宣传广告放置于县内中医院、人民医院和社保大厅等公共场所,订制印有宣传内容的塑料扇子,分发到各个乡镇,由乡镇民政办窗口分发给办事群众,让群众详细了解医疗救助,使救助政策深入到基层。 4、关于“部分低收入农户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重,救助力度不够”问题 2018年我县安排专项资金230万元对全县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开展意外险、住院补贴等补充保险。下一步,我县将通过现场活动、网络、电视等途径,加大民政救助宣传工作力度,让民政救助政策深入群众。同时加大主动发现力度,委托第三方开展入户核查,加强家庭经济动态核查精准度和主动发现救助对象,结合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福彩事业,充分开展大病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民政救助工作,并对符合规定的对象及时纳入低保,切实减轻低收入农户尤其是因病致贫对象的医疗费负担。 (三)关于精准识别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关于“低收入农户数据库部分身份信息不准确”问题 经核实,2013年因省级系统自带身份证校验功能不完善且一入系统五年不变,导致低收入农户数据库部分身份信息不准确。 目前,文成县2017年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中身份证号码无效的151人,目前身份证号码均已纠正。文成县2013年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中身份证无效的6431人,身份证号码均已纠正,且这些对象均属于上一轮低收入农户,截至2017年12月底前都已经退出低收入农户。 2、关于“信息共享不充分,部分低收入农户认定不精准”问题 经核实,低收入农户中不符合条件的26人,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10人,低保边缘户16人。县民政部门在今年3月份通过《浙江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核查出有问题,相关乡镇经调查核实已在今年3-5月做了注销处理。同时,我县将在纪委、审计、县乡两级常规动态核查的基础上,委托第三方开展入户走访、邻里调查、家境核查等,加强低保动态核查精准度和主动发现救助对象,确保低保对象及时注销、主动纳入,实现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四)关于“部分经济薄弱村增收措施缺乏持续性和可行性”问题及整改措施 针对多数经济薄弱村收入持续性不强的问题,2018各乡镇积极谋划项目,如出租物业和其他资产,参与电站股份分红等,确保项目收益之和达5万元以上且可持续五年以上;针对有些增收项目缺少政策的支持,如大峃镇发展异地物业遇到没有用地指标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协调解决;针对有些增收项目缺少资金支持的问题,文成县农商行授信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信贷资金3亿元,切实解决村集体发展资金短缺问题;对没有发展路子的村,通过联盟抱团入股文成县兴村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实行兜底保障;对无法达到消薄目标的村,由乡镇牵头,引导通过联合入股农贸市场,联合集资新建、购置物业等方式解决,确保达到总收入10万元以上且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如黄坦镇新康民族村、富康民族村、西坑畲族镇双前民族村等投资80万元入股兴村公司,每年可获得股份分红5万元以上。 下一步,我县将通过继续研究出台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切实扫清项目落地的阻碍。强化“强村十策”运用,精准谋划项目,引导薄弱村深挖资源,培育经济增长点,带动集体经济增收。 (五)关于“地税临时工作人员涉嫌贪污税款3.18万元”问题及整改措施 经核实,该涉嫌贪污税款3.18万元人员属于文成县地方税务局南田分局窗口临时工作人员黄**。2018年8月6日,文成县监委已对该工作人员采取留置措施。 (六)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我县2015-2017年扶贫专项审计存在的问题,审计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夯实扶贫基础工作; 二是完善部门间的协调机制; 三是加强对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督与管理。 采纳情况:我县对于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建议高度重视,认真采纳审计建议,进一步完善低收入农户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强化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完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入户宣传等方式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力度,让更多低收入农户知晓并享受到扶贫优惠政策。进一步强化对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加快项目建设,抓紧资金拨付。同时,对闲置资金进行清理整合,盘活存量资金,在确保扶贫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 我县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审计发现的问题基本已整改。下一步我县将以此次专项审计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扶贫审计整改工作,促进扶贫领域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强化各项扶贫措施,及时总结提炼经验,树立典型,创新思路,坚决打赢低收入百姓增收攻坚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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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审计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按照《浙江省审计厅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主动公告整改结果办法(试行)》(浙审督〔2016〕61号)要求,现将我县2015-2017年扶贫专项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温州市审计局于2018年3月29日至5月21日对文成县2015年至2017年期间的扶贫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于2018年6月13日出具《文成县2015-2017年扶贫专项审计报告》(温审行报〔2018〕74号)。 