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村规模调整工作纪律的通知发表时间:2019-01-18 分享到:

中共文成县纪委

文件

文 成 县 监 委 

中共文成县委组织部

中共文成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文 成 县 农 业 局

文 成 县 民 政 局

 

文纪〔2018〕88号

                

 

关于严明村规模调整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纪委,县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县纪委县监委各派驻(出)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确保村规模调整工作有序、顺利推进,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利,特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严肃村级组织和农村党员干部纪律要求

全县各村级组织和广大农村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力支持配合,服从组织安排,做好群众和家属思想政治工作,耐心向群众解疑释惑。在此期间,不得有以下言行:

1.利用各种方式编造、传播相关虚假消息,或者通过各种方式公开发表违背村规模调整政策法规的言论,以及未经许可擅自在网络上发布与村规模调整相关的各类资料;

2.煽动、组织党员和群众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以及参与或指使各类宗教、宗族、黑恶势力破坏村规模调整工作;

3.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插手、影响、干扰村规模调整工作,或者以各种手段抵制、拖延、阻挠、拒不执行村规模调整决定故意作出与村规模调整工作部署相违背的决定;

4.利用村规模调整之机,进行公款吃喝、请客送礼、考察旅游,乱发奖金、补贴和实物,或者以临时安排由村支付报酬、提高人员的报酬标准、出台村级财务支出政策等形式搞突击花钱;

5.虚设、伪造债权债务,漏报、瞒报、藏匿和违规处置村集体资产,拖欠、占用、出借村集体资金和实物,或者以村集体名义借用款物及为他人提供担保;有拖欠和占用的,应及时归还和收回,同时暂停一切资产租赁、资源发包和工程承包等项目;

6.截留、挪用应该划转的各类资金或者虚列支出,转移套取村集体资金,私设“小金库”;

 7.藏匿、损毁、涂改或拒不移交涉及规模调整村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财产物资、支票、印鉴、收据、日记账、公章等重要财物以及村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实物档案、土地承包档案等重要文件;严禁留存印有盖章的空白纸张;

8.在新村过渡班子成立并完成工作交接前,原村班子成员未经乡镇主要领导同意,严禁擅自外出;

9.其他妨害村规模调整工作正常开展或者损害村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行为。

二、严肃机关单位和机关工作人员纪律要求

全县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上级决策部署要求,不折不扣推进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及时发现和纠正村规模调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群众来信来访要认真调查处理,及时回复。对于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行动。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广大机关工作人员(含职工、临聘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做到不利于村规模调整的话不说、不利于村规模调整的事不做,确保政令畅通。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不能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不得有以下言行:

1.利用各种方式编造、传播相关虚假消息,或者通过各种方式公开发表违背村规模调整政策法规的言论,以及未经许可擅自在网络上发布与村规模调整相关的各类资料;

2.为干扰、阻碍村规模调整的活动出谋划策、互相串联、组织上访,以及为各类宗教、宗族、黑恶势力破坏村规模调整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

3.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插手、影响、干扰村规模调整工作,或者以各种手段抵制、拖延、阻挠、拒不执行村规模调整决定故意作出与村规模调整工作部署相违背的决定;

4.未经许可擅离职守,未经请假缺岗、脱岗;各乡镇主要领导未经上级主要领导批准不得外出;

5.违规接受任何与村规模调整工作有关的财物和宴请;

6.私自泄露新村组织机构组成人选以及集体资产处置方案等有关情况;

7.其他妨害村规模调整工作正常开展的行为。

三、严肃责任追究

对在村规模调整工作中懈怠散漫、推进不力,不积极主动配合的,甚至拖延、推诿、阻挠、干扰、破坏村规模调整工作,乘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对情节较轻的,给予约谈、诫勉谈话等处理;

2.对情节较重的,一律予以党纪政务处分;

3.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执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

5.对违规违纪问题的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各乡镇部门要通过集中学习、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包含各单位职工、临聘人员,村级组织班子成员,农村党员),确保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承诺书》由各单位汇总后自行保管,村(居)党员、干部《承诺书》由乡镇负责保管。各乡镇部门于10月17日前将《承诺书签订情况统计表》纸质稿经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系人:吴越,电话:67862862

 

附件:1.《承诺书》

2.《承诺书签订情况统计表》

 

 

 

 

中共文成县纪委      文成县监委       中共文成县委组织部

 

中共文成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文成县农业局  文成县民政局

         

                                 

                               2018年 9月27日

 

附件1

 

 

承 诺 书

 

 

本人已知晓《关于严明村规模调整工作纪律的通知》精神。现郑重承诺:

本人将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如有违反村规模调整工作纪律的行为,或者在村规模调整工作中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要求,愿意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承诺书签订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文成县周壤镇中心小学  主要负责领导签字:

序号

签订单位

签订对象(人次)

乡科级及以上

乡科级以下

合计

 

1

周壤镇中心小学

33

33

 

 

 

 

 

 

 

 

 

 

 

 

 

 

 

 

 

 

 

 

 

 

 中共文成县纪委办公室                      2018年9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