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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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枫叶休闲农业观光有限公司等113家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详见附件)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或“查无下落”,至2019年1月14日,仍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我局将对上述113家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专项清理,现进行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请文成县枫叶休闲农业观光有限公司等113家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网址:http://zj.gsxt.gov.cn/index.html)补报年度报告、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二、对于长期停业未开展经营活动且逾期仍未履行法定义务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条:对有下列行为的企业和经营单位,登记主管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九)不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并可追究企业主管部门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吊销其营业执照。”等规定,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三、如有异议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请与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监管科联系。(地址:文成县大峃镇体育场路420号市场监管局211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7892030)
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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