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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0/2019-89812
组配分类 安全生产 发布机构 巨屿镇
生成日期 2019-12-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巨屿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24 15:31:02 来源:文成县 浏览量: 字体:[ ]

各行政村,镇各有关单位:

《巨屿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巨屿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文成县巨屿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6日

(

巨屿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省、市、县安委办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强化岁末年初重点行业领域以及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温州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温安委〔2019〕41号)《文成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安委〔2019〕3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吸取嘉兴海宁“12·3”污水罐体坍塌事故教训,紧盯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全力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确保岁末年初社会稳定,推动全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重点推动“三结合三整治”,即集中整治与全面完成危化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危化品使用单位深度排查整治相结合、与深入推进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相结合、与推进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重点任务落实相结合,通过开展“5+5”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加强检查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形势稳定。

二、重点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深化危化品安全整治

按照省经信厅、省应急管理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全省县域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定位的通知》要求,落实危化品产业退出、限制等措施。(镇安监所牵头,2019年12月底完成)。

继续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完成全镇危化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结合前期危化品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镇安监所牵头,2019年12月底完成)。

继续加快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企业视频监控图像和预警数据接入。(镇安监所牵头,2019年12月20日完成)。

继续开展废弃危化品等危险废物排查,结合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整治超量存放、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建立部门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的监管体系。(环境保护专委会,2020年2月底完成)。

利用危化品安全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的物流管控子系统,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尤其是外地车辆的管控力度,重点建立危险货物运输行为监管、非法行为查处和事故处置联动机制。(道路交通运输专委办,2020年2月底完成)。

继续开展危化品使用企业排查摸底,加大排查力度,重点查清危化品使用企业数量、行业分布和使用危化品种类、数量和储存情况,录入“全省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实现“每个行业有监管部门、每个行业有企业清单、每个企业有信息档案”。(镇安委办牵头,2019年12月底完成)。

深化危化品使用企业安全隐患深度排查整治,重点落实浙安委〔2019〕18号提出的“十个一律”措施,基本消除危化品使用和储存环节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安全隐患。(镇安委办牵头,2019年12月底完成)。

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实施危化品使用企业专项培训,实现危化品使用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培训全覆盖,危化品使用岗位人员培训不少于100小时。(镇安委办牵头,2019年12月底前制定培训方案,2020年底前完成培训)。

(二)深化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综合整治

按照镇安委办11月11日部署开展的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行动要求,在深入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落实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继续全面排摸辖区内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底数,建立一企一档。(镇安委办牵头,2019年12月底完成)。

探索建立小微企业风险研判会商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部门联合会商,认真梳理风险点、管控措施及监督检查重点。(镇安委办牵头,2019年12月底完成)。

针对小微企业行业和业务管理特点,梳理小微企业安全风险特征指标,指导企业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牵头,2019年12月底完成)。

根据辖区内小微企业变化情况、各部门联合风险研判会商结果和企业风险分级状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镇安委办牵头,2019年12月底完成)。

探索建立企业风险当日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管控承诺机制。(镇安委办牵头,2020年2月底前完成试点,2020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

探索建立信息化监测预警机制,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危险作业、危化品仓库等实行实时监控。(镇安委办牵头,2020年6月底前完成)。

(三)其它重点行业领域整治

结合安全生产八大攻坚战,突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深入推进道路交通、旅游安全、消防安全、建设施工和水上交通、特种设备、涉尘涉氨、城镇燃气、民爆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1、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和“黑客运企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重点治理公路平交口、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对车流、客流集中道路的交通疏导和巡逻管控,严格路面秩序管控,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镇派出所、道路交通运输专委办牵头,2020年2月底完成)。

2、消防领域。紧盯重点场所、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和重大活动,全力推进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突出抓好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改造提升,民房领域隐患清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等,推进小微企业、老旧小区、文博单位、电动自行车、危险化学品和燃气等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监管工作。(镇消防站牵头,2020年2月底完成)。

3、建设施工领域。进一步深化城乡危旧房攻坚战,全面查漏补缺;2020年1月31日前,开展一次在建工地和建设工程安全检查,紧盯地下空间、隧洞、基坑、边坡土方以及起重机械、高大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严查因赶工期、抢进度施工生产导致的各类违法行为。结合冬季气候特点,开展危险源识别,做好工地防滑防冻措施和消防安全措施。(镇住建所、镇交通运输专委办、镇水利站牵头,2020年2月底完成)。

4、冶金领域。全面排查铸造装置维护不及时、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相关要求、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等问题。(镇安监所牵头,2020年2月底完成)。

5、旅游领域。重点整治旅游民宿场所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特别是订购未取得经营资质的车辆、住宿、餐饮和景区等服务;旅游民宿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未提示旅游者购买意外保险,旅游民宿未履行与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相关的告知和提醒义务,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时,旅行社未及时救助。(旅游专委办,2020年2月底完成)。

6.燃气领域。重点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落实瓶装燃气实名制检查,落实入户检查信息化记录100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牵头,2020年2月底完成)。

7、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涉尘涉氨、民爆物品、电力、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镇派出所、镇安监所、镇市场监管所牵头,2020年2月底完成)。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自查阶段(即日起至2019年12月16日)各行政村,镇各有关单位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围绕集中整治内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并形成自查文字材料。自查材料要求提纲挈领、简明扼要地梳理出本行政村、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主要特点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明确责任、措施及整治时限。12月15日前,将自查材料及整治方案书面稿及电子稿一并报镇安监所(联系人:潘秋巨,联系电话:59026827,电子邮箱:745336911@qq.com)。

(二)推动整治阶段(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1月31日)。各行政村,镇各有关单位要全力组织推动集中整治各项工作。集中整治要充分聚焦关键,尤其要梳理问题认真、工作内容清晰、举措积极有力、落实时间倒逼,力争集中整治有明显成效,推动我镇本质安全上一个台阶。镇安委办将结合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对各行政村,镇各有关单位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情况进行考核,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的村和科室将进行警示、约谈。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月底至2020年2月底)。镇安委办将梳理汇总考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形成反馈意见,向全镇通报考核结果及现场考核巡查发现的问题,同时将考核巡查结果抄送镇组织部。各行政村,镇各有关单位要大力推进问题整改。2020年2月10日前,全面总结集中整治工作情况,并将工作总结材料书面稿及电子稿一并报送镇安委办。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安全生产工作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各行政村,镇各有关单位务必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生命大于天、安全最宝贵”等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坚持底线思维,时时刻刻把安全生产挂在心上、抓在手上,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严密组织实施。各行政村,镇各有关单位要强化组织,积极行动,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及时分解落实部署,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开展到位。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摸,不留空白盲区,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逐项落实整改责任、举措、时限。严格时间倒逼,按照节点紧密推进,倒排时间表,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紧密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本次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坚持刚柔并济。对于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严厉打击,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切实纠正违法违规现象。对因整改不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要顶格处罚。排查出的隐患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予以停工。要结合“三服务”活动,发挥专业优势,在集中整治过程中加强专业指导,强化服务帮助。要着力提升企业安全管理员和基层网格员安全素养,注重发现、收集和解决企业共性问题,帮助企业构建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强化巡查问责。将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考核和安全生产巡查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切实解决政治站位不高、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红线意识不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认识不足,安全责任缺位、存在监管盲区,隐患排查不扎实、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整改没有盯住不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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