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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遏制较大事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26 11:14:49 来源:文成县 浏览量: 字体:[ ]

各乡镇安监所:

今年以来,全省工矿商贸企业发生2起较大事故,发生多起一次死亡 2 人、多人受伤的事故。尤其是5月份以来,全市各地发生多起因违规操作机械设备而导致死亡的事故,仅5月12日一天就发生三起相关事故:瑞安市莘塍街道一公司员工因违规操作做砖机死亡;乐清市一公司员工因违规操作检测设备,带电检测产品被电击导致死亡;乐清市一酒店员工因违规操作不慎被运输盘碗升降设备撞伤而导致死亡。

现将《温州市应急管理局转发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遏制较大事故的通知》(温应急〔2019〕47号)、《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遏制较大事故的通知》(浙应急基础〔2019〕76号)转发给你们,请务必充分认清、认真对待当前事故多发频发的严峻形势,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文成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24日

50转发省应急厅关于加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遏制较大事故的通 知.docx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文件

浙应急基础〔2019〕76号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

加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遏制较大事故的通知

各市应急管理局:

今年以来,在各地、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全省工矿商贸企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有较大幅度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全省工矿商贸企业仍然发生2起较大事故,分别是:1月18日,浙江舟山威辰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对停靠码头修理的“华诚油1轮”甲板动火作业时发生爆燃,造成3人死亡、1人失踪;4月20日,兰溪市方氏味真食品厂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因中毒导致淹溺事故,造成3人死亡;同时,还发生多起一次死亡 2 人、多人受伤的事故(见附件),全省防范遏制工矿商贸企业较大事故任务依旧十分艰巨。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多发,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承担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

政治责任

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地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的讲话精神,增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的政治敏感性和工作系统性,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承担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一方平安;要结合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特色,提前研判化解产业转移等形成新的风险,切实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突出工作重点,切实防范化解工矿商贸企业重大安全

风险

各地要坚持进一步减少事故、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导向,根据全省已发生的较大事故原因和规律,将“三场所三企业”(涉爆粉尘作业、喷涂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和涉氨制冷、船舶修造、金属冶炼企业)和工贸企业使用易燃易爆危化品作为监管重点,在近几年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结合本 辖区实际情况,持续推进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一)涉爆粉尘作业。严格按照《2019年工贸行业涉爆粉

尘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督促企业依照国家标准规定,重点整治工位超过10个以上的涉铝镁粉尘等作业场所, 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二)喷涂作业。重点整治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的涉及喷涂作业的厂房车间,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喷涂作业安全技术规

范要求,认真落实作业场所防火防爆硬隔离、安全疏散通道畅 通、机械通风、电气设备防爆防雷防静电等措施。

(三)有限空间作业。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工贸企业有限

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要求,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摸底和风险辨识,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 则,全面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个体防护、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作业审批和现场监护等工作。

(四)涉氨制冷企业。重点整治处在人员密集区域或厂内

加工间等存在作业人员较为密集的涉氨制冷企业,彻底整治“两类重大事故隐患”,强化硬隔离措施,严防氨气泄漏、火灾爆 炸等事故发生。

(五)船舶修造企业。督促企业加强外协施工单位和队伍

管理,进一步规范吊装、喷涂、用电、登高、有限空间等作业 的操作规程,完善并严格执行各类危险作业制度,切实加强进 入有限空间动火作业的审批管理,并落实监护措施。

(六)金属冶炼企业。重点开展高炉、转炉、电炉、煤气

柜、煤气管道等设备设施的排查,强化复产复工、设备检维修、有限空间、动火等危险作业、项目外包作业安全管理。

(七)工贸企业使用易燃易爆危化品。督促企业全面排查

本单位所使用危化品,尤其是易燃易爆危化品等相关情况并做 好信息录入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使用危化品安全 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健全并落实危化品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危化品使用安全。督促使用市政燃气或自建燃气的企业全面排查供气现场及相关设备设施安全条件,健全完善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加强行政执法,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地要按照省厅已部署开展的非煤矿山、涉爆粉尘、钢铁煤气等行业领域执法工作要求,将安全执法向高危企业、重大隐患挂牌企业、发生事故的企业和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延伸,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和频次,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把执法工作重心从事后查处向事中监管执法转变,组织执法力量并邀请相关行业专家,采取定期检查、突击检查、暗访暗查等方式,切实加强监管执法;要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严格执行“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和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要严格事故调查并从重处罚,坚决克服安全执法“宽、松、软”现象,强化安全执法震慑力。