二、审计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及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一)关于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关于“部分扶贫专项资金未按时落实,资金结余4023.61万元”的问题 经核实,由于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自筹资金不到位和业主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等原因,部分扶贫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和验收,影响了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导致截至2017年末,我县闲置在乡镇的2012年至2014年度扶贫专项资金还有4023.61万元。 县财政局、县扶贫办联合相关部门督促各乡镇加强项目进度管理,加快项目结算进度。同时,2018年7月11日,县财政局已下发文件《关于开展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对历年结余结转资金进行清理整合,盘活存量资金,要求在今年9月10日前做好资金上缴及账务处理等工作。 2、关于“部分死亡人员未及时注销多发低保金106015元”问题 经核实,死亡人员领取低保金的情况发生在2015年至2017年。2017年4月-9月,为加强低保救助精准,我县开展了低保救助专项排查审计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均及时整改,并完善了低保核查机制,从2017年10月以后,未出现低保死亡人员继续发放的情况。此外,2018年1月20日开通浙江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复核功能后,低保救助精准得到进一步保障。同时,针对多发的106015元低保金已全部追回,相关乡镇已陆续将追回资金上缴到文成县财政局社会保障专项资金专户。 3、关于“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违规享受补助52200元”问题 经核实,包山垟村刘**、云峰村王**、占里村钟**等三人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因村干部审核把关不严谨,导致其三人违规领取了地震灾后重建补助资金,共计52200元。在审计发现其三人的违规情况后,黄坦镇立即核实并整改。5月13日,黄坦镇纪委对云峰村审核签字人村委会主任邢**进行约谈;占里村审核签字人原村委会主任王**已离职且未入党;包山垟村审核签字人原村委会主任毛**已离职且未入党,因此对王**、毛**未能约谈。刘**、王**、钟**分别于5月15日、5月31日将违规领取的重建补助资金退回至黄坦镇人民政府扶贫资金专项账户。同时,黄坦镇对全镇重建申请户进行逐一排查,进一步规范审核把关程序。目前,地震灾后重建补助资金违规领取领取人刘**、王**、钟**已由文成县纪委派驻纪检组介入查处。 4、关于“未及时记账且现金短缺25801.37元”问题 经核实,吴垟村原出纳陈**2017年3月卸任之后,因村里没有懂财务的人,导致一直找不到新的出纳员,直到2017年下半年才有新的出纳员郑明铨接任。由于刚上任,郑**对村里的账务不了解,而陈**也外出打工,导致村里的账务一直没有交接。截至审计之日(2018年4月19日),陈兆锻手中存留2015年2月至2017年1月期间原始凭证70份(包括附件)未入账,合计金额274117.18元,依据2017年第二季度出纳结报单现金余额299918.55元,陈**结余的现金还有25801.37元。目前,周山畲族乡人民政府已督促吴垟村及时整改,将凭证登记入账,并于4月26日结余的现金存入文成县周山畲族乡吴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同时,中共周山畲族乡党委于2018年6月26日给予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关于“部分报账票据不符合规定”问题 经核实,2017年温州迷途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种羊场农家乐特色精品村项目、2016年珊溪镇新红村杨梅基地道路建设项目确实存在非政府补助部分的收据、发票等付款凭证为非合法有效票据。 目前,我县已督促乡镇及业主单位加强财务核算及票据管理。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严格验收程序,加强项目监管,严格报账管理,加强对报账票据监管,确保报账原始凭证合法有效。 (二)关于部分低收入农户享受医疗等方面扶持政策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关于“低收入农户1133人未参加2018年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问题 经核实,我县未参加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低收入农户有1133人,根据《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文成县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文政办发〔2018〕6号)文件,第二十七条:“持有效期内《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居民,个人不缴费,其城乡居民医保费由财政全额补助。”通过再次逐一核查,截至8月14日,1133人低收入农户中,我县已参保686人,已参加职工医保210人,异地参保71人,已故17人,户籍迁出12人,学校参保5人,低保边缘户注销2人,查无此人1人,剩余其他经济困难对象129人,未出台相应政策,没有享受与低保、低保边缘户同等政策。 针对其他经济困难对象没有参加2018年基本医疗保险的,督促各乡镇干部再次核查,鼓励其积极参与基本医疗保险。同时,针对其他经济困难对象没有享受低保、低保边缘户同等政策,我县已将情况和建议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2、关于“低收入农户中1459人个人出资部分未享受财政补助17.51万元”问题 经核实,我县低收入农户中1459人个人出资部分未享受财政补助17.51万元,其中低保191人,低保边缘户113人,其他经济困难对象1155人。 根据《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文成县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文政办发〔2018〕6号)文件,第二十七条:“持有效期内《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居民,个人不缴费,其城乡居民医保费由财政全额补助。”1459人低收入农户中,我县2018年享受政策人员信息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经县人社局及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工作人员再次逐一核查,1459人低收入农户中持有效期内《困难家庭救助证》(低保边缘户人员)31人,持《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保人员)162人,共193人应享受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政策。截至8月9日,我县应享受财政补助人员已全部得到补助。剩余其他经济困难对象1266人,因未出台相应政策,没有享受与低保、低保边缘户同等政策。 