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教研训函〔2019〕157号
文成县教育研究培训院
关于开展文成县2019学年第一学期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单位:
根据市教师教育院《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校本研修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温师〔2011〕2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温教师〔2011〕63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已取得校本研修资格的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2019学年第一学期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学分认定对象
已在浙江教师培训管理平台注册的文成县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二、学分认定工作内容和形式
2019学年第一学期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工作由县教育研究培训院统一部署,以学校为责任主体,对教师的校本学分进行认定。
三、学分认定工作材料要求
教师个人按附件6的要求,填写(附件7)的详细情况,并填写(附件4)。查阅《校本研修记录本》和各类网络平台的教师个人空间,分别从时、度、效等维度进行综合评分。对首次达不到附件6要求的教师须在整改期内完成,否则不予认定校本学分。
四、校本研修考核单位的自评和材料归整
通过县教育服务平台和之江汇教育平台、学乐云等平台开展校本研修活动的单位,按《文成县菜单式校本研修考核评分表》(附件2)的表格所列“准备材料”要求进行归整并标注,注意相应网络平台中学校空间的链接和页面整理。按《校本研修考核评分表》的要求(附件2)进行自评(自己量分),为学年考核作准备。
五、校本研修学分确认与录入
本学期校本研修时间段为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教师按《文成县菜单式校本研修学分登记办法(试行)(修订二)》(附件3)的要求填写《文成县中小学(园)教师校本研修学分登记表》(附件4)和《文成县中小学(园)校本研修学分登记表(详细情况)》(附件7),学校成立校本研修评审小组,对教师逐个进行《校本研修记录本》和网络平台材料进行评审,合格通过后认定教师个人校本学分,学校审核确认后并及时将《文成县中小学(园)校本研修学分登记汇总表》(附件5)在本校公示三天,并于2019年12月25日(周三)前将本学期校本研修参训名单录入“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省师训管理平台”)。《文成县学校(园)校本研修学时申报表》送经文成县教育研究培训院502室培训科审核备案,认定学分达到或超过12分的教师,其校本研修学分准予认定;认定学分达不到12分的教师,该教师本学期校本研修学分暂缓认定,于2019年12月31日前进行整改,经整改合格后再予以认定。
校本研修送审纸质材料送县研训院502室复审,送审材料(纸质)包含以下内容:①《文成县中小学(园)校本研修考核评估申请表》(附件1),②《文成县中小学(园)教师校本研修学分登记表》(附件4)(须经审核人签名并盖校印);③《文成县中小学(园)校本研修学分登记汇总表》(附件5)(须经校长、园长等单位负责人签名并盖校印)。
校本研修送审电子材料通过县教育服务平台的“数据报送”模块下的“我要报送”功能进行数据报送,标题为“**学校2019下半年校本研修送审电子材料”,附件为送审材料压缩包。送审材料(电子档)包括以下内容:①《文成县中小学(园)校本研修考核评估申请表》(附件1);②《文成县菜单式校本研修考核评分表(修订二)》(附件2);③《文成县中小学(园)教师校本研修学分登记表》(附件4)(收集电子稿,压缩后报送);④《文成县中小学(园)校本研修学分登记表(详细情况)》(附件7)(收集电子稿,压缩后报送);⑤《文成县中小学(园)校本研修学分登记汇总表》(附件5)。⑥将本单位的名单寻入“省师训管理平台”(送审前完成,确保与汇总表上的名单一致),录入省师训管理平台的项目名称统一为:2019下半年校本研修(**学校)。
请各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准确、及时上报材料。
联系人:包老师(668930,59027730)
蔡老师(663817,59027732)(师训平台及项目)
刘老师(685219,59027695)(县平台、之江汇学乐云等平台技术指导问题)
附件:
1.文成县中小学(园)校本研修考核评估申请表
2.文成县菜单式校本研修考核评分表(修订二)
3.文成县菜单式校本研修学分登记办法(试行)(修订二)
4.文成县中小学(园)教师校本研修学分登记表
5.文成县中小学(园)校本研修学分登记汇总表
6.文成县教师校本研修过程记录规范(试行)
7.文成县中小学(园)校本研修学分登记表(详细情况)
(以上附件在此处下载2019学年第一学期县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工作.rar)
文成县教育研究培训院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