四、强化汛期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防范暴雨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主汛期即将来临,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针对汛期灾害特点,督促企业做好事故防范与应急管理工作。尾矿库要重点检查排洪设施、浸润线、干滩长度及坝体稳定性等情况,全面落实防溃坝措施;地下矿山要完善矿井排水系统,加强水文监测监控,保障供电系统、通讯系统安全,地表水影响较大的矿山,暴雨期间应停产撤人;露天矿山以高陡边坡、排土场、运输道路等作为汛期安全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边坡坍塌、泥石流等事故发生;冶金等工贸企业要结合实际,加强日常隐患排查整改,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事故。各地要督促企业深入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进一步完善企业防汛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尾矿库、地下矿山等有关企业要严格执行汛期领导值班制度和事故(包括险情)专报制度,及时处置异常情况;要根据可能出现的应急需求,落实应急人员、应急物资及应急响应措施,确保应急及时有效。

附件:今年以来工矿商贸企业一次死亡 2 人的事故清单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6月4日

附件

今年以来工矿商贸企业一次死亡 2 人的事故清单

1.1月4日,台州市神鼎模具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行业机械伤害事故,造成2人死亡。(临海市)

2.4月19日,浙江东翔实业有限公司员工在原通达食品有限公司冷冻仓库四楼拆除作业过程中发生火灾事故,导致2人死亡、1人受伤。(萧山区)

3.4月27日,浙江大隆合金钢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冶金行业灼烫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嘉善县)

4.4月28日,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诸暨市)

5.5月19日,浙江荣鹏气动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天然气爆燃引发的火灾事故,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路桥区)

6.6月1日,海宁市盛伟工贸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因外包工程单位员工在喷漆房安装环保设备时操作不当导致爆炸起火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海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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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遏制较大事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26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 字体:[ ]

各乡镇安监所:

今年以来,全省工矿商贸企业发生2起较大事故,发生多起一次死亡 2 人、多人受伤的事故。尤其是5月份以来,全市各地发生多起因违规操作机械设备而导致死亡的事故,仅5月12日一天就发生三起相关事故:瑞安市莘塍街道一公司员工因违规操作做砖机死亡;乐清市一公司员工因违规操作检测设备,带电检测产品被电击导致死亡;乐清市一酒店员工因违规操作不慎被运输盘碗升降设备撞伤而导致死亡。

现将《温州市应急管理局转发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遏制较大事故的通知》(温应急〔2019〕47号)、《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遏制较大事故的通知》(浙应急基础〔2019〕76号)转发给你们,请务必充分认清、认真对待当前事故多发频发的严峻形势,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文成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24日

50转发省应急厅关于加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遏制较大事故的通 知.docx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文件

浙应急基础〔2019〕76号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

加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遏制较大事故的通知

各市应急管理局:

今年以来,在各地、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全省工矿商贸企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有较大幅度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全省工矿商贸企业仍然发生2起较大事故,分别是:1月18日,浙江舟山威辰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对停靠码头修理的“华诚油1轮”甲板动火作业时发生爆燃,造成3人死亡、1人失踪;4月20日,兰溪市方氏味真食品厂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因中毒导致淹溺事故,造成3人死亡;同时,还发生多起一次死亡 2 人、多人受伤的事故(见附件),全省防范遏制工矿商贸企业较大事故任务依旧十分艰巨。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多发,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承担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

政治责任

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地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的讲话精神,增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的政治敏感性和工作系统性,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承担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一方平安;要结合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特色,提前研判化解产业转移等形成新的风险,切实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突出工作重点,切实防范化解工矿商贸企业重大安全

风险

各地要坚持进一步减少事故、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导向,根据全省已发生的较大事故原因和规律,将“三场所三企业”(涉爆粉尘作业、喷涂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和涉氨制冷、船舶修造、金属冶炼企业)和工贸企业使用易燃易爆危化品作为监管重点,在近几年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结合本 辖区实际情况,持续推进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一)涉爆粉尘作业。严格按照《2019年工贸行业涉爆粉