针对其他经济困难户未享受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的情况,我县已将情况和建议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 3、关于“低收入农户8085人未获得医疗救助”问题 经核实,我县起付线以上未获得医疗救助人数共计8085人,其中,低保户6698人,低保边缘户1371人,因病致贫对象16人。自负2000元以内的,共6170人,占76.3%;自负2000元以上的,共1915人,占23.7%。因医疗救助与医保和医院的“数据壁垒”尚未打通,尚不能实现医疗救助即时结算,且有些农户因医疗票据丢失、救助金额较小等原因而不愿申请医疗救助。 下一步,我县将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县民政局年初已与社保部门沟通,研究打通医保与医疗救助“数据壁垒”,实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同步完成,争取尽快解决医疗救助的即时结算。广泛宣传医疗救助政策,制作医疗救助政策宣传广告放置于县内中医院、人民医院和社保大厅等公共场所,订制印有宣传内容的塑料扇子,分发到各个乡镇,由乡镇民政办窗口分发给办事群众,让群众详细了解医疗救助,使救助政策深入到基层。 4、关于“部分低收入农户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重,救助力度不够”问题 2018年我县安排专项资金230万元对全县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开展意外险、住院补贴等补充保险。下一步,我县将通过现场活动、网络、电视等途径,加大民政救助宣传工作力度,让民政救助政策深入群众。同时加大主动发现力度,委托第三方开展入户核查,加强家庭经济动态核查精准度和主动发现救助对象,结合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福彩事业,充分开展大病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民政救助工作,并对符合规定的对象及时纳入低保,切实减轻低收入农户尤其是因病致贫对象的医疗费负担。 (三)关于精准识别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关于“低收入农户数据库部分身份信息不准确”问题 经核实,2013年因省级系统自带身份证校验功能不完善且一入系统五年不变,导致低收入农户数据库部分身份信息不准确。 目前,文成县2017年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中身份证号码无效的151人,目前身份证号码均已纠正。文成县2013年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中身份证无效的6431人,身份证号码均已纠正,且这些对象均属于上一轮低收入农户,截至2017年12月底前都已经退出低收入农户。 2、关于“信息共享不充分,部分低收入农户认定不精准”问题 经核实,低收入农户中不符合条件的26人,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10人,低保边缘户16人。县民政部门在今年3月份通过《浙江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核查出有问题,相关乡镇经调查核实已在今年3-5月做了注销处理。同时,我县将在纪委、审计、县乡两级常规动态核查的基础上,委托第三方开展入户走访、邻里调查、家境核查等,加强低保动态核查精准度和主动发现救助对象,确保低保对象及时注销、主动纳入,实现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四)关于“部分经济薄弱村增收措施缺乏持续性和可行性”问题及整改措施 针对多数经济薄弱村收入持续性不强的问题,2018各乡镇积极谋划项目,如出租物业和其他资产,参与电站股份分红等,确保项目收益之和达5万元以上且可持续五年以上;针对有些增收项目缺少政策的支持,如大峃镇发展异地物业遇到没有用地指标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协调解决;针对有些增收项目缺少资金支持的问题,文成县农商行授信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信贷资金3亿元,切实解决村集体发展资金短缺问题;对没有发展路子的村,通过联盟抱团入股文成县兴村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实行兜底保障;对无法达到消薄目标的村,由乡镇牵头,引导通过联合入股农贸市场,联合集资新建、购置物业等方式解决,确保达到总收入10万元以上且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如黄坦镇新康民族村、富康民族村、西坑畲族镇双前民族村等投资80万元入股兴村公司,每年可获得股份分红5万元以上。 下一步,我县将通过继续研究出台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切实扫清项目落地的阻碍。强化“强村十策”运用,精准谋划项目,引导薄弱村深挖资源,培育经济增长点,带动集体经济增收。 (五)关于“地税临时工作人员涉嫌贪污税款3.18万元”问题及整改措施 经核实,该涉嫌贪污税款3.18万元人员属于文成县地方税务局南田分局窗口临时工作人员黄**。2018年8月6日,文成县监委已对该工作人员采取留置措施。 (六)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我县2015-2017年扶贫专项审计存在的问题,审计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夯实扶贫基础工作; 二是完善部门间的协调机制; 三是加强对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督与管理。 采纳情况:我县对于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建议高度重视,认真采纳审计建议,进一步完善低收入农户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强化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完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入户宣传等方式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力度,让更多低收入农户知晓并享受到扶贫优惠政策。进一步强化对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加快项目建设,抓紧资金拨付。同时,对闲置资金进行清理整合,盘活存量资金,在确保扶贫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 我县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审计发现的问题基本已整改。下一步我县将以此次专项审计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扶贫审计整改工作,促进扶贫领域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强化各项扶贫措施,及时总结提炼经验,树立典型,创新思路,坚决打赢低收入百姓增收攻坚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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