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长分层培训学分结构指南》《特殊教育教师分层培训学分结构指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分层培训学分结构指南》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教师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完善中小学校校(园)长、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学分结构体系,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校长分层培训学分结构指南》《特殊教育教师分层培训学分结构指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分层培训学分结构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学分结构指南
http://www.zjedu.gov.cn/news/147219361548316122.html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