尘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督促企业依照国家标准规定,重点整治工位超过10个以上的涉铝镁粉尘等作业场所, 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二)喷涂作业。重点整治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的涉及喷涂作业的厂房车间,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喷涂作业安全技术规

范要求,认真落实作业场所防火防爆硬隔离、安全疏散通道畅 通、机械通风、电气设备防爆防雷防静电等措施。

(三)有限空间作业。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工贸企业有限

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要求,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摸底和风险辨识,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 则,全面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个体防护、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作业审批和现场监护等工作。

(四)涉氨制冷企业。重点整治处在人员密集区域或厂内

加工间等存在作业人员较为密集的涉氨制冷企业,彻底整治“两类重大事故隐患”,强化硬隔离措施,严防氨气泄漏、火灾爆 炸等事故发生。

(五)船舶修造企业。督促企业加强外协施工单位和队伍

管理,进一步规范吊装、喷涂、用电、登高、有限空间等作业 的操作规程,完善并严格执行各类危险作业制度,切实加强进 入有限空间动火作业的审批管理,并落实监护措施。

(六)金属冶炼企业。重点开展高炉、转炉、电炉、煤气

柜、煤气管道等设备设施的排查,强化复产复工、设备检维修、有限空间、动火等危险作业、项目外包作业安全管理。

(七)工贸企业使用易燃易爆危化品。督促企业全面排查

本单位所使用危化品,尤其是易燃易爆危化品等相关情况并做 好信息录入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使用危化品安全 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健全并落实危化品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危化品使用安全。督促使用市政燃气或自建燃气的企业全面排查供气现场及相关设备设施安全条件,健全完善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加强行政执法,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地要按照省厅已部署开展的非煤矿山、涉爆粉尘、钢铁煤气等行业领域执法工作要求,将安全执法向高危企业、重大隐患挂牌企业、发生事故的企业和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延伸,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和频次,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把执法工作重心从事后查处向事中监管执法转变,组织执法力量并邀请相关行业专家,采取定期检查、突击检查、暗访暗查等方式,切实加强监管执法;要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严格执行“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和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要严格事故调查并从重处罚,坚决克服安全执法“宽、松、软”现象,强化安全执法震慑力。

四、强化汛期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防范暴雨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主汛期即将来临,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针对汛期灾害特点,督促企业做好事故防范与应急管理工作。尾矿库要重点检查排洪设施、浸润线、干滩长度及坝体稳定性等情况,全面落实防溃坝措施;地下矿山要完善矿井排水系统,加强水文监测监控,保障供电系统、通讯系统安全,地表水影响较大的矿山,暴雨期间应停产撤人;露天矿山以高陡边坡、排土场、运输道路等作为汛期安全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边坡坍塌、泥石流等事故发生;冶金等工贸企业要结合实际,加强日常隐患排查整改,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事故。各地要督促企业深入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进一步完善企业防汛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尾矿库、地下矿山等有关企业要严格执行汛期领导值班制度和事故(包括险情)专报制度,及时处置异常情况;要根据可能出现的应急需求,落实应急人员、应急物资及应急响应措施,确保应急及时有效。

附件:今年以来工矿商贸企业一次死亡 2 人的事故清单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6月4日

附件

今年以来工矿商贸企业一次死亡 2 人的事故清单

1.1月4日,台州市神鼎模具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行业机械伤害事故,造成2人死亡。(临海市)

2.4月19日,浙江东翔实业有限公司员工在原通达食品有限公司冷冻仓库四楼拆除作业过程中发生火灾事故,导致2人死亡、1人受伤。(萧山区)

3.4月27日,浙江大隆合金钢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冶金行业灼烫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嘉善县)

4.4月28日,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诸暨市)

5.5月19日,浙江荣鹏气动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天然气爆燃引发的火灾事故,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路桥区)

6.6月1日,海宁市盛伟工贸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因外包工程单位员工在喷漆房安装环保设备时操作不当导致爆炸起火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海宁市)