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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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范建成区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镇人居环境水平,确保市级卫生城镇创建成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条例,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在建成区内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实行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规范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东至望江小区,南至山根潭湾桥,西至加油站,北至坦歧村坦歧路。 二、整治重点:二、三轮摩托车(含二、三轮电动车)乱停乱放。 三、实行分阶段分时段禁停。 (一)禁停阶段: 1.第一阶段(6月5日起) 新建西路、新建东路(邮政储蓄银行至珊溪桥)、大桥路、滨江路、江北路、沿溪东路、沿溪西路、南林路(一百超市至原宏志学校)、市场路等路段全线禁停。 2.第二阶段(6月20日起) 整治范围内主干道路全线禁停(具体以公布红线标注为准)。 3.第三阶段(7月5日起) 整治范围内全部主次干道全线禁停。 (二)禁停时段:每日7:30至18:00。 (三)二、三轮摩托车(含二、三轮电动车)严禁在机动车停车泊位停放。 四、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个人,交由文成县交警大队珊溪交警中队、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珊溪执法中队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拒不遵守管理规定、寻衅滋事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由相关部门从快从严予以严肃查处。 五、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出行、规范停车。 六、本通告自二0一八年六月五日起施行。
珊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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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范建成区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镇人居环境水平,确保市级卫生城镇创建成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条例,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在建成区内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实行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规范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东至望江小区,南至山根潭湾桥,西至加油站,北至坦歧村坦歧路。 二、整治重点:二、三轮摩托车(含二、三轮电动车)乱停乱放。 三、实行分阶段分时段禁停。 (一)禁停阶段: 1.第一阶段(6月5日起) 新建西路、新建东路(邮政储蓄银行至珊溪桥)、大桥路、滨江路、江北路、沿溪东路、沿溪西路、南林路(一百超市至原宏志学校)、市场路等路段全线禁停。 2.第二阶段(6月20日起) 整治范围内主干道路全线禁停(具体以公布红线标注为准)。 3.第三阶段(7月5日起) 整治范围内全部主次干道全线禁停。 (二)禁停时段:每日7:30至18:00。 (三)二、三轮摩托车(含二、三轮电动车)严禁在机动车停车泊位停放。 四、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个人,交由文成县交警大队珊溪交警中队、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珊溪执法中队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拒不遵守管理规定、寻衅滋事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由相关部门从快从严予以严肃查处。 五、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出行、规范停车。 六、本通告自二0一八年六月五日起施行。
珊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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