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教研训函〔2019〕37号
文成县教育研究培训院
关于同意文成职专等19所学校(园)开展2019上半年校本研修项目计划的批复
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浙教师〔2010〕175号):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应实行集中培训、校本培训等形式的有机结合,依照分级培训、分级管理、分级考核的要求,校本培训是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县财政局的要求,全县各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校本研修(培训)项目须由研训院统一审核(学校组织的外出培训按规定另行审批),并将各项目经费预算明细报县财政备案后,各学校按项目备案明细范围内进行使用。
根据各学校申请,经审核,我院同意文成职专等19所学校(园)按计划开展2019上半年校本研修(详见附件)。请各校(园)按研修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在研修过程中认真完善研修方案、具体活动安排表、研修活动签到、专家资料、研修活动现场照片、经费使用票据等培训档案的整理,严格研修流程,积极提高研修质量。我院将各校(园)校本研修(培训)计划项目的实施情况作为学期校本考核的重要内容。
此复。
附件:2019上半年各学校(园)校本研修项目及经费预算表(点击下载2019上半年校本研修经费汇总表-已核2 .xls)
文成县教育研究培训院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