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做好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
来源/所属机构 | 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 文成县经济商务和... | ||
征集开始时间 | 2019-12-13 16:59:49 | 征集结束时间 | 2019-12-27 17:00:00 |
征集内容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各用能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研究提出宝贵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19年12月27日前,反馈至县发改局能源发展中心。联系人:徐刚,联系方式:13625878016(678016),409100331@qq.com。 附件:《关于做好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 文成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2019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关于做好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用能单位: 为提高全县能源利用效率和持续降低全县能耗水平,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为“宜游宜居生态县”创建夯实基础,根据工信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四批)》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7〕1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工作。 一、主要目标 到2020年6月底前,完成全县高耗能变压器的升级改造工作。普通工业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在用的S7、S8、SG(B)8及1997年前生产投运的S9系列变压器全部完升级改造为能效标准不低于2级的配电变压器。鼓励淘汰运行时间不满20年,但运行经济效益差的S9系列变压器升级改造为能效标准不低于2级的配电变压器。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1.县供电公司配合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在用配电变压器普查,摸清在用配电变压器的能耗水平,对列入淘汰范围内的高耗能变压器,由产权使用单位制定升级改造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实施。 2.对新建项目的配电工程选用的配电变压器必须达到2级以上能效标准的高效变压器,选用低于2级能效标准的配电变压器的供电部门不予验收通过、接电。 3.对运行时间不满20年,但运行经济效益差的S9系列变压器,县供电公司要帮助产权单位制定淘汰目标任务,明确淘汰时间和措施。 (二)加强政策支持 1.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高耗能变压器淘汰升级改造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按《关于印发文成县惠企政策“直通车”若干意见的通知》(文政办发〔2019〕50号)规定的补贴标准给予补助。 2.县供电公司要为高耗能变压器升级改造业务开辟“绿色通道”,由客户经理上门为产权单位提供业务咨询、办理变更手续。要优先安排升级改造工程施工停电工作计划,确保升级改造工程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 3.委托县供电公司多种经营企业实施的高耗能变压器升级改造工程,县供电公司要给予一定额度的设计费和施工费的减免优惠措施,对需要带电作业完成的改造工程免收带电作业施工费,有效帮助产权单位降低改造费用。 三、加强政策、技术支持和宣传 (一)加强政策支持和宣传。县发改、经信部门要加强淘汰高耗能变压器、提升用能能效的政策支持力度,用好、用足相关扶持、补助政策。充分利用传统和新媒体宣传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工作,提高节意识和节能内生动力,营造全民节能氛围。 (二)加强技术支持。县供电公司要充分利用技术优势,做好高耗能变压器淘汰升级改造的技术支持工作,为产权单位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和支撑。要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加大“智慧电务”的推广和应用力度,开展节能效益分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出节能措施,有效帮助用能单位提高用能水平,完成节能目标。 四、加强监督检查 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高耗能变压器淘汰升级改造工作的用能单位,由县发改、经信等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对在规定期限内仍拒不整改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采取列入征信系统等惩戒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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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调查结果 | |||
截至2019年12月28日,未接到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的意见。 联系人:徐刚,联系方式:13625878016(678016) |
关于征求《关于做好